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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一家中,她听着沈欢的喋喋不休,突然冷不防地开口,打断了沈欢的话。
“这不都是你害的?”
沈欢闻言,有些意外。
小妮子还会呛人了?
然后他很是委屈的样子,为自己打抱不平起来,“这怎么能说是我害的呢?这是大势所趋啊。而且你没有发现吗?记者们还没有堵到你家楼下来呢,这是因为我特意关照过的缘故,不然的话,大堆的记者怕是天天堵你家楼下,你可要比现在烦多了。天地可鉴,我向来都是把你好朋友看待,处处为你着想的。”
宋一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沈欢很是大度,一挥手,“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之后,宋一又不出声了,就那么安静地坐着,像个木偶一样。
沈欢对她这样子倒是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意,继续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所以啊,我之前说的那件事就很有必要再提上日程了。”
“地方我都已经给你找好了,而且为了保证效果,我自己都提前在那里买了房子体验了下,隐私方面绝对没问题,住户方面的眼界和素质也绝对高,我在里面闲逛被那些住户撞见了,最多也只是笑着点头打个招呼,你要是住进去,绝对不会发生被当成大熊猫围观起来的这种状况。而且那小区够大,足够你在里面放风了,环境也好,比起你去大马路上放风吸尾气,对你的身体健康好处也更多。就是有一点,那地方在建邺,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去建邺?”
说完,他看向宋一,想要从她的表情上看出她的内心想法来,只不过宋一的表情一如既往,完全就是没有任何表情,呆滞得跟个人形玩偶一般,啥都看不出来。
她这应该是在思考。
沈欢如此想到。
而沈欢之所以特意想要把宋一弄到建邺去,也是有他的考虑的。
惰性这东西,很大程度上和惯性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一直放任宋一在这个她熟悉的环境中不做改变的话,就算宋一这次答应他担任他电影的女主角了,下一次又是他要好好开动脑筋想办法了。
而如果把宋一扔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打破她的这种惯性,说不定就有机会逐步改变宋一的惰性,把她从一个混吃等死的咸鱼,变成一个不那么咸的咸鱼。真能做到的话,以后自己再找她拍电影,也会容易得多。
不过让一个人突然改变她的生活环境,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她的新生活,这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她原有的工作、交际圈会因此全部作废,要舍弃掉很多东西。
但是这对于宋一这个怪人来说,难度却远没有普通人那么大。
在工作上,宋一本来就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而是演员。演员这个工作是非常有弹性的,住在哪个城市,和她的工作完全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在工作上的阻力几乎不存在。
在交际圈上,对于宋一来说也基本不是问题。
据沈欢了解,这个宅女本来就没有什么现实中的朋友,唯一那些勉强算是朋友的,也都是一些网友,她换个居住的城市,对于她的交际圈也基本上没有任何影响。
阻力又小,产生的预期收益又值得期待,所以沈欢才做出这个安排来。
……
宋一就保持着她这种独特的思考表情十几秒之后,才终于开口。
“你也住那里?”
宋一的这个回应倒是真出乎了沈欢的意料。
他预估了好几种宋一的反应:要么,宋一会对转换城市产生一定抵触心理,要么,宋一会对这件事觉得麻烦,毕竟这可是转变居住城市、而不是换个小区这么简单。他甚至都预估到了宋一会对她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产生留恋心理的状况,这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他还真没想到宋一一开口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问他是不是也住在那里。
这些想法在沈欢脑子里飞快地转过,人却是没有停住,直接点头,道:“嗯,我也住在那里,而且买了同一层,咱俩正好门对门。你以后要是懒得做饭,又发生今天这种阿姨不在家的情况,直接上我这里来蹭饭就行。”
沈欢这里完全就是忽悠宋一了。
他给宋一买的房子确实跟他在那个小区里新买的房子在同一层,也确实是门对门,宋一要是想要上门蹭饭的话,他也确实完全不介意,可问题是,他可不是宋一这样的御宅族,他可是绝对的大忙人,他这个大忙人能有几天在那呢?
算上他新买的这房子,他在建邺就有三处住所了,真真就是狡兔三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今天会住哪。而且以他现在和接下来可以预计的忙碌状态,基本上十天也是有八天不在家的,宋一就算想上门蹭饭,怕也是找不到他人。
但是这些东西沈欢当然是不会对宋一说的了。
沈欢“欢迎蹭饭”的说辞,对于宋一的吸引力似乎很大。她又保持着那个面无表情的思考状态几秒钟后,揪着这个问题问了下去:“你还会做饭?能吃吗?”
“……”
沈欢发现自己还真是弄不清宋一这种怪咖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不过这也不妨碍。
“把那个‘吗’字去了,再把‘能’改成‘好’。我岂止是会做饭?说句不客气的,你家阿姨做的饭,绝对没有我做的好吃。八大菜系,西点牛排,日料韩餐,只要你说的上名字来的,基本都会一二,更有几门独家秘笈,比如说沈氏啤酒红烧肉,你别说吃了,就连看,我估计你都没有看过。猛火蒸煮的红烧肉,在精确的温度把控下,彻底改变猪肉的肉质口感,成菜之后,卖相虽然不佳,如焦炭一般,但是味道绝对是你从没有体验过的人间美味,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那就是瘦肉不吃,只吃肥的部分。在我这种方法下烧出来的红烧肉,肥肉部分你绝对吃不出半点肥腻的感觉,完全就是脆而不柴,软而不腻……”
沈欢滔滔不绝地给宋一描述着。
他最近一段日子连续性地高强度工作,神经上还真有些疲劳。现在跟宋一两个人坐在这里像是唠家常一般地闲聊吹牛,对他来说还挺享受的,轻松惬意,很是放松,整个人得到了极大的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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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一家中,她听着沈欢的喋喋不休,突然冷不防地开口,打断了沈欢的话。
“这不都是你害的?”
