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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就是倾家荡产也收不完的。”
我和亦风笑而不言,以个人的力量做这件事的确有些吃力,这半年里我们把卖房子的钱和稿费都搭了进去。刚开始的时候,牧民们看我们买了死牛又不运走,只是让他们留在牧场上给野生动物,他们不理解,往往以高于死牛贩子一两百元的价格卖给我们。
狼群打牛杀羊大多发生在严冬和春荒季节,这个季节里,冻死饿死病死的牛羊原本都是狼的食物,但这些食物却让死牛贩子给拖走了,狼只有捕猎活牛羊。然而,被狼咬死的牛羊往往又被死牛贩子收走了,饥饿的狼群吃不到肉,还得再猎杀,造成恶性循环,这样一来牧民的损失更大了。
自从我们开始给野生动物留下食物以后,半年过去了,牧民们发现狼伤害家畜的事件比往年少多了。牧民们逐渐明白,我们用八百元补偿了牧民的损失,把一头死牛不做人为扰动地留在原地,其实有三方面的好处:野生动物有了食物,牧民减少了损失,我们城里人能少吃一点有害食品。
牧民理解了我们的行为,有时发现小死牛和死羊会直接送给我们,大死牛也以比较低或与给死牛贩子持平的价格优先给我们。人性本善,没有人想成心去害人,但人性也是趋利避害的,牧民要把畜牧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无可厚非。然而,在对自己的利益影响不大的时候,人们还是愿意支持我们,这就是好事,而且牧民对我们表示出越来越多的友善和关怀—送奶饼,送干粮,送糌粑。
我们常说保护野生动物,如何保护?首先要确保他们有吃的,这才是保护的第一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当地政府应该予以补偿,但是没有人去实施。我们也只能尽自己的一点力。给野生动物留食,让他们都能生存下去是我们的梦想。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力量也会枯竭。但我不能举着“大道理”对牧民们进行道德绑架,更不能让别人替我们的梦想买单,除非我们能让人们发现这件事情对大家都利好的意义,能使之成为我们共同的愿望,才有可能长久。
才旦的“碰瓷狼”事件让酒桌上乐成了一片,狼话题一打开,别的牧民也争相聊起他们与狼的故事。
有牧民说:“我有一次放羊的时候,刚赶走了前场叼羊的狼,后院就被鹰抓走了一只羊羔,我去后院追鹰,前场的狼又折回来叼羊,结果那次我前驱狼后赶鹰,哪边的羊都没保住,狼调皮得很!”
有的牧民这两三年都没见着狼,于是在聊天中就没更多话可说。其他牧民便接茬:“我那儿狼多得很,三只狼钻我的羊圈!三只哦!”言语中隐约有些得意,似乎他那里还有狼的存在是值得夸耀的事,瞧,我源牧的生态比你好,我的放牧故事比你精彩。
“三只狼算什么,我的狼故事比你吓人哦。去年冬天,在辖曼乡那边,狼多得很,有一个人骑摩托回家,路上遇到一群狼,有七八只,不,有十多只,拦在路中间。那个人很害怕,就给家里人打电话说我被十几只狼围住了,怕是回不来了。家里人得了消息跑去接他的时候,他已经被狼吃掉了,只剩一只鞋子,还有一根血淋淋的骨头,一摸那骨头都是热的。”
这故事一讲完,饭桌上全安静了,尤其是他那句“骨头都是热的”让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这个……我就是辖曼乡的,我咋不知道谁家死人了呢?”
“我说的是辖曼乡吗?不对,我说的是多玛乡,你听错了。”那牧民往更远的地方说。
“我媳妇在多玛乡的,也没……”
“那就在嫩哇乡,我记错了。”
“吹牛!”
