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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遇到雪儿之前,我很自卑也很自闭,活得很没有自己。我一直认为:像我这样的男生,一,没有追女生的资本;二,没有追女生的才华;三,长相平平,不丑不帅。是没有女生会喜欢我的。以致我每次穿梭在校园小道时都不敢正视迎面而来的女生的眼睛。然而,雪儿的出现却让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想法是错了。
两年前的秋天,我和雪儿都是属于那种平凡甘于寂寞的人群,甚至被人忽略和遗忘在某个角落,直到有一天我们彼此发现了对方。说句心里话,那时候的雪儿是个不太显眼的女生,可以说是回头率不高的那种。但她有清脆婉转的嗓子,也许这就是她的魅力之所在了。她穿着朴素,扎两根不短不长的辫子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她的打扮大多数时候是这样的。那时的她是学校的贫困生又是来自西部省份,能够在学校读者俱乐部勤工俭学也就在情理之中。对于一个家庭并不富裕的学子来说,每月250元的资助可称得上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我却还要完全靠父母亲拼死拼命赚来的钱来维持学业。我知道,那时的我是这等级森严城堡的中下阶层分子,最高层包括:一,那种有权有钱的大人物,他们身兼几职,在交际场上游刃有余,至于他们的学习我不敢恭维;二,是那种虽然隐居老林不入江湖但学习刻苦,年年能拿奖学金的出名人物;中下阶层我称之为“群众阶层”大多数人就属于这一阶层。他们没有“出类拔萃”的领导管理能力,学习又不刻苦。不过,里面也有些人过得很潇洒,他们一手捧手机一手抱美女,很让人产生妒忌。而我什么都没有,所以只有甘于平凡了。然而,我的骨子里并没有“平凡”的血液,天天做着当作家的美梦,偶偶也有文章在报刊杂志发表。现在回想起来,也许这就是我当时唯一能够自信的资本了。
那年国庆节前夕,学校举行图书展览。我对书是情有独衷的,为了书我可以隔几餐不吃饭可以熬通宵不睡觉。对我来说,图书馆里都藏着些“老古董”自然去的次数就少了。而读者俱乐部就不同了,里面的书又新款又走潮流,而代价仅仅是一天三毛钱的租金而已。那段日子,我感觉吸上了毒,天天都往那里跑。似乎只有那里才能缓解我的毒瘾。
那天,我很颓废于是又去泡读者俱乐部,与往常不同的是人似乎少了些。当我精心挑剔选了一本经典的张爱玲全集从读者俱乐部图书室出来去服务台前交图书证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彻在我耳旁:“你是文学院的吧,我能认识你吗?”开始我怀疑自己的听觉。“我跟你说话呐!”她双眸注视着我。“哦!是,是的没错。”我显然有点女孩子的羞涩。“很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是文学院的呢?”我胆子似乎大起来了。“你图书证不是清晰地印着‘文学院’这几个字吗?还有你的名字呢。”“我没有意识到。”我支支唔唔。我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真理性,趁热打铁故意跟她搭上了,最后还得到了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知道我喜欢余杰的作品,还十分肯定地说我很热爱诗歌。现在想一想那时我也许被她盯上很久了。也许是太紧张了,走的时候连打声招呼都没有,好在雪儿年不是那种小气很在意的小女人。要不怎会有以后亲密的接触呢?
自从跟她认识后,我似乎成了另外一个似的。我知道:一个人如果有了自信,有了别人对自己的欣赏和肯定,就会有活得让人看得起,活得有了自己。
而后的日子,我们的交往也愈加密切,一有懊恼不顺事缠身时我都会跑去与她调侃,把她作为倾诉的对象。在别人眼里我似乎堂堂正正地成为了她的男友,那段时间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和最难忘的日子。很欣赏这样一句话:男人一旦恋爱,就会得意忘形。我也奇怪,以前自卑的我连跟女生两眼相对的胆量都没有,现在竟然能与雪儿面对面地聊天。
那些日子,我写作的灵感也源源不断。有时一个星期我能完成几篇很长的小说,偶偶也写诗歌。
有个星期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和往常一样,照常泡吧,照常打开我的邮箱。当我看到有新邮件并且标题“恭喜你,你的稿件已被某某文载录用。”我心里不知是酸还是甜。“看,我也有值得炫耀的资本。”我暗道。然后连走带跑来到了电话超市里,接下来很明显了。当我把这消息告诉雪儿的时候,我差点儿把老板给吓住了。我感受到她也很高兴,只是不停地告诫我:不要得意哦!得意很容易忘形的。那一刻,我激动的说不话来。我知道雪儿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知心朋友。在我心里。我甚至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只是我一直保持缄默。我明白,一开口也许味就变了,要等待时机。所以,我与她还是保持朋友的关系。而把快乐... -->>
