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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还算顺利,卫霄没走错路,也没有碰到什么危险的动物。整个林子里非常地寂静,除了偶尔自己踩到枯叶而发出的脚步声,竟是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之前,卫霄抱着一点墨赶路的时侯心思不在这上面,回程中才愈发得觉得心骇。
不过,卫霄猜测树林中之所以寂寥无声,应该是丛林内的动物都已经成了蛊虫的腹中餐了。如今,方美玉死了,就算林子里还留有蛊虫,对方势必也活不长。其实,这也有一个好处,既然附近的活物都被蛊虫弄死了,那就不必担心有什么东西爬到树洞里,祸害一点墨了。至于蛊虫,卫霄倒没放在心上,一点墨肚子里有他的血,脚上还缠着他扎系的经书纸片,蛊虫是不敢靠近的。
想到这里,卫霄忽然记起自己的衣服、裤子、和脚底下都藏着经书纸片。这些原本保命的东西,要是不小心让警察、闻镶玉、或是其他懂行的人看见了,就成了他的催命符了。卫霄立刻把身上的佛经取了出来,走到湿漉漉的泥地旁,用打火机点燃经书,看着它在手中慢慢地烧成纸灰,当火焰要蹿到指尖时,把纸张抛在泥地上,转眼间,纸页便化成了灰。卫霄从地上捏过一枚树叶,冲着银色的纸灰扫了扫,只来回了扇了两下,灰烬便消失不见了。
卫霄站起身以脚尖扒拉了几下地上的枯叶,让四周看起来更自然一些,方提步继续赶路,一边思索着下一步该怎么办。现在沈家的别墅烧掉了,而昨晚留在沈宅的人非死即伤。卫霄抬起被自己割破的手心和手背,上面一点伤都没有,甚至没一丝疤痕。卫霄微微蹙起眉宇,心道别说闻镶玉、孔知心,就是警察看到了活蹦乱跳的自己,再与半死不活的元墨纹他们做对比,也会感觉其中有猫腻。
如果说,方美玉是凶手的话,她连亲生女儿沈惠茹都没有放过,为什么独独留他这个外孙一命呐?而闻家人就更诧异了,因为他们知道,方美玉心里很清楚他闻天傲不是沈惠茹的儿子,哪会手下容情?倘若,把沈俊文视为疑凶,先不提方美玉失踪的问题,对方杀了那么多人,作为生父的沈万才都死了,可能对他网开一面么?当然,嫌犯还可能另有其人,但无论怎么说,他这么完好无缺地站在一群死伤者之间,都太醒目了。
也许,自己要受些皮肉之苦才行。卫霄怕疼,但为了保住自己的秘密,不被抓去当小白鼠,他只能出此下策了。卫霄不自觉地握紧拳,快步奔向沈宅。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卫霄气喘吁吁地回到沈家的时侯,周边林子里依旧没有人声,但眼前的别墅已是火光冲天了,火苗如一条条火蛇般的想从窗户的玻璃处往外蹿,周边的烟雾浓地呛人,并迅速地往四面扩散着。幸而沈宅的位置十分的偏僻,位于山脉的边缘处,最近的村落也在靠近市区的几里外。何况,天色还没有亮。因此,房屋虽已化成了火海,只怕仍没被人发现。不过,即使已经有人报了警,抢险队想赶到目的地,也需要费上不少的时间。
卫霄偷偷地摸到元墨纹等人之前打斗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卫霄的眼睛注视着泥地上的人群,一边从腰间拔出军用匕首,并退下外衣,用衣服擦净其上的指纹。然后,隔着布料捏住刀锋处,拿着匕首在草地里滚上两圈,当刀柄、刀刃处都沾上草屑和淡淡的泥印后,方伸臂一挥,把匕首抛入人堆之中。
丢下军刀后,卫霄小心翼翼地背对着人群贴往别墅的墙根处,脱下罩裤和占着泥巴的鞋子,把绒线衣、毛线裤裹在自己的双脚上,并以外套遮头。随即,提着鞋子踢开了半合着的大门冲入火场。
一入玄关,熊熊的火焰就把卫霄整个人给吞了进去。卫霄用外衣罩着脑袋往内狂奔,一路上虽然闭着眼睛,但仍被烟雾呛地泪流不止。皮肤上火辣辣的,刺痛的厉害。卫霄依着脑海中的印象,朝楼梯处奔跑,随即拾级而上。楼梯上到处是火苗,不管是阶梯,还是扶手,都已化为了火海。卫霄包裹在脚上的绒线衫被火花烧得坑坑洼洼的,甚至,沾上了火苗开始自燃起来了。卫霄咬紧牙关,忍着浑身的痛楚拼命地往上冲,终于踏上了二楼的地板。
楼上的火势比底楼要好上些许,但走廊内亦到处是滚滚的浓烟和喧嚣的火焰,几乎两极分明,除了耀眼的红色火光,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烟雾。卫霄喘了口气后,猛地握上走廊最外侧的那扇房门的把手。此时,黄铜握把已被烧得滚烫,卫霄这么一捏一转之下,滋滋地在他的手心里烫出了大片的伤痕,下一秒就燎起了一片水泡,疼得卫霄险些忍不住惨呼。但卫霄紧紧咬住牙关,硬是把涌上喉间的悲呼声咽了下去。
满头冷汗的卫霄推开房门,这个房间即是沈俊文的卧室,亦是他今晚调换的寝房。此刻,房内充满了烟尘,地板上都是火焰,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
