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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中的两名士兵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跟带了个尾巴,自顾自的聊着天,在经过屯兵所的时候跟守卫打了个招呼,就继续向前巡逻了。
屯兵所是修建在城墙上的建筑,有房顶,有点类似烽火台,但比烽火台更大,在战时能够给一个150人的满编连队提供补给仓库、住宿和战时医院的空间。由于末日后来自城外的威胁由人类变成了怪物,所以屯兵所的防御能力其实并不出众,主要是给战士们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平时主要以储存战时物资为主。
少年见到屯兵所后,没有惊动守卫,轻巧的跃出城墙,在几十米的高空中悬空吊着,仅凭双手的力量扒着外墙上,两手轻快的交错横移,在几个观察孔上稍微借力,三纵两窜的接近了顶层的通风口,一翻身,熟门熟路的钻了进去。
少年从阳光明媚的室外钻进漆黑一片的室内,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暗适应的过度,左右瞅了瞅发现没有动静之后,慢慢的、轻轻的舒展身体,让双脚缓缓的落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等到整个人都站稳了之后,双手才松开紧扣的石壁。
一股霉潮的味道扑面而来。
这里是屯兵所的第三层,即便是战时,这里也只是作为储藏兵甲的仓库和存放尸体的临时停尸房,在平时,这里连仓库都算不上,食物、武器等物资都堆放在二层,一层是士兵休息室,而这昏暗的三层中就只有一些濒临淘汰了却又舍不得扔的武器、铠甲。
穿过一排排挂着武器铠甲的架子,少年来到摆放“精品”铠甲的独立架子前。不过,对于这些用石节虫甲壳编制而成的铠甲,少年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感兴趣的是这些铠甲后面封存的箭矢。
从箱子里掏出两捆箭矢,随手撕掉防潮包装的牛皮纸,又在墙根底下拿了个箭筒,将箭矢通通放进箭筒中,最后从墙上摘下一把弓,少年这才从通风口翻了出去。
没有了少年搅合,暗室里顿时恢复了平静,除了少了些东西外,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
最近几天,拉板车的老王头很高兴——一连几天都能捡肥嘟嘟的大田鼠,是个人都会这么高兴。
大田鼠最大的能有小狗大小,长了一副锋利的牙齿,挖坑倒洞隐藏得很深,即便被堵住了,三两个大汉都未必呆得住它,而且这东西是是祸祸庄稼的能手,每个伺候庄稼的把式都对这玩意又爱又恨。
爱的是田鼠肉质鲜美,皮毛光滑细密,五只就能卖上一个金币;恨的是这东西滑不留手,一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片片好不容易伺候精神的庄稼被这群死东西啃倒,每年因为大田鼠都要损失不少粮食。
老王头刚拔完杂草,正拉着一板车的杂草往城边的牲口棚走,两眼却不看路,只盯着路边的稻田看。
走着走着,突然就见整齐的稻田有一处倒伏,老王头眼睛一亮,放下板车,挽起裤腿,三步两步就走了过去,然后就见他一脸喜意的拎着一只大田鼠走了回来。这只大田鼠能有三四斤重,脑门正中间插着一根印有云中城官方标志的铁头木杆的箭矢。
最开始看到这根箭矢的时候,老王心里哈有点犯嘀咕,偷偷摸摸的把猎物藏了起来,好几天晚上都不敢出门。不过随着捡的多了,老王也渐渐收齐了畏惧心,心里觉得也许这就是哪个当兵的闲着没事出来射田鼠取乐而已,毕竟比起那毫无理由的畏惧,还是这肉嘟嘟的大田鼠更实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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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中的两名士兵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跟带了个尾巴,自顾自的聊着天,在经过屯兵所的时候跟守卫打了个招呼,就继续向前巡逻了。
屯兵所是修建在城墙上的建筑,有房顶,有点类似烽火台,但比烽火台更大,在战时能够给一个150人的满编连队提供补给仓库、住宿和战时医院的空间。由于末日后来自城外的威胁由人类变成了怪物,所以屯兵所的防御能力其实并不出众,主要是给战士们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平时主要以储存战时物资为主。
少年见到屯兵所后,没有惊动守卫,轻巧的跃出城墙,在几十米的高空中悬空吊着,仅凭双手的力量扒着外墙上,两手轻快的交错横移,在几个观察孔上稍微借力,三纵两窜的接近了顶层的通风口,一翻身,熟门熟路的钻了进去。
少年从阳光明媚的室外钻进漆黑一片的室内,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暗适应的过度,左右瞅了瞅发现没有动静之后,慢慢的、轻轻的舒展身体,让双脚缓缓的落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等到整个人都站稳了之后,双手才松开紧扣的石壁。
一股霉潮的味道扑面而来。
这里是屯兵所的第三层,即便是战时,这里也只是作为储藏兵甲的仓库和存放尸体的临时停尸房,在平时,这里连仓库都算不上,食物、武器等物资都堆放在二层,一层是士兵休息室,而这昏暗的三层中就只有一些濒临淘汰了却又舍不得扔的武器、铠甲。
穿过一排排挂着武器铠甲的架子,少年来到摆放“精品”铠甲的独立架子前。不过,对于这些用石节虫甲壳编制而成的铠甲,少年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感兴趣的是这些铠甲后面封存的箭矢。
从箱子里掏出两捆箭矢,随手撕掉防潮包装的牛皮纸,又在墙根底下拿了个箭筒,将箭矢通通放进箭筒中,最后从墙上摘下一把弓,少年这才从通风口翻了出去。
没有了少年搅合,暗室里顿时恢复了平静,除了少了些东西外,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
最近几天,拉板车的老王头很高兴——一连几天都能捡肥嘟嘟的大田鼠,是个人都会这么高兴。
大田鼠最大的能有小狗大小,长了一副锋利的牙齿,挖坑倒洞隐藏得很深,即便被堵住了,三两个大汉都未必呆得住它,而且这东西是是祸祸庄稼的能手,每个伺候庄稼的把式都对这玩意又爱又恨。
爱的是田鼠肉质鲜美,皮毛光滑细密,五只就能卖上一个金币;恨的是这东西滑不留手,一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片片好不容易伺候精神的庄稼被这群死东西啃倒,每年因为大田鼠都要损失不少粮食。
老王头刚拔完杂草,正拉着一板车的杂草往城边的牲口棚走,两眼却不看路,只盯着路边的稻田看。
走着走着,突然就见整齐的稻田有一处倒伏,老王头眼睛一亮,放下板车,挽起裤腿,三步两步就走了过去,然后就见他一脸喜意的拎着一只大田鼠走了回来。这只大田鼠能有三四斤重,脑门正中间插着一根印有云中城官方标志的铁头木杆的箭矢。
最开始看到这根箭矢的时候,老王心里哈有点犯嘀咕,偷偷摸摸的把猎物藏了起来,好几天晚上都不敢出门。不过随着捡的多了,老王也渐渐收齐了畏惧心,心里觉得也许这就是哪个当兵的闲着没事出来射田鼠取乐而已,毕竟比起那毫无理由的畏惧,还是这肉嘟嘟的大田鼠更实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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