大伙儿哄笑起来,气氛顿时一松,众人又开始七嘴八舌讲起来,有时一个牧民还没说完他的狼故事,另一个人就插嘴了,每个人讲的狼故事都不一样,有的吓人,有的有趣,有的简单,有的滑稽,故事不同,而讲述的人却都有相同的表情—眉飞色舞。
我和亦风不插话,笑眯眯地听他们聊。
“狼是我们的敌人。”在牧民的聊天中,我也时常能听到这样的话。牧民与狼长久以来争夺食物和生存空间,很少有牧民会表示他爱狼。但“敌人”是一个中性词,不像我们汉人给予的定性—“恶狼”“害兽”,带有贬低对手的意味。敌对是双方的,你可以憎恨敌人,也可以敬重敌人。牧民聊起这个“敌人”时使用的口头语更让我们意外而颇感温暖—几乎每次听牧民讲完与狼遭遇或者狼如何“犯坏”的事后,牧民总会笑骂一句:“邦客蛮辣色哩!”(狼,调皮得很!)
狼,调皮得很?为什么我们汉人对狼的形容词都是凶残、嗜血、狡诈、贪婪,而真正与狼争、与狼斗、与狼共舞的牧民们,却对狼用了我们形容孩子的话—“调皮”!
扎西陪我和亦风喝了一碗酒,问:“格林的多玛还在吗?正好大家聊到狼了,我想把格林的事儿说一说。”
“在,”亦风从帐篷里取来多玛给扎西看,“我们一直留着的。”
多玛是由一束束红色毛线扎制成的线圈,套在狼脖子上像一圈猩红的毛发,非常显眼。
当初六个月大的格林与人接触,屡屡遭遇追打,时不时地还有人以狼会咬羊为由找我们寻衅闹事,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奈之下,扎西带着我们向活佛寻求庇护,活佛知情后对格林特别疼爱,嘱咐扎西的妻子为格林做了一个红色线圈戴在脖子上,并且口念经文赐福,在线圈上系了一缕象征宗教意义的金色丝线,这就是多玛。活佛也告诫牧民不许为难那两个汉人和狼。而这多玛在格林回归狼群前大大消除了来自于人的威胁。格林回归狼群以后,这多玛也就留了下来。(因涉及宗教,前书中暂未提及此事。)
扎西手捧多玛站起身来,向牧民们朗声道:“阿偌,扎西求大伙儿帮个忙,我们这两个汉人朋友在找一只放生狼,名字叫格林,格林是活佛亲口赐福的,你们都告诉亲戚朋友们,往后若是看见狼都帮忙留个心,看看是不是他,这狼脑门心有个天眼疤,爪印儿缺一个趾头。如果瞧见了马上通知我,有手机的给拍张照。拜托各位了!”
“活佛赐福的狼就是他们养大的啊!”
“听说活佛给赐福狼的多玛上吹了三口气呢!”
牧民们惊叹议论,他们说,活佛给牧民赐福或是放生其他动物通常都只吹一口气,对一只狼竟然吹了三口气赐福!活佛对格林的厚爱,让大家钦羡不已,对我们的格林更是另眼相看。虽然我们不太明白宗教的规矩习俗,但从牧民们的谈话中听到连这样的细节都传开了,看来当初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在全民信仰宗教的地方,神祇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律法。
众人纷纷敬传多玛,虔慕地贴在额前,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以一捧多玛为荣。大家爽快地答应帮忙寻找格林,有的牧民更是念着格林的名字详细追问和默记他的特征,亦风干脆打开笔记本给大伙儿看格林从前的视频和照片。
我俩没想到多玛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一时间有了那么多双眼睛帮我们留意,我们又燃起了希望,心情大悦,连忙起身拜谢大家。
从众人入席一直到席罢散去,我们的大黑狗一直在凝望扎西。扎西受不了她的眼神,扔了块骨头给她,不料黑狗并不吃骨头,依然热烈地瞅着他。
“这狗是谁家的?”扎西问。
“是我家的,我们刚收留的。”我说了一遍黑狗的来历。
扎西摸着胡子楂,眯缝着眼端详了黑狗好一会儿:“这狗好像还真眼熟。”他想了想,试着冲她喊了一声:“强姆!”
黑狗眼睛陡然放光,尾巴摇了一下,几乎就想扑过来了。
“强姆!强姆!”扎西每喊一声,黑狗就摇一下尾巴,扎西惊喜道,“微漪,这狗跟咱们是老相识啊!你忘记了?你带着小格林在我牧场住的时候,这狗天天跟格林一块儿玩,那时候她才五六个月大,现在我们不认得她了,她还记得咱们。你看她胸口那撮白毛。想起来了吗?”