在没有遇到雪儿之前,我很自卑也很自闭,活得很没有自己。我一直认为:像我这样的男生,一,没有追女生的资本;二,没有追女生的才华;三,长相平平,不丑不帅。是没有女生会喜欢我的。以致我每次穿梭在校园小道时都不敢正视迎面而来的女生的眼睛。然而,雪儿的出现却让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想法是错了。
两年前的秋天,我和雪儿都是属于那种平凡甘于寂寞的人群,甚至被人忽略和遗忘在某个角落,直到有一天我们彼此发现了对方。说句心里话,那时候的雪儿是个不太显眼的女生,可以说是回头率不高的那种。但她有清脆婉转的嗓子,也许这就是她的魅力之所在了。她穿着朴素,扎两根不短不长的辫子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她的打扮大多数时候是这样的。那时的她是学校的贫困生又是来自西部省份,能够在学校读者俱乐部勤工俭学也就在情理之中。对于一个家庭并不富裕的学子来说,每月250元的资助可称得上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我却还要完全靠父母亲拼死拼命赚来的钱来维持学业。我知道,那时的我是这等级森严城堡的中下阶层分子,最高层包括:一,那种有权有钱的大人物,他们身兼几职,在交际场上游刃有余,至于他们的学习我不敢恭维;二,是那种虽然隐居老林不入江湖但学习刻苦,年年能拿奖学金的出名人物;中下阶层我称之为“群众阶层”大多数人就属于这一阶层。他们没有“出类拔萃”的领导管理能力,学习又不刻苦。不过,里面也有些人过得很潇洒,他们一手捧手机一手抱美女,很让人产生妒忌。而我什么都没有,所以只有甘于平凡了。然而,我的骨子里并没有“平凡”的血液,天天做着当作家的美梦,偶偶也有文章在报刊杂志发表。现在回想起来,也许这就是我当时唯一能够自信的资本了。
那年国庆节前夕,学校举行图书展览。我对书是情有独衷的,为了书我可以隔几餐不吃饭可以熬通宵不睡觉。对我来说,图书馆里都藏着些“老古董”自然去的次数就少了。而读者俱乐部就不同了,里面的书又新款又走潮流,而代价仅仅是一天三毛钱的租金而已。那段日子,我感觉吸上了毒,天天都往那里跑。似乎只有那里才能缓解我的毒瘾。
那天,我很颓废于是又去泡读者俱乐部,与往常不同的是人似乎少了些。当我精心挑剔选了一本经典的张爱玲全集从读者俱乐部图书室出来去服务台前交图书证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彻在我耳旁:“你是文学院的吧,我能认识你吗?”开始我怀疑自己的听觉。“我跟你说话呐!”她双眸注视着我。“哦!是,是的没错。”我显然有点女孩子的羞涩。“很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是文学院的呢?”我胆子似乎大起来了。“你图书证不是清晰地印着‘文学院’这几个字吗?还有你的名字呢。”“我没有意识到。”我支支唔唔。我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真理性,趁热打铁故意跟她搭上了,最后还得到了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知道我喜欢余杰的作品,还十分肯定地说我很热爱诗歌。现在想一想那时我也许被她盯上很久了。也许是太紧张了,走的时候连打声招呼都没有,好在雪儿年不是那种小气很在意的小女人。要不怎会有以后亲密的接触呢?
自从跟她认识后,我似乎成了另外一个似的。我知道:一个人如果有了自信,有了别人对自己的欣赏和肯定,就会有活得让人看得起,活得有了自己。
而后的日子,我们的交往也愈加密切,一有懊恼不顺事缠身时我都会跑去与她调侃,把她作为倾诉的对象。在别人眼里我似乎堂堂正正地成为了她的男友,那段时间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和最难忘的日子。很欣赏这样一句话:男人一旦恋爱,就会得意忘形。我也奇怪,以前自卑的我连跟女生两眼相对的胆量都没有,现在竟然能与雪儿面对面地聊天。
那些日子,我写作的灵感也源源不断。有时一个星期我能完成几篇很长的小说,偶偶也写诗歌。
有个星期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和往常一样,照常泡吧,照常打开我的邮箱。当我看到有新邮件并且标题“恭喜你,你的稿件已被某某文载录用。”我心里不知是酸还是甜。“看,我也有值得炫耀的资本。”我暗道。然后连走带跑来到了电话超市里,接下来很明显了。当我把这消息告诉雪儿的时候,我差点儿把老板给吓住了。我感受到她也很高兴,只是不停地告诫我:不要得意哦!得意很容易忘形的。那一刻,我激动的说不话来。我知道雪儿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知心朋友。在我心里。我甚至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只是我一直保持缄默。我明白,一开口也许味就变了,要等待时机。所以,我与她还是保持朋友的关系。而把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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