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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感觉自己双脚都软了,好半天才站起来。
她赶紧过去查看病人的情况,发现病人没有问题,这才松口气。
李白龙应该不是犯人,因为犯人的目标是杀死孙红。但是李白龙显然知道某些情报,他需要一本笔记,而孙红有这本笔记。
看情况,说不定孙红认识李白龙,否则李白龙也不会说\"是我\"。笔记可能是孙红一开始说好要交给他的,再考虑李白龙是侦探,那么就是他们一起在调查什么事情,正是这件事让孙红遭遇谋杀。
如果是这样,就算孙红醒来,警方也未必能得到有用线索。毕竟孙红成了这个样子,李白龙都没有告诉警方情况,不是为了撇清关系就是有其他的原因--譬如他对警方不信任。那么,孙红恐怕也是如此了,不会轻易告诉警方真想。
正想着,秦晓林准备离开,昏迷中的病人的手突然抓住她,令她吓了一跳。
\"乾坤优格格森路\"
病人的手一松,又昏迷过去了。
乾坤优格?格林路?
秦晓林赶紧记好,又等了好一阵,确认病人这回真的已经睡死了,这才离开。
她上网打开地图搜索,很快找到了格森路,但是所谓的乾坤优格却没找到,不知道是什么建筑物,或者代表其他意思的东西。最好她想了想,输入格森路、乾坤搜索一次,又输入格森路、优格搜索一次。
还是没有结果。
她又将检索切换成拼音,也就是用英文搜索印象检索,结果发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千宽瑜伽(瑜伽yoga在英文中类似的音)。
此时已经外晚,人家当然已经关门了。于是第二天一早起来秦晓林就到前台给布兰特教授留言说有事情先出去,然后自己前往那家健身中心。
在健身中心中她看到了很多放置衣物的小格子,要输入箱号跟密码才能取出里面的东西。问题是,箱号是多少呢?
秦晓林一看,密码是四位数,立即知晓了。77是箱号,后面就是密码。以孙红当时的情况,要交代给同伴去取东西,肯定会交代清楚箱号跟密码的。之所以先说密码后说地点,是怕忘记了,先说最不容易记忆的东西。
试验一下,果然如此,她从箱子中取出了一个仅仅比成年男人手掌大一点的笔记本。
秦晓林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好,如果她直接拿走,李白龙迟早会找到这里,再询问前台,说不定就能找出是自己拿走的笔记本。现在还不清楚李白龙是哪一方的人,而且他们为什么不信任警察--在知晓真相之前,不能打草惊蛇。而且除了笔记本,说不定有其他重要的东西。
秦晓林隔着衣服捏着笔记本,将它取走。她买了一些铅芯削成粉末,吹在笔记本的封皮上,拍照并采取一些指纹。之后她复印了笔记本所有的内容页并拍照,最终将本子放回了原处。
秦晓林知道自己这么做有很大的风险,譬如犹如将原始本子毁坏,那么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曾经存在。自己并不是公安人员,没存档、备案做证据的资格。但是她并不是警察,她不需要提供给谁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谁是凶手,她需要的是在警方之前找到\"指挥家\"。只要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后面哪怕是没有证据将犯人逮捕也没有关系了。
那个男人--蓝麟,是个相当高傲的高智商犯罪者。只要能找出指挥家,他就会按照约定,停止犯罪行为。信任罪犯似乎有些可笑,但是秦晓林就是这样确信着。
因为这可是以那人最爱的哥哥为赌注啊,他不会破坏游戏的规则,这是他对那个人的执着,与爱。
来,感觉自己双脚都软了,好半天才站起来。
她赶紧过去查看病人的情况,发现病人没有问题,这才松口气。
李白龙应该不是犯人,因为犯人的目标是杀死孙红。但是李白龙显然知道某些情报,他需要一本笔记,而孙红有这本笔记。
看情况,说不定孙红认识李白龙,否则李白龙也不会说\"是我\"。笔记可能是孙红一开始说好要交给他的,再考虑李白龙是侦探,那么就是他们一起在调查什么事情,正是这件事让孙红遭遇谋杀。
如果是这样,就算孙红醒来,警方也未必能得到有用线索。毕竟孙红成了这个样子,李白龙都没有告诉警方情况,不是为了撇清关系就是有其他的原因--譬如他对警方不信任。那么,孙红恐怕也是如此了,不会轻易告诉警方真想。
正想着,秦晓林准备离开,昏迷中的病人的手突然抓住她,令她吓了一跳。
\"乾坤优格格森路\"
病人的手一松,又昏迷过去了。
乾坤优格?格林路?
秦晓林赶紧记好,又等了好一阵,确认病人这回真的已经睡死了,这才离开。
她上网打开地图搜索,很快找到了格森路,但是所谓的乾坤优格却没找到,不知道是什么建筑物,或者代表其他意思的东西。最好她想了想,输入格森路、乾坤搜索一次,又输入格森路、优格搜索一次。
还是没有结果。
她又将检索切换成拼音,也就是用英文搜索印象检索,结果发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千宽瑜伽(瑜伽yoga在英文中类似的音)。
此时已经外晚,人家当然已经关门了。于是第二天一早起来秦晓林就到前台给布兰特教授留言说有事情先出去,然后自己前往那家健身中心。
在健身中心中她看到了很多放置衣物的小格子,要输入箱号跟密码才能取出里面的东西。问题是,箱号是多少呢?
秦晓林一看,密码是四位数,立即知晓了。77是箱号,后面就是密码。以孙红当时的情况,要交代给同伴去取东西,肯定会交代清楚箱号跟密码的。之所以先说密码后说地点,是怕忘记了,先说最不容易记忆的东西。
试验一下,果然如此,她从箱子中取出了一个仅仅比成年男人手掌大一点的笔记本。
秦晓林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好,如果她直接拿走,李白龙迟早会找到这里,再询问前台,说不定就能找出是自己拿走的笔记本。现在还不清楚李白龙是哪一方的人,而且他们为什么不信任警察--在知晓真相之前,不能打草惊蛇。而且除了笔记本,说不定有其他重要的东西。
秦晓林隔着衣服捏着笔记本,将它取走。她买了一些铅芯削成粉末,吹在笔记本的封皮上,拍照并采取一些指纹。之后她复印了笔记本所有的内容页并拍照,最终将本子放回了原处。
秦晓林知道自己这么做有很大的风险,譬如犹如将原始本子毁坏,那么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曾经存在。自己并不是公安人员,没存档、备案做证据的资格。但是她并不是警察,她不需要提供给谁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谁是凶手,她需要的是在警方之前找到\"指挥家\"。只要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后面哪怕是没有证据将犯人逮捕也没有关系了。
那个男人--蓝麟,是个相当高傲的高智商犯罪者。只要能找出指挥家,他就会按照约定,停止犯罪行为。信任罪犯似乎有些可笑,但是秦晓林就是这样确信着。
因为这可是以那人最爱的哥哥为赌注啊,他不会破坏游戏的规则,这是他对那个人的执着,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