一想起格林小时候的事儿,再仔细看眼前的黑狗,记忆中的散碎蛛丝一下子穿成了线。我陡然想起当初在扎西牧场上是有这么一条游荡的小母狗,和格林年纪相仿,老是偷溜来跟着格林玩。他们一起找吃的,一起下河抓鱼、一起翻羊圈,哪怕翻羊圈时格林踩着她的背爬土墙,她都心甘情愿。
时隔两年多,如今我再遇到她时,她已经是成年大狗了。
难怪这几个月来,她总是在我们小屋外徘徊,吃我们的投食,还用那么忧郁的眼神看我们,原来她认出我了,而我还浑然不觉。以前我怕野狗性情不好揣摩,始终有点生分。一想起这段往事,我对这狗的感觉顿时亲近了许多。
“格林离开扎西牧场以后,这狗还是喜欢跟狐狸野狼混一块儿,犯了看家狗的大忌,不受主人待见,就把她给赶了出来。这算来也流浪两年了,草原狗会选择她的主人。对了,草原狗只听得懂藏语,你得用藏语给她说。”
“强姆”是藏语“母狗”的意思,既然她听得懂,循着这藏语发音,依“黑犬”之意,我给她定名“乔默”,因为她素来沉默,就没听她吠叫过。
“乔默!”我念着她的名字,第一次抚摸了她的头。我每喊一声,她的尾巴就猛地一摆,像报“到”一样,不多不少。乔默狂舔着我们的手背。我一直以为她很高冷,没想到这么热情如火,看来从前真的是语言不通所致。
“乔默嘚给!”(乔默乖!)我和亦风揉着她的脖子,她是格林的发小啊!流浪了两年,乔默都能活下来……我的信心又加了一把火。
格林,儿子,和你一起长大的朋友都回来了,你在哪儿调皮呢?
们就是倾家荡产也收不完的。”
我和亦风笑而不言,以个人的力量做这件事的确有些吃力,这半年里我们把卖房子的钱和稿费都搭了进去。刚开始的时候,牧民们看我们买了死牛又不运走,只是让他们留在牧场上给野生动物,他们不理解,往往以高于死牛贩子一两百元的价格卖给我们。
狼群打牛杀羊大多发生在严冬和春荒季节,这个季节里,冻死饿死病死的牛羊原本都是狼的食物,但这些食物却让死牛贩子给拖走了,狼只有捕猎活牛羊。然而,被狼咬死的牛羊往往又被死牛贩子收走了,饥饿的狼群吃不到肉,还得再猎杀,造成恶性循环,这样一来牧民的损失更大了。
自从我们开始给野生动物留下食物以后,半年过去了,牧民们发现狼伤害家畜的事件比往年少多了。牧民们逐渐明白,我们用八百元补偿了牧民的损失,把一头死牛不做人为扰动地留在原地,其实有三方面的好处:野生动物有了食物,牧民减少了损失,我们城里人能少吃一点有害食品。
牧民理解了我们的行为,有时发现小死牛和死羊会直接送给我们,大死牛也以比较低或与给死牛贩子持平的价格优先给我们。人性本善,没有人想成心去害人,但人性也是趋利避害的,牧民要把畜牧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无可厚非。然而,在对自己的利益影响不大的时候,人们还是愿意支持我们,这就是好事,而且牧民对我们表示出越来越多的友善和关怀—送奶饼,送干粮,送糌粑。
我们常说保护野生动物,如何保护?首先要确保他们有吃的,这才是保护的第一步。《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当地政府应该予以补偿,但是没有人去实施。我们也只能尽自己的一点力。给野生动物留食,让他们都能生存下去是我们的梦想。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力量也会枯竭。但我不能举着“大道理”对牧民们进行道德绑架,更不能让别人替我们的梦想买单,除非我们能让人们发现这件事情对大家都利好的意义,能使之成为我们共同的愿望,才有可能长久。
才旦的“碰瓷狼”事件让酒桌上乐成了一片,狼话题一打开,别的牧民也争相聊起他们与狼的故事。
有牧民说:“我有一次放羊的时候,刚赶走了前场叼羊的狼,后院就被鹰抓走了一只羊羔,我去后院追鹰,前场的狼又折回来叼羊,结果那次我前驱狼后赶鹰,哪边的羊都没保住,狼调皮得很!”
