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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毕恭毕敬,唯有一个穿着露背晚装绾着发吉透着优雅魅力的女子在他身边绕来绕去。眉眼之间传着某种真情。看得出来。
我喜欢那个优雅的女子。她一定是他的女朋友了。
她的头发光光地梳向脑后,一丝不苟。光洁的额头透着聪明的气息。身材是那种凹凸有致,玲珑剔透的。绝好。似曾相识。或许天下的美女都是相似的?
等他来我们这一桌时,我盯着他看了看,他丝毫不畏惧,直面我的逼视,微笑,还是微笑。原来是于火。就是全程陪我游玩的那个于火。
我开始本能的拒绝他的眼光。我有些忌妒。我也有些生气。我提前回住处收拾东西。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司机过来了。
门打开,于火不由分说抱紧我,吻我,我反抗地咬他,抓他,但他不放开。我哭了。
他把房门关上。
他说游泳时我死命搂住他的脖子,差点要了他的命。
在你搂住我的脖子的那一刻,我有种感觉,我们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分开了。
我爱你,江枫。
我喜欢爱恋的感觉一点一点地浸到骨子里,沁到心脾里,那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很多琐事,经过很多情节,等我们都笑过很多、侃过很多之后,方会品出爱情原来是这样美好的滋味哦。
可我和于火是吗?
刚才那个女孩是一个老朋友,她找我是有些事情的,路过这里,玩一下就走的。
你骗我。
我没有骗你。
我是t市的一个孤儿,大地震的时侯,我的父母都去逝了。我成了孤儿,被一个开发商收养,送我上大学,到开发这座庄园,我一直都在为养父做事情,报答他的养育之恩。
江枫,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珍惜你,我会一生都给你幸福的。
这是我长这么大听到的最直接却又最浓烈的追求陈述。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一点一滴的滋润,水到渠成的浸染,那样让我感觉才是顺畅的,这样的表白,总让人感觉飘渺悠远了些。幸福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而谁能看得到谁的一生呢?
我从不喜欢听人讲我爱你。
可是他讲得让我有些耳热心跳。我怎么了。如果有魔镜,我一定要问问她。
我没有给他留电话。
他好象知道结果就会这样似的,没有丝毫的怨意,只是笑笑,神态自若地和我握别。他的手心温厚,象一个温暖的心房。
一路上我都在想:左边是于火,有声有色的快乐,右边是燕子靖,安静恬适的淡然。我属于哪一边。哪一边又属于我?
四、天上人间
回到公司的第一天,我就被宣布调到营销处去,理由是原来的文员跳槽了。
在那里我不过做回我二年前做的文员,说起来好听,其实就是杂役。与我的专业毫不相干。按说工作调换也无可非议,工作需要嘛。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司上下几百名职员,偏偏要调我去那里。经理说那边要调人,她也不好说什么如果实在不愿意去,就去找老总说吧。
不是不好说什么,是不愿意说什么。如果我是老总的女儿,谁敢动我半根毫毛?如果我有家世有背景有财富,谁还不好说什么?
我敲开总经理的门,却是燕子靖。他回来了。
我委屈加惊喜,无从表达,竟是泪水婆娑。
他安慰了我半天,也不过客套。或者说在其位、谋其政?
我的意思是他没有为我说半句话。
我宁愿他非常严厉的说:我为什么要替你说话呢?我可以扭头就走,从此成为路人。他始终温和的解释工作需要如何如何。
我忍不住上前搂住了他的脖子。那时天色已晚。
我们是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却看到了他的脖子上的皮肤是松驰的,原来他真的老了。
我不再追究这件事。
但我仍是感觉到非常郁闷。
我想一走了之。可是何处是我家园?那样悲伤的情绪弥漫开,久久也散不去。我想到了哥哥,想到了小水,也想到了于火。
我第一次主动给于火拨了电话。他一听我的声音那样高兴的情绪似乎可以通过电话线流出来。
江枫,你在干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我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的握着手机,任思绪乱飞,任泪打湿了脸。
他有些焦急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心情不好。遇到什么麻烦了。想哭就哭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用平静的语气说:没什么,只是想打电话,就打了。你知道我这个人了,向来比较神经一些。
我给小水发q消息。题目是悲伤的朋友。
她回复我:悲伤止步。不要求全责备,朋友也只是陪你走一段路而非陪你走一生的。学着去接受这种现实。
培训归来一周的时间,我收到快递公司的邮件,来自北京。不禁有些诧异。
打开一看,一部小巧的手机。一个艳红壳的手电筒。
他的电话也打过来。
我已调往北京总部工作。手机是要你给我一个联系的机会。
过单身生活一定要想好自己的安全问题。没有人照顾的日子,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
没想到他这样细心。
小水给我发q消息:在一个消闲的节目上,我扮了一回酒场女郎,而且遇到一根象牙筷子。
啊?!
