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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el的秋冬时装发表会。
地点设在新开幕的天使百货展览厅,参加的不外是一些贵夫人、富家千金或是演艺人员。门票要一个月之前就预订,晚了可是有钱买不到的哩。
“风邑,你坐一下,我去跟朋友打声招呼。”
“去吧。”
姝铃四处找人哈啦,目的当然是攀关系套交情,顺便展示自己身上的行头。在这种时尚的场合被比下去可是很没面子的事,所以这些有钱有闲的女人无不卯足了劲打扮自己,使得伸展台下俨然成了另一场服装展示会。
风邑独自坐在最靠近伸展台的座位,吸收来自四面八方的讯息。
参加服装发表会对他来说是个十分新鲜的经验,而这也是他答应陪她前来的主要原因。
从小他就是个好奇宝宝,渴望碰触、了解周遭的每样事物,可惜他始终被母亲软禁在一个狭隘的空间里,箝制了他的触角。
一直到出国念书以后,他才得以尽情的探索这个世界,也才领悟天地之大、世界之无奇不有。
他就像只蛤蜊一样贪婪的吸进水分,饱和之后再吐出,然后再吸进、再吐出。
这样的一再重复,对他而言无异是种蜕变的过程。
他知道自己变了,他已不再是出国前的乔风邑。
姝铃凯旋似的坐回他身边,今天的大获全胜让她开心极了,全场没有人打扮得比她更辣。
而他,是令她骄傲的另一件稀有展示品。
才刚回国的他第一次出现在上流场合,理所当然成了众女人视线与话题的焦点,这正是她要的效果。
“风邑,秀马上要开始了,希望你不要觉得乏味才好,因为chanel只做女装。”
“别担心,我会试着想象每件衣服穿在-身上的模样。”
“啊,你真会逗我开心!”她掩嘴笑了。
“-的开心是我的荣幸。”他一派潇洒的说。
他发现和这个女孩相处得愈久,他虚伪的功力就愈高强,真不知是福还是祸。
“秀开始了。”
她舍不得把目光移开,看他比看秀有趣多了。
四周暗了下来,只剩下伸展台上的灯光。
她告诉他这场发表会的主持人是服装界的大姐大柳鹃和综艺名嘴张天磊。
果然有来头。名嘴唱作俱佳的将气氛炒热,而大姐大的专业解说则凝聚了观众的注意力。
配合着主持人的解说,穿着一套套chanel秋冬服饰的模特儿陆续出场。不论是金发碧眼的西洋美女,还是国内的超级名模,无不丰姿绰约的蹬着台步,在众目睽睽之下摆出各种姿态和表情。裙角卷起空气形成旋风,扫过观众的眼、挑动他们的心,穿在她们身上的服装反而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今天的秀网罗了国内的名模,她们的身高虽然比不上外国模特儿,但身材可都是黄金比例,就像是跟上帝订做的一样。”她凑在他耳边解说着,借机靠近他。
他不懂何谓身材的黄金比例,但这些模特儿的确令人赏心悦目,反倒是她们身上超越现实的服饰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他忍不住提出心里的疑问:
“会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上街吗?”
“这些都是chanel专属设计师设计的展示服装,未必实用,目的只是在表达设计理念与预告流行趋势,许多名牌都是这样做的。”
“看来研究名牌似乎是-的嗜好。”
“被你猜对了。”
以他看,她不仅研究名牌,恐怕也研究名模。她不仅叫得出每个模特儿的名字,连她们的基本资料都如数家珍。
“风邑,这是苻苹,她可是目前台湾的八卦女王,每天报纸的演艺版上都看得到她的新闻。”
由于姝铃的点名,他对那个八卦女王多看了几眼。
她的确很特别,全身散发着一种个性美。
她的表情淡漠、眼神睥睨,搭配展示的黑色服装,俨然从天而降的女神,接受众生的膜拜。
当她的视线穿过他横越全场,他的神经陡地被牵动了一下。
他见过她吗?否则何以对她竟有一种莫名的似曾相识?
浮萍,有人叫这样的名宇?
“姝铃,-说她叫什么?”他想弄明白,不确定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
“苻苹。”她在他的手心写下这两个字,然后歪过头问他:“怎么了?”
“没事,很独特的名字。”
“听说是本名。经纪公司曾想替她改名,但她坚持不肯,结果还不是大红大紫,只是八卦多了点。”
苻苹?