有的牧民这两三年都没见着狼,于是在聊天中就没更多话可说。其他牧民便接茬:“我那儿狼多得很,三只狼钻我的羊圈!三只哦!”言语中隐约有些得意,似乎他那里还有狼的存在是值得夸耀的事,瞧,我源牧的生态比你好,我的放牧故事比你精彩。
“三只狼算什么,我的狼故事比你吓人哦。去年冬天,在辖曼乡那边,狼多得很,有一个人骑摩托回家,路上遇到一群狼,有七八只,不,有十多只,拦在路中间。那个人很害怕,就给家里人打电话说我被十几只狼围住了,怕是回不来了。家里人得了消息跑去接他的时候,他已经被狼吃掉了,只剩一只鞋子,还有一根血淋淋的骨头,一摸那骨头都是热的。”
这故事一讲完,饭桌上全安静了,尤其是他那句“骨头都是热的”让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这个……我就是辖曼乡的,我咋不知道谁家死人了呢?”
“我说的是辖曼乡吗?不对,我说的是多玛乡,你听错了。”那牧民往更远的地方说。
“我媳妇在多玛乡的,也没……”
“那就在嫩哇乡,我记错了。”
“吹牛!”
大伙儿哄笑起来,气氛顿时一松,众人又开始七嘴八舌讲起来,有时一个牧民还没说完他的狼故事,另一个人就插嘴了,每个人讲的狼故事都不一样,有的吓人,有的有趣,有的简单,有的滑稽,故事不同,而讲述的人却都有相同的表情—眉飞色舞。
我和亦风不插话,笑眯眯地听他们聊。
“狼是我们的敌人。”在牧民的聊天中,我也时常能听到这样的话。牧民与狼长久以来争夺食物和生存空间,很少有牧民会表示他爱狼。但“敌人”是一个中性词,不像我们汉人给予的定性—“恶狼”“害兽”,带有贬低对手的意味。敌对是双方的,你可以憎恨敌人,也可以敬重敌人。牧民聊起这个“敌人”时使用的口头语更让我们意外而颇感温暖—几乎每次听牧民讲完与狼遭遇或者狼如何“犯坏”的事后,牧民总会笑骂一句:“邦客蛮辣色哩!”(狼,调皮得很!)
狼,调皮得很?为什么我们汉人对狼的形容词都是凶残、嗜血、狡诈、贪婪,而真正与狼争、与狼斗、与狼共舞的牧民们,却对狼用了我们形容孩子的话—“调皮”!
扎西陪我和亦风喝了一碗酒,问:“格林的多玛还在吗?正好大家聊到狼了,我想把格林的事儿说一说。”
“在,”亦风从帐篷里取来多玛给扎西看,“我们一直留着的。”
多玛是由一束束红色毛线扎制成的线圈,套在狼脖子上像一圈猩红的毛发,非常显眼。
当初六个月大的格林与人接触,屡屡遭遇追打,时不时地还有人以狼会咬羊为由找我们寻衅闹事,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奈之下,扎西带着我们向活佛寻求庇护,活佛知情后对格林特别疼爱,嘱咐扎西的妻子为格林做了一个红色线圈戴在脖子上,并且口念经文赐福,在线圈上系了一缕象征宗教意义的金色丝线,这就是多玛。活佛也告诫牧民不许为难那两个汉人和狼。而这多玛在格林回归狼群前大大消除了来自于人的威胁。格林回归狼群以后,这多玛也就留了下来。(因涉及宗教,前书中暂未提及此事。)
扎西手捧多玛站起身来,向牧民们朗声道:“阿偌,扎西求大伙儿帮个忙,我们这两个汉人朋友在找一只放生狼,名字叫格林,格林是活佛亲口赐福的,你们都告诉亲戚朋友们,往后若是看见狼都帮忙留个心,看看是不是他,这狼脑门心有个天眼疤,爪印儿缺一个趾头。如果瞧见了马上通知我,有手机的给拍张照。拜托各位了!”
