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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
他在半梦半醒间,听到她这么说,但等他清醒之后,她虽然告诉他,她不会离开他,却不曾再以那方式称呼他。
那让他有些小小的困扰,怀疑那只是他的错觉。
而这,才是他真的想问清楚的事,却又不想真的开口。
就在这时,那个从威尼斯来的男人出现了,走到她身边,和她说话,把一个篮子交给了她。
苏里亚。
她告诉他,那男人叫苏里亚,那天她来时,她的阿姨不想让她独自穿越森林,所以让这仆人跟着她过来。
这男人每天都会进入森林,带回一些她需要的药草。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家伙不只是个仆人。
风在这时又吹拂而过,男人略微移动了身体,就那么刚刚好的,为她挡住了风。
一瞬间,波恩心头陡地一跳。
忽然领悟,这个男人待她不像是在下对上的关系,更像是在保护与照顾,她待他也不像是对待仆人,她完完全全的信赖着那家伙。
不管那男人给她什么,她都全然接受。
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这家伙也是。
她和他早就相识,是熟人,这没什么,可他还是有些不安。
我的爱。
她这么说过,还是那只是他的幻觉?
那男人转身走开,翻身上了一匹马,走了。
他会再回来,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来,他怀疑他每天往返城堡与这村子,那男人晚上没有睡在这里。
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处流浪。
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牠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
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牠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
“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
“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
“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
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
“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牠该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
“牠太瘦了,和牠的骨架相比,牠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牠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牠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
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
“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
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
; 我的爱。
他在半梦半醒间,听到她这么说,但等他清醒之后,她虽然告诉他,她不会离开他,却不曾再以那方式称呼他。
那让他有些小小的困扰,怀疑那只是他的错觉。
而这,才是他真的想问清楚的事,却又不想真的开口。
就在这时,那个从威尼斯来的男人出现了,走到她身边,和她说话,把一个篮子交给了她。
苏里亚。
她告诉他,那男人叫苏里亚,那天她来时,她的阿姨不想让她独自穿越森林,所以让这仆人跟着她过来。
这男人每天都会进入森林,带回一些她需要的药草。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家伙不只是个仆人。
风在这时又吹拂而过,男人略微移动了身体,就那么刚刚好的,为她挡住了风。
一瞬间,波恩心头陡地一跳。
忽然领悟,这个男人待她不像是在下对上的关系,更像是在保护与照顾,她待他也不像是对待仆人,她完完全全的信赖着那家伙。
不管那男人给她什么,她都全然接受。
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这家伙也是。
她和他早就相识,是熟人,这没什么,可他还是有些不安。
我的爱。
她这么说过,还是那只是他的幻觉?
那男人转身走开,翻身上了一匹马,走了。
他会再回来,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来,他怀疑他每天往返城堡与这村子,那男人晚上没有睡在这里。
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处流浪。
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牠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
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牠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
“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
“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
“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
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
“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牠该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
“牠太瘦了,和牠的骨架相比,牠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牠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牠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
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
“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
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