沈欢闻言,有些意外。
小妮子还会呛人了?
然后他很是委屈的样子,为自己打抱不平起来,“这怎么能说是我害的呢?这是大势所趋啊。而且你没有发现吗?记者们还没有堵到你家楼下来呢,这是因为我特意关照过的缘故,不然的话,大堆的记者怕是天天堵你家楼下,你可要比现在烦多了。天地可鉴,我向来都是把你好朋友看待,处处为你着想的。”
宋一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沈欢很是大度,一挥手,“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之后,宋一又不出声了,就那么安静地坐着,像个木偶一样。
沈欢对她这样子倒是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意,继续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所以啊,我之前说的那件事就很有必要再提上日程了。”
“地方我都已经给你找好了,而且为了保证效果,我自己都提前在那里买了房子体验了下,隐私方面绝对没问题,住户方面的眼界和素质也绝对高,我在里面闲逛被那些住户撞见了,最多也只是笑着点头打个招呼,你要是住进去,绝对不会发生被当成大熊猫围观起来的这种状况。而且那小区够大,足够你在里面放风了,环境也好,比起你去大马路上放风吸尾气,对你的身体健康好处也更多。就是有一点,那地方在建邺,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去建邺?”
说完,他看向宋一,想要从她的表情上看出她的内心想法来,只不过宋一的表情一如既往,完全就是没有任何表情,呆滞得跟个人形玩偶一般,啥都看不出来。
她这应该是在思考。
沈欢如此想到。
而沈欢之所以特意想要把宋一弄到建邺去,也是有他的考虑的。
惰性这东西,很大程度上和惯性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一直放任宋一在这个她熟悉的环境中不做改变的话,就算宋一这次答应他担任他电影的女主角了,下一次又是他要好好开动脑筋想办法了。
而如果把宋一扔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打破她的这种惯性,说不定就有机会逐步改变宋一的惰性,把她从一个混吃等死的咸鱼,变成一个不那么咸的咸鱼。真能做到的话,以后自己再找她拍电影,也会容易得多。
不过让一个人突然改变她的生活环境,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她的新生活,这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她原有的工作、交际圈会因此全部作废,要舍弃掉很多东西。
但是这对于宋一这个怪人来说,难度却远没有普通人那么大。
在工作上,宋一本来就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而是演员。演员这个工作是非常有弹性的,住在哪个城市,和她的工作完全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在工作上的阻力几乎不存在。
在交际圈上,对于宋一来说也基本不是问题。
据沈欢了解,这个宅女本来就没有什么现实中的朋友,唯一那些勉强算是朋友的,也都是一些网友,她换个居住的城市,对于她的交际圈也基本上没有任何影响。
阻力又小,产生的预期收益又值得期待,所以沈欢才做出这个安排来。
……
宋一就保持着她这种独特的思考表情十几秒之后,才终于开口。
“你也住那里?”
宋一的这个回应倒是真出乎了沈欢的意料。
他预估了好几种宋一的反应:要么,宋一会对转换城市产生一定抵触心理,要么,宋一会对这件事觉得麻烦,毕竟这可是转变居住城市、而不是换个小区这么简单。他甚至都预估到了宋一会对她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产生留恋心理的状况,这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他还真没想到宋一一开口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问他是不是也住在那里。
这些想法在沈欢脑子里飞快地转过,人却是没有停住,直接点头,道:“嗯,我也住在那里,而且买了同一层,咱俩正好门对门。你以后要是懒得做饭,又发生今天这种阿姨不在家的情况,直接上我这里来蹭饭就行。”
沈欢这里完全就是忽悠宋一了。
他给宋一买的房子确实跟他在那个小区里新买的房子在同一层,也确实是门对门,宋一要是想要上门蹭饭的话,他也确实完全不介意,可问题是,他可不是宋一这样的御宅族,他可是绝对的大忙人,他这个大忙人能有几天在那呢?
算上他新买的这房子,他在建邺就有三处住所了,真真就是狡兔三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今天会住哪。而且以他现在和接下来可以预计的忙碌状态,基本上十天也是有八天不在家的,宋一就算想上门蹭饭,怕也是找不到他人。
但是这些东西沈欢当然是不会对宋一说的了。
沈欢“欢迎蹭饭”的说辞,对于宋一的吸引力似乎很大。她又保持着那个面无表情的思考状态几秒钟后,揪着这个问题问了下去:“你还会做饭?能吃吗?”
“……”
沈欢发现自己还真是弄不清宋一这种怪咖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不过这也不妨碍。
“把那个‘吗’字去了,再把‘能’改成‘好’。我岂止是会做饭?说句不客气的,你家阿姨做的饭,绝对没有我做的好吃。八大菜系,西点牛排,日料韩餐,只要你说的上名字来的,基本都会一二,更有几门独家秘笈,比如说沈氏啤酒红烧肉,你别说吃了,就连看,我估计你都没有看过。猛火蒸煮的红烧肉,在精确的温度把控下,彻底改变猪肉的肉质口感,成菜之后,卖相虽然不佳,如焦炭一般,但是味道绝对是你从没有体验过的人间美味,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那就是瘦肉不吃,只吃肥的部分。在我这种方法下烧出来的红烧肉,肥肉部分你绝对吃不出半点肥腻的感觉,完全就是脆而不柴,软而不腻……”
沈欢滔滔不绝地给宋一描述着。
他最近一段日子连续性地高强度工作,神经上还真有些疲劳。现在跟宋一两个人坐在这里像是唠家常一般地闲聊吹牛,对他来说还挺享受的,轻松惬意,很是放松,整个人得到了极大的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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