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名动天下的风龙城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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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唯一的女儿
在唐妮心中,恨一个人,就是恨一个人而喜欢一个人,也就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懂得藏起心思她现在对刘爱国,印象可是差的很这样刘爱国也很郁闷,为何其他男主穿越之后,女主见到男主便浑身一震,心猿意马而唐妮见到他,却跟见到杀父仇人似的,这样他情何以堪啊!
“妮妮,可别小看了这个盗贼!”唐川觉得自己还是告诫一下妹妹比较好,“这个男人实力不容小觑,连他身边跟着的那些伙伴,武力几乎也不在他之下和这个男人打好关系,他以后肯定会成为你哥哥我的一大助力你这个当妹妹的,此时此刻,可不要拆我的台啊!”
“知道啦!”唐妮不耐烦地摆摆手,“无聊地政治我回房间洗澡了,大雨天赶路,身上脏死了”
看到唐妮开门离去,唐川一阵阵苦笑自己这个妹妹啊,比刘爱国那个家伙更让他头疼呢
翌日——“都别跟着我!”闻名遐迩的格穆里大楼,突然传来一声犹如狮吼的咆哮那些正在交谈,或者用餐的贵宾们听到这个声音,都是一惊,暗自猜测着这是哪个无礼的家伙,竟然在曼斯特的地盘这么放肆
这个人自然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火皇刘爱国同志
风龙城的气候比较温热,即使是一场暴雨过后,这城里的温度依然保持在20左右此时刘爱国脱去了自己的一身红色长衣,摘去了帽子,让曼斯特派人送来一身新衣服
按照他的要求,曼斯特送来一件白色的无领小衫,外面搭配着一件红色的皮马甲下身是一条战士们喜欢穿的用一种叫做毛蛛吐的丝编织而成的靴裤这种裤子柔软结实,而且透气不透水
靴子还是他自己的短筒靴,这是蒂娜送给他的,所以不舍得换掉,只是很用心地擦了擦,把上面的灰尘都给擦掉又找金施加了一个魔法(这让金十分幽怨),让这靴子看起来光鲜如新
他换上这身新打扮,是打算独自到赫赫有名的风龙城里溜达一圈的,没想到先是惊动了准备到他房间里收拾屋子的贝莎,从而传遍了整个火皇盗贼团
大家都嚷嚷着要跟刘爱国一起出去,这让某位特工同志十分头大
“都别吵啦!老子要自己出去逛!你们要是懒就自己呆着,要是闲不住的就自己出去逛,放过我,我强烈要求个人空间!”
终于,在刘爱国几乎是含着眼泪的请求下,这些火皇的成员们终于妥协了其他人倒还好,阿贝尔却有些不开心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出去旅游逛街,这是每一个正常女人的“不良嗜好”啊!
虽然说,某些方面阿贝尔超出了正常女人的范畴,但她在刘爱国面前,永远都是一个爱哭爱闹的小女生但她这并不代表她是个笨女生,她不会去逼迫自己喜欢的人,这样只会让他们反感
或许,等这个男人累的时候,就会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回到自己身边
阿贝尔如是想
刘爱国可猜不到阿贝尔的心思,他换好行头,就兴冲冲地出门了其实这次出行,除了放松放松心情,游历一下风龙城的风景之外,他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探查风龙城的地形
如果真的发生了战斗,他要从哪一条路线逃出去,哪一条路线的警卫最少,哪一条路线能最快的到达港口或者水边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给自己找好后路这是多年执行特工任务,刘爱国总结出来的经验从来没有不给自己留下后路的高手,除非是亡命之徒!
比如某些小国家的信仰战士,那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现在让刘爱国想起来,浑身都汗毛直立!这让刘爱国想起了某岛国的“神风敢死队”曾经,这的确是一个很强大的队伍,只是现在早已经不存在了
金钱和利益,会慢慢腐蚀一个人最原始的兽性!