似曾相识。如果是你多好啊。不过你根本不可能在那个地方出现。
她又开始隐身。
我想考研。北京那么大,人才那么多,我不是没有求过职,经常被户口压制到。考研可以解决一系列问题。比如户口,比如学历,有了户口才有了家的感觉,否则永远觉得在天上飘。
即使有一天于火背叛了我,我也可以在诺大的北京来个金鸡独立。这也算未雨绸缪吧。
我从不以为是女人就该靠在男人的肩膀上,做小鸟依人状。做人要独立,这是哥哥一直教导我的。没了谁也要好好活着。
他说我是典型的悲观主义者:
错的,对的,都是路,坚持走下去,就是人生。于火打趣我。但这句话明显有些哲理性。
于火还给我买了一双好漂亮的鞋子呢。
我的灰姑娘,快穿上我给你买的水晶鞋。
自从穿上于火为我买的那双鞋子,我就觉得日子过得真是风生水起呢。虽然调离了财务部,我正有了时间复习功课。塞翁失马丐知非福。每天都很快乐,每天都很充实。哥哥说每周一次的平安电话里听到不再是声音,而是甜甜的蜜。
恋爱了吧?我说是。
哥哥说: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小水也说过这句话,他和她素相识,口吻却是惊人的一样。让我感觉很是费解。
于火又给我寄过来一条阿桑娜的裤子。一套杰西卡的套裙。
其时,我觉得于火对我有很足够的了解了。在他面前我几乎就是一个透明的人。因为他给我买的衣服尺码都恰恰好,他买来的鞋子也是刚刚好,要知道我是一个缺陷很多的人,买东西不容易碰到合适的,可是吉永却总是替我找到最合适的。就是那支玫瑰红色的纯植物的唇膏也是他无意间听到我说我对化妆品过敏之后精心买的。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吉永有一颗很男人的宽容的心,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犯最低级的错误,他会允许他的女人追问最幼稚的问题,他会允许他的女人撒最难缠的娇,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生最无理的气。这些我都知道。
只是有些东西,不是说能放下就能放下的。
五:我的爱对你说
有好长一段时间小水没了踪影。我给她们编辑部打电话。他们告诉我小水去广州采风了。
我在q里给小水留言,有一个北京的男生在追我。可我不知如何是好。应该是我非常死心眼儿地以为两情若是长久时,就在朝朝暮暮。
小水说:距离并不是问题,比如我这个海北客正爱着一个天南边的医生。
小水说她在不紧不慢地追一个男生,确切地讲是一个男人,可是她觉得这件事情好玩,生命就是慢慢地享用爱情,爱情就是快乐地消耗生命。
小水居然跟我说了一句有关她隐私的话。可见我在她心目中有些份量了呢。
我一直叛经离道,可我特听他的话。爱上一个人就是那样吧。他简直成了我的至理名言。他说人生在世,一定要记得珍惜父母之爱,珍惜手足之爱,珍惜朋友之爱,珍惜情恋之爱。
我就真听了他的话,去看了老爸,那样温顺得叫了一次老爸,老爸居然流泪了。
事情过去有三个月的时间,后来我还是知道了,总公司来审计出了一个重大差错,必须进行处理,而我是出身最简单的一个人,别人的罪责全记在了我的账上。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燕子靖发了一个短信:对不起。江枫。
可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没有情绪悲伤了。因为必须严肃对待考研的事情。因为我必须考到北京去。因为我要离开这座让我曾经无限憧憬又无限失望的城市。
我想发完短信就坐公交车回公寓。我听到汽车的喇叭响。我感觉到身体升到了半空,我感觉到了于火为我买的鞋子离我而去。
醒过来时,哥哥那样镇定自若地盯着我,手却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太多的人生变故让哥哥已经学会了坚强地直面惨淡的人生。
小枫,没有问题,只是轻微的脑振荡。
于火居然也在。我说:傻瓜你怎么来了。
他拉着我的手,我已经什么亲人都没有了。好容易遇到你,不能错过啊。
小心老板炒了你。
工作丢了,可以再找啊,可是丢了我的爱人,再找就不容易了。
我有些想哭。
哥哥身后还有一个女孩儿。她的长头发束在腰际。好漂亮啊。怎么那样眼熟啊?