回去的路上还算顺利,卫霄没走错路,也没有碰到什么危险的动物。整个林子里非常地寂静,除了偶尔自己踩到枯叶而发出的脚步声,竟是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之前,卫霄抱着一点墨赶路的时侯心思不在这上面,回程中才愈发得觉得心骇。
不过,卫霄猜测树林中之所以寂寥无声,应该是丛林内的动物都已经成了蛊虫的腹中餐了。如今,方美玉死了,就算林子里还留有蛊虫,对方势必也活不长。其实,这也有一个好处,既然附近的活物都被蛊虫弄死了,那就不必担心有什么东西爬到树洞里,祸害一点墨了。至于蛊虫,卫霄倒没放在心上,一点墨肚子里有他的血,脚上还缠着他扎系的经书纸片,蛊虫是不敢靠近的。
想到这里,卫霄忽然记起自己的衣服、裤子、和脚底下都藏着经书纸片。这些原本保命的东西,要是不小心让警察、闻镶玉、或是其他懂行的人看见了,就成了他的催命符了。卫霄立刻把身上的佛经取了出来,走到湿漉漉的泥地旁,用打火机点燃经书,看着它在手中慢慢地烧成纸灰,当火焰要蹿到指尖时,把纸张抛在泥地上,转眼间,纸页便化成了灰。卫霄从地上捏过一枚树叶,冲着银色的纸灰扫了扫,只来回了扇了两下,灰烬便消失不见了。
卫霄站起身以脚尖扒拉了几下地上的枯叶,让四周看起来更自然一些,方提步继续赶路,一边思索着下一步该怎么办。现在沈家的别墅烧掉了,而昨晚留在沈宅的人非死即伤。卫霄抬起被自己割破的手心和手背,上面一点伤都没有,甚至没一丝疤痕。卫霄微微蹙起眉宇,心道别说闻镶玉、孔知心,就是警察看到了活蹦乱跳的自己,再与半死不活的元墨纹他们做对比,也会感觉其中有猫腻。
如果说,方美玉是凶手的话,她连亲生女儿沈惠茹都没有放过,为什么独独留他这个外孙一命呐?而闻家人就更诧异了,因为他们知道,方美玉心里很清楚他闻天傲不是沈惠茹的儿子,哪会手下容情?倘若,把沈俊文视为疑凶,先不提方美玉失踪的问题,对方杀了那么多人,作为生父的沈万才都死了,可能对他网开一面么?当然,嫌犯还可能另有其人,但无论怎么说,他这么完好无缺地站在一群死伤者之间,都太醒目了。
也许,自己要受些皮肉之苦才行。卫霄怕疼,但为了保住自己的秘密,不被抓去当小白鼠,他只能出此下策了。卫霄不自觉地握紧拳,快步奔向沈宅。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卫霄气喘吁吁地回到沈家的时侯,周边林子里依旧没有人声,但眼前的别墅已是火光冲天了,火苗如一条条火蛇般的想从窗户的玻璃处往外蹿,周边的烟雾浓地呛人,并迅速地往四面扩散着。幸而沈宅的位置十分的偏僻,位于山脉的边缘处,最近的村落也在靠近市区的几里外。何况,天色还没有亮。因此,房屋虽已化成了火海,只怕仍没被人发现。不过,即使已经有人报了警,抢险队想赶到目的地,也需要费上不少的时间。
卫霄偷偷地摸到元墨纹等人之前打斗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卫霄的眼睛注视着泥地上的人群,一边从腰间拔出军用匕首,并退下外衣,用衣服擦净其上的指纹。然后,隔着布料捏住刀锋处,拿着匕首在草地里滚上两圈,当刀柄、刀刃处都沾上草屑和淡淡的泥印后,方伸臂一挥,把匕首抛入人堆之中。
丢下军刀后,卫霄小心翼翼地背对着人群贴往别墅的墙根处,脱下罩裤和占着泥巴的鞋子,把绒线衣、毛线裤裹在自己的双脚上,并以外套遮头。随即,提着鞋子踢开了半合着的大门冲入火场。
一入玄关,熊熊的火焰就把卫霄整个人给吞了进去。卫霄用外衣罩着脑袋往内狂奔,一路上虽然闭着眼睛,但仍被烟雾呛地泪流不止。皮肤上火辣辣的,刺痛的厉害。卫霄依着脑海中的印象,朝楼梯处奔跑,随即拾级而上。楼梯上到处是火苗,不管是阶梯,还是扶手,都已化为了火海。卫霄包裹在脚上的绒线衫被火花烧得坑坑洼洼的,甚至,沾上了火苗开始自燃起来了。卫霄咬紧牙关,忍着浑身的痛楚拼命地往上冲,终于踏上了二楼的地板。
楼上的火势比底楼要好上些许,但走廊内亦到处是滚滚的浓烟和喧嚣的火焰,几乎两极分明,除了耀眼的红色火光,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烟雾。卫霄喘了口气后,猛地握上走廊最外侧的那扇房门的把手。此时,黄铜握把已被烧得滚烫,卫霄这么一捏一转之下,滋滋地在他的手心里烫出了大片的伤痕,下一秒就燎起了一片水泡,疼得卫霄险些忍不住惨呼。但卫霄紧紧咬住牙关,硬是把涌上喉间的悲呼声咽了下去。
满头冷汗的卫霄推开房门,这个房间即是沈俊文的卧室,亦是他今晚调换的寝房。此刻,房内充满了烟尘,地板上都是火焰,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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