风龙城真的不小,这个城镇比刘爱国所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大或许是因为这里暴利的拍卖会,才让风龙城的城主有更多的资金去开拓自己的城土这个到处都是楼宇的城市让刘爱国想起了上海,那个钢筋水泥构建起来的地方
和昨天大暴雨时候的情形不同,此时风龙城的街道上,都是熙熙攘攘过往的人群
己唯一的女儿
在唐妮心中,恨一个人,就是恨一个人而喜欢一个人,也就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懂得藏起心思她现在对刘爱国,印象可是差的很这样刘爱国也很郁闷,为何其他男主穿越之后,女主见到男主便浑身一震,心猿意马而唐妮见到他,却跟见到杀父仇人似的,这样他情何以堪啊!
“妮妮,可别小看了这个盗贼!”唐川觉得自己还是告诫一下妹妹比较好,“这个男人实力不容小觑,连他身边跟着的那些伙伴,武力几乎也不在他之下和这个男人打好关系,他以后肯定会成为你哥哥我的一大助力你这个当妹妹的,此时此刻,可不要拆我的台啊!”
“知道啦!”唐妮不耐烦地摆摆手,“无聊地政治我回房间洗澡了,大雨天赶路,身上脏死了”
看到唐妮开门离去,唐川一阵阵苦笑自己这个妹妹啊,比刘爱国那个家伙更让他头疼呢
翌日——“都别跟着我!”闻名遐迩的格穆里大楼,突然传来一声犹如狮吼的咆哮那些正在交谈,或者用餐的贵宾们听到这个声音,都是一惊,暗自猜测着这是哪个无礼的家伙,竟然在曼斯特的地盘这么放肆
这个人自然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火皇刘爱国同志
风龙城的气候比较温热,即使是一场暴雨过后,这城里的温度依然保持在20左右此时刘爱国脱去了自己的一身红色长衣,摘去了帽子,让曼斯特派人送来一身新衣服
按照他的要求,曼斯特送来一件白色的无领小衫,外面搭配着一件红色的皮马甲下身是一条战士们喜欢穿的用一种叫做毛蛛吐的丝编织而成的靴裤这种裤子柔软结实,而且透气不透水
靴子还是他自己的短筒靴,这是蒂娜送给他的,所以不舍得换掉,只是很用心地擦了擦,把上面的灰尘都给擦掉又找金施加了一个魔法(这让金十分幽怨),让这靴子看起来光鲜如新
他换上这身新打扮,是打算独自到赫赫有名的风龙城里溜达一圈的,没想到先是惊动了准备到他房间里收拾屋子的贝莎,从而传遍了整个火皇盗贼团
大家都嚷嚷着要跟刘爱国一起出去,这让某位特工同志十分头大
“都别吵啦!老子要自己出去逛!你们要是懒就自己呆着,要是闲不住的就自己出去逛,放过我,我强烈要求个人空间!”
终于,在刘爱国几乎是含着眼泪的请求下,这些火皇的成员们终于妥协了其他人倒还好,阿贝尔却有些不开心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出去旅游逛街,这是每一个正常女人的“不良嗜好”啊!
虽然说,某些方面阿贝尔超出了正常女人的范畴,但她在刘爱国面前,永远都是一个爱哭爱闹的小女生但她这并不代表她是个笨女生,她不会去逼迫自己喜欢的人,这样只会让他们反感
或许,等这个男人累的时候,就会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回到自己身边
阿贝尔如是想
刘爱国可猜不到阿贝尔的心思,他换好行头,就兴冲冲地出门了其实这次出行,除了放松放松心情,游历一下风龙城的风景之外,他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探查风龙城的地形
如果真的发生了战斗,他要从哪一条路线逃出去,哪一条路线的警卫最少,哪一条路线能最快的到达港口或者水边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给自己找好后路这是多年执行特工任务,刘爱国总结出来的经验从来没有不给自己留下后路的高手,除非是亡命之徒!
比如某些小国家的信仰战士,那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现在让刘爱国想起来,浑身都汗毛直立!这让刘爱国想起了某岛国的“神风敢死队”曾经,这的确是一个很强大的队伍,只是现在早已经不存在了
金钱和利益,会慢慢腐蚀一个人最原始的兽性!
风龙城真的不小,这个城镇比刘爱国所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大或许是因为这里暴利的拍卖会,才让风龙城的城主有更多的资金去开拓自己的城土这个到处都是楼宇的城市让刘爱国想起了上海,那个钢筋水泥构建起来的地方
和昨天大暴雨时候的情形不同,此时风龙城的街道上,都是熙熙攘攘过往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