你好。我叫燕画云。也就是水云间的小水。我是燕子靖的女儿,也是于火的朋友,还是江山的女朋友,没想到吧。
你不是说不该爱上古色古香的男人吗。
我是说你。你太天真,会被老男人骗到的。而我呢,冰雪聪明,伶牙俐齿,江山骗不了我。
劝别人是头头是道,到自己这儿就稀里马虎了。
小水说:爱情来的时侯根本就不讲道理。
哥哥只是笑。他已经好长时间不笑了。这多让人高兴啊。
人生有这样多的巧合,幸好我没有告诉哥哥和小水,我曾经那样的爱过与他们密切相关的燕子靖。
篇尾:
于火开车载去兜风。在车上我先是恍惚了一阵,之后就哭了。
你知道吗。他是我的初恋。
我就是因为他来到这座城市的。
我曾经想有我的过去都不会告诉于火。毕竟过去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个过去,一个未来,没必要牵扯到一起。我可还是告诉了他。
于火拍拍我的头,笑我:爱上一个老男人,多少有些叶公好龙吧。
燕画云,也就是小水,已经转战到天南,做了我爱你扩版的主编。她们的论调是:我们要把这句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播种到全世界。
小水仍不忘记时不时来个q消息:
我出书了,你家于火就是我的赞助商。
书名叫暖爱。
他毕恭毕敬,唯有一个穿着露背晚装绾着发吉透着优雅魅力的女子在他身边绕来绕去。眉眼之间传着某种真情。看得出来。
我喜欢那个优雅的女子。她一定是他的女朋友了。
她的头发光光地梳向脑后,一丝不苟。光洁的额头透着聪明的气息。身材是那种凹凸有致,玲珑剔透的。绝好。似曾相识。或许天下的美女都是相似的?
等他来我们这一桌时,我盯着他看了看,他丝毫不畏惧,直面我的逼视,微笑,还是微笑。原来是于火。就是全程陪我游玩的那个于火。
我开始本能的拒绝他的眼光。我有些忌妒。我也有些生气。我提前回住处收拾东西。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司机过来了。
门打开,于火不由分说抱紧我,吻我,我反抗地咬他,抓他,但他不放开。我哭了。
他把房门关上。
他说游泳时我死命搂住他的脖子,差点要了他的命。
在你搂住我的脖子的那一刻,我有种感觉,我们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分开了。
我爱你,江枫。
我喜欢爱恋的感觉一点一点地浸到骨子里,沁到心脾里,那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很多琐事,经过很多情节,等我们都笑过很多、侃过很多之后,方会品出爱情原来是这样美好的滋味哦。
可我和于火是吗?
刚才那个女孩是一个老朋友,她找我是有些事情的,路过这里,玩一下就走的。
你骗我。
我没有骗你。
我是t市的一个孤儿,大地震的时侯,我的父母都去逝了。我成了孤儿,被一个开发商收养,送我上大学,到开发这座庄园,我一直都在为养父做事情,报答他的养育之恩。
江枫,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珍惜你,我会一生都给你幸福的。
这是我长这么大听到的最直接却又最浓烈的追求陈述。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一点一滴的滋润,水到渠成的浸染,那样让我感觉才是顺畅的,这样的表白,总让人感觉飘渺悠远了些。幸福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而谁能看得到谁的一生呢?