他在脑中反复搜寻着这个名字,包括同音异字以及谐音字,但毫无所获。
他拥有一流的记忆力,但此刻却派不上用场,这使得他十分懊恼。
他不死心的继续搜寻,以至于没有认真看秀,直到姝铃用手肘顶他。“喂,专心点,苻苹又上台了。”
果然是她,只是造型丕变。
原本盘上去的发髻垂放成波浪,随着她婀娜的身姿微微摆动;她一出场,便将其他模特儿的风采给抢了过去。
“展示的服装不同,模特儿的造型也会跟着变化,甚至连脸上的妆也都不一样了。你看她的脸部线条是不是比刚才柔和许多?”
她的提醒,让他发现了苻苹脸上那抹浅浅的笑。
那笑,不仅在微弯的嘴角边,也在流转的眼波里。
难怪她要大红大紫。能在短时间内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让人窥见了她眼神的冷、笑靥的柔,绝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蓦地,他脑中轰然作响。
一个人影浮现。他曾经领教过她的冷、享受过她的柔。
这么像,却不是她,她的名字不叫苻苹。
他失神的想着,有些怅然。
陡亮的灯光唤回他的思绪,原来秀结束了。
“风邑,你怎么心不在焉啊?”姝铃发觉了他的反常,有点不高兴。
“美女如云,让我头昏脑胀。”
他用打哈哈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一转头发现会场的人都快走光了。
“你说的美女也包括我吗?”她张大了眼,期待的问。
“当然。”
他一边昧着良心丢下这句话,一边站起身来,大步往会场的出口走去。
“真的?啊!风邑,你等等我呀!”
正因得到心上人的赞美而心花怒放的她,本想乘势倚入他的怀中撒娇,没想到他站起来的动作太快,害她扑了空,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bbscn
风邑在台北市区绕着。
这是他昨天才拿到的车,他需要重新认识台北的街道,也适应台北的路况。
睽违了八年,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土地,只是房子变高、车子变多了。
其实出国前他就对台北不熟,那时的他每天走同一条路、做同一件事,生活乏善可陈。
而他竟也认命的以为人生原本就是那样,若非那次他阴错阳差的离轨出走
车轮嘎然煞住,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地方。
他记得是在中华路上,却没有概念要怎么走。他摇下车窗问路,然后按照指示转了几个弯。
路边出现一排大楼,大楼后面是另一排大楼,后面接着又一排每一排大楼都长得一模一样。
记忆中的那片废墟不见了。
他下车到马路边的便利商店买瓶饮料,结帐的时候顺便和店老板聊了起来。
“理教新村?”
老板皱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说的是不是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的地方?”
“人家怎么称它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是一个违建的眷村。”
“那就是了。它在八年多前被一场大火烧光了,后来政府就在原地盖了一批国宅。”
老板手指着那一整片大楼。他要找的地方果然就是那里。
赴美之前,他曾到这里看了它最后一眼。眷村被毁得十分彻底,连一片屋瓦都没留下来,放眼望去仅是一片萧索的废墟。
那个影像纠缠了他好长一段时间:他想要知道那场无名火从何而来,他想要知道所有的人去了哪里。
他想要一个合理的交代,他想要找到“她”
“后来有查出失火的原因吗?”
“谁给你查啊,相关单位早就想要整顿那个眷村了,一把火烧得精光还省了他们的麻烦咧。”
“那原来住在里面的荣民都搬到哪去了?”
“听说火灾现场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尸体,那些住户也都突然消声匿迹了。这件事就像无头公案一样,时间一久,也就没人理了。”
是啊,昔日破败的眷村已化为繁华的都市一隅,如今还有谁会吃饱没事干的再去追究?