“活佛赐福的狼就是他们养大的啊!”
“听说活佛给赐福狼的多玛上吹了三口气呢!”
牧民们惊叹议论,他们说,活佛给牧民赐福或是放生其他动物通常都只吹一口气,对一只狼竟然吹了三口气赐福!活佛对格林的厚爱,让大家钦羡不已,对我们的格林更是另眼相看。虽然我们不太明白宗教的规矩习俗,但从牧民们的谈话中听到连这样的细节都传开了,看来当初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件事。在全民信仰宗教的地方,神祇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律法。
众人纷纷敬传多玛,虔慕地贴在额前,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以一捧多玛为荣。大家爽快地答应帮忙寻找格林,有的牧民更是念着格林的名字详细追问和默记他的特征,亦风干脆打开笔记本给大伙儿看格林从前的视频和照片。
我俩没想到多玛竟有如此神奇的力量,一时间有了那么多双眼睛帮我们留意,我们又燃起了希望,心情大悦,连忙起身拜谢大家。
从众人入席一直到席罢散去,我们的大黑狗一直在凝望扎西。扎西受不了她的眼神,扔了块骨头给她,不料黑狗并不吃骨头,依然热烈地瞅着他。
“这狗是谁家的?”扎西问。
“是我家的,我们刚收留的。”我说了一遍黑狗的来历。
扎西摸着胡子楂,眯缝着眼端详了黑狗好一会儿:“这狗好像还真眼熟。”他想了想,试着冲她喊了一声:“强姆!”
黑狗眼睛陡然放光,尾巴摇了一下,几乎就想扑过来了。
“强姆!强姆!”扎西每喊一声,黑狗就摇一下尾巴,扎西惊喜道,“微漪,这狗跟咱们是老相识啊!你忘记了?你带着小格林在我牧场住的时候,这狗天天跟格林一块儿玩,那时候她才五六个月大,现在我们不认得她了,她还记得咱们。你看她胸口那撮白毛。想起来了吗?”
一想起格林小时候的事儿,再仔细看眼前的黑狗,记忆中的散碎蛛丝一下子穿成了线。我陡然想起当初在扎西牧场上是有这么一条游荡的小母狗,和格林年纪相仿,老是偷溜来跟着格林玩。他们一起找吃的,一起下河抓鱼、一起翻羊圈,哪怕翻羊圈时格林踩着她的背爬土墙,她都心甘情愿。
时隔两年多,如今我再遇到她时,她已经是成年大狗了。
难怪这几个月来,她总是在我们小屋外徘徊,吃我们的投食,还用那么忧郁的眼神看我们,原来她认出我了,而我还浑然不觉。以前我怕野狗性情不好揣摩,始终有点生分。一想起这段往事,我对这狗的感觉顿时亲近了许多。
“格林离开扎西牧场以后,这狗还是喜欢跟狐狸野狼混一块儿,犯了看家狗的大忌,不受主人待见,就把她给赶了出来。这算来也流浪两年了,草原狗会选择她的主人。对了,草原狗只听得懂藏语,你得用藏语给她说。”
“强姆”是藏语“母狗”的意思,既然她听得懂,循着这藏语发音,依“黑犬”之意,我给她定名“乔默”,因为她素来沉默,就没听她吠叫过。
“乔默!”我念着她的名字,第一次抚摸了她的头。我每喊一声,她的尾巴就猛地一摆,像报“到”一样,不多不少。乔默狂舔着我们的手背。我一直以为她很高冷,没想到这么热情如火,看来从前真的是语言不通所致。
“乔默嘚给!”(乔默乖!)我和亦风揉着她的脖子,她是格林的发小啊!流浪了两年,乔默都能活下来……我的信心又加了一把火。
格林,儿子,和你一起长大的朋友都回来了,你在哪儿调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