我从不喜欢听人讲我爱你。
可是他讲得让我有些耳热心跳。我怎么了。如果有魔镜,我一定要问问她。
我没有给他留电话。
他好象知道结果就会这样似的,没有丝毫的怨意,只是笑笑,神态自若地和我握别。他的手心温厚,象一个温暖的心房。
一路上我都在想:左边是于火,有声有色的快乐,右边是燕子靖,安静恬适的淡然。我属于哪一边。哪一边又属于我?
四、天上人间
回到公司的第一天,我就被宣布调到营销处去,理由是原来的文员跳槽了。
在那里我不过做回我二年前做的文员,说起来好听,其实就是杂役。与我的专业毫不相干。按说工作调换也无可非议,工作需要嘛。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司上下几百名职员,偏偏要调我去那里。经理说那边要调人,她也不好说什么如果实在不愿意去,就去找老总说吧。
不是不好说什么,是不愿意说什么。如果我是老总的女儿,谁敢动我半根毫毛?如果我有家世有背景有财富,谁还不好说什么?
我敲开总经理的门,却是燕子靖。他回来了。
我委屈加惊喜,无从表达,竟是泪水婆娑。
他安慰了我半天,也不过客套。或者说在其位、谋其政?
我的意思是他没有为我说半句话。
我宁愿他非常严厉的说:我为什么要替你说话呢?我可以扭头就走,从此成为路人。他始终温和的解释工作需要如何如何。
我忍不住上前搂住了他的脖子。那时天色已晚。
我们是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却看到了他的脖子上的皮肤是松驰的,原来他真的老了。
我不再追究这件事。
但我仍是感觉到非常郁闷。
我想一走了之。可是何处是我家园?那样悲伤的情绪弥漫开,久久也散不去。我想到了哥哥,想到了小水,也想到了于火。
我第一次主动给于火拨了电话。他一听我的声音那样高兴的情绪似乎可以通过电话线流出来。
江枫,你在干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我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的握着手机,任思绪乱飞,任泪打湿了脸。
他有些焦急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心情不好。遇到什么麻烦了。想哭就哭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用平静的语气说:没什么,只是想打电话,就打了。你知道我这个人了,向来比较神经一些。
我给小水发q消息。题目是悲伤的朋友。
她回复我:悲伤止步。不要求全责备,朋友也只是陪你走一段路而非陪你走一生的。学着去接受这种现实。
培训归来一周的时间,我收到快递公司的邮件,来自北京。不禁有些诧异。
打开一看,一部小巧的手机。一个艳红壳的手电筒。
他的电话也打过来。
我已调往北京总部工作。手机是要你给我一个联系的机会。
过单身生活一定要想好自己的安全问题。没有人照顾的日子,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
没想到他这样细心。
小水给我发q消息:在一个消闲的节目上,我扮了一回酒场女郎,而且遇到一根象牙筷子。
啊?!
似曾相识。如果是你多好啊。不过你根本不可能在那个地方出现。
她又开始隐身。
我想考研。北京那么大,人才那么多,我不是没有求过职,经常被户口压制到。考研可以解决一系列问题。比如户口,比如学历,有了户口才有了家的感觉,否则永远觉得在天上飘。
即使有一天于火背叛了我,我也可以在诺大的北京来个金鸡独立。这也算未雨绸缪吧。
我从不以为是女人就该靠在男人的肩膀上,做小鸟依人状。做人要独立,这是哥哥一直教导我的。没了谁也要好好活着。
他说我是典型的悲观主义者:
错的,对的,都是路,坚持走下去,就是人生。于火打趣我。但这句话明显有些哲理性。
于火还给我买了一双好漂亮的鞋子呢。
我的灰姑娘,快穿上我给你买的水晶鞋。
自从穿上于火为我买的那双鞋子,我就觉得日子过得真是风生水起呢。虽然调离了财务部,我正有了时间复习功课。塞翁失马丐知非福。每天都很快乐,每天都很充实。哥哥说每周一次的平安电话里听到不再是声音,而是甜甜的蜜。
恋爱了吧?我说是。
哥哥说: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小水也说过这句话,他和她素相识,口吻却是惊人的一样。让我感觉很是费解。
于火又给我寄过来一条阿桑娜的裤子。一套杰西卡的套裙。
其时,我觉得于火对我有很足够的了解了。在他面前我几乎就是一个透明的人。因为他给我买的衣服尺码都恰恰好,他买来的鞋子也是刚刚好,要知道我是一个缺陷很多的人,买东西不容易碰到合适的,可是吉永却总是替我找到最合适的。就是那支玫瑰红色的纯植物的唇膏也是他无意间听到我说我对化妆品过敏之后精心买的。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吉永有一颗很男人的宽容的心,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犯最低级的错误,他会允许他的女人追问最幼稚的问题,他会允许他的女人撒最难缠的娇,他会允许他的女人生最无理的气。这些我都知道。
只是有些东西,不是说能放下就能放下的。
五:我的爱对你说
有好长一段时间小水没了踪影。我给她们编辑部打电话。他们告诉我小水去广州采风了。
我在q里给小水留言,有一个北京的男生在追我。可我不知如何是好。应该是我非常死心眼儿地以为两情若是长久时,就在朝朝暮暮。
小水说:距离并不是问题,比如我这个海北客正爱着一个天南边的医生。
小水说她在不紧不慢地追一个男生,确切地讲是一个男人,可是她觉得这件事情好玩,生命就是慢慢地享用爱情,爱情就是快乐地消耗生命。
小水居然跟我说了一句有关她隐私的话。可见我在她心目中有些份量了呢。
我一直叛经离道,可我特听他的话。爱上一个人就是那样吧。他简直成了我的至理名言。他说人生在世,一定要记得珍惜父母之爱,珍惜手足之爱,珍惜朋友之爱,珍惜情恋之爱。
我就真听了他的话,去看了老爸,那样温顺得叫了一次老爸,老爸居然流泪了。
事情过去有三个月的时间,后来我还是知道了,总公司来审计出了一个重大差错,必须进行处理,而我是出身最简单的一个人,别人的罪责全记在了我的账上。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燕子靖发了一个短信:对不起。江枫。
可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没有情绪悲伤了。因为必须严肃对待考研的事情。因为我必须考到北京去。因为我要离开这座让我曾经无限憧憬又无限失望的城市。
我想发完短信就坐公交车回公寓。我听到汽车的喇叭响。我感觉到身体升到了半空,我感觉到了于火为我买的鞋子离我而去。
醒过来时,哥哥那样镇定自若地盯着我,手却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太多的人生变故让哥哥已经学会了坚强地直面惨淡的人生。
小枫,没有问题,只是轻微的脑振荡。
于火居然也在。我说:傻瓜你怎么来了。
他拉着我的手,我已经什么亲人都没有了。好容易遇到你,不能错过啊。
小心老板炒了你。
工作丢了,可以再找啊,可是丢了我的爱人,再找就不容易了。
我有些想哭。
哥哥身后还有一个女孩儿。她的长头发束在腰际。好漂亮啊。怎么那样眼熟啊?
你好。我叫燕画云。也就是水云间的小水。我是燕子靖的女儿,也是于火的朋友,还是江山的女朋友,没想到吧。
你不是说不该爱上古色古香的男人吗。
我是说你。你太天真,会被老男人骗到的。而我呢,冰雪聪明,伶牙俐齿,江山骗不了我。
劝别人是头头是道,到自己这儿就稀里马虎了。
小水说:爱情来的时侯根本就不讲道理。
哥哥只是笑。他已经好长时间不笑了。这多让人高兴啊。
人生有这样多的巧合,幸好我没有告诉哥哥和小水,我曾经那样的爱过与他们密切相关的燕子靖。
篇尾:
于火开车载去兜风。在车上我先是恍惚了一阵,之后就哭了。
你知道吗。他是我的初恋。
我就是因为他来到这座城市的。
我曾经想有我的过去都不会告诉于火。毕竟过去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个过去,一个未来,没必要牵扯到一起。我可还是告诉了他。
于火拍拍我的头,笑我:爱上一个老男人,多少有些叶公好龙吧。
燕画云,也就是小水,已经转战到天南,做了我爱你扩版的主编。她们的论调是:我们要把这句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播种到全世界。
小水仍不忘记时不时来个q消息:
我出书了,你家于火就是我的赞助商。
书名叫暖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