只有他——那个当年不惜舍弃似锦前程、选择出走到遗世角落的初生之犊。
高中毕业之前,母亲强迫他去中华路的一家补习班补托福。
补习班旁边有一个槟榔摊,摊子前面无时无刻的长龙令他好奇。后来他发现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卖槟榔的是个穿着清凉、身材惹火的美少女。
有几次下课后,他看那个美少女实在忙不过来,便自告奋勇的挽起袖子帮忙,就这样和她熟了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幸福。
幸福带他回她住的地方,就是那个原本残破倾圮的老眷村。他见到了和她相依为命、眼盲耳聋的士官长爷爷,也逐渐认识了住在那里头的老人和小孩。
他于是开始跷课,只为了每天到那里报到。
幸福去槟榔摊的时候,他就陪着老人闲话家常,偶尔帮忙写封信、搬个柜子什么的;他也不忘从家里带些进口糖果来分送给小孩子们,慢慢的,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
在那里,他忘了他的垣赫家世,也忘了他的托福考试,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我肯定与真挚友谊。
他还记得那时候,幸福老是抱怨她住的是个连猪圈狗屋都不如的鬼地方,可是... -->>
chanel的秋冬时装发表会。
地点设在新开幕的天使百货展览厅,参加的不外是一些贵夫人、富家千金或是演艺人员。门票要一个月之前就预订,晚了可是有钱买不到的哩。
“风邑,你坐一下,我去跟朋友打声招呼。”
“去吧。”
姝铃四处找人哈啦,目的当然是攀关系套交情,顺便展示自己身上的行头。在这种时尚的场合被比下去可是很没面子的事,所以这些有钱有闲的女人无不卯足了劲打扮自己,使得伸展台下俨然成了另一场服装展示会。
风邑独自坐在最靠近伸展台的座位,吸收来自四面八方的讯息。
参加服装发表会对他来说是个十分新鲜的经验,而这也是他答应陪她前来的主要原因。
从小他就是个好奇宝宝,渴望碰触、了解周遭的每样事物,可惜他始终被母亲软禁在一个狭隘的空间里,箝制了他的触角。
一直到出国念书以后,他才得以尽情的探索这个世界,也才领悟天地之大、世界之无奇不有。
他就像只蛤蜊一样贪婪的吸进水分,饱和之后再吐出,然后再吸进、再吐出。
这样的一再重复,对他而言无异是种蜕变的过程。
他知道自己变了,他已不再是出国前的乔风邑。
姝铃凯旋似的坐回他身边,今天的大获全胜让她开心极了,全场没有人打扮得比她更辣。
而他,是令她骄傲的另一件稀有展示品。
才刚回国的他第一次出现在上流场合,理所当然成了众女人视线与话题的焦点,这正是她要的效果。
“风邑,秀马上要开始了,希望你不要觉得乏味才好,因为chanel只做女装。”
“别担心,我会试着想象每件衣服穿在-身上的模样。”
“啊,你真会逗我开心!”她掩嘴笑了。
“-的开心是我的荣幸。”他一派潇洒的说。
他发现和这个女孩相处得愈久,他虚伪的功力就愈高强,真不知是福还是祸。
“秀开始了。”
她舍不得把目光移开,看他比看秀有趣多了。
四周暗了下来,只剩下伸展台上的灯光。
她告诉他这场发表会的主持人是服装界的大姐大柳鹃和综艺名嘴张天磊。
果然有来头。名嘴唱作俱佳的将气氛炒热,而大姐大的专业解说则凝聚了观众的注意力。
配合着主持人的解说,穿着一套套chanel秋冬服饰的模特儿陆续出场。不论是金发碧眼的西洋美女,还是国内的超级名模,无不丰姿绰约的蹬着台步,在众目睽睽之下摆出各种姿态和表情。裙角卷起空气形成旋风,扫过观众的眼、挑动他们的心,穿在她们身上的服装反而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今天的秀网罗了国内的名模,她们的身高虽然比不上外国模特儿,但身材可都是黄金比例,就像是跟上帝订做的一样。”她凑在他耳边解说着,借机靠近他。
他不懂何谓身材的黄金比例,但这些模特儿的确令人赏心悦目,反倒是她们身上超越现实的服饰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他忍不住提出心里的疑问:
“会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上街吗?”
“这些都是chanel专属设计师设计的展示服装,未必实用,目的只是在表达设计理念与预告流行趋势,许多名牌都是这样做的。”
“看来研究名牌似乎是-的嗜好。”
“被你猜对了。”
以他看,她不仅研究名牌,恐怕也研究名模。她不仅叫得出每个模特儿的名字,连她们的基本资料都如数家珍。
“风邑,这是苻苹,她可是目前台湾的八卦女王,每天报纸的演艺版上都看得到她的新闻。”
由于姝铃的点名,他对那个八卦女王多看了几眼。
她的确很特别,全身散发着一种个性美。
她的表情淡漠、眼神睥睨,搭配展示的黑色服装,俨然从天而降的女神,接受众生的膜拜。
当她的视线穿过他横越全场,他的神经陡地被牵动了一下。
他见过她吗?否则何以对她竟有一种莫名的似曾相识?
浮萍,有人叫这样的名宇?
“姝铃,-说她叫什么?”他想弄明白,不确定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
“苻苹。”她在他的手心写下这两个字,然后歪过头问他:“怎么了?”
“没事,很独特的名字。”
“听说是本名。经纪公司曾想替她改名,但她坚持不肯,结果还不是大红大紫,只是八卦多了点。”
苻苹?
他在脑中反复搜寻着这个名字,包括同音异字以及谐音字,但毫无所获。
他拥有一流的记忆力,但此刻却派不上用场,这使得他十分懊恼。
他不死心的继续搜寻,以至于没有认真看秀,直到姝铃用手肘顶他。“喂,专心点,苻苹又上台了。”
果然是她,只是造型丕变。
原本盘上去的发髻垂放成波浪,随着她婀娜的身姿微微摆动;她一出场,便将其他模特儿的风采给抢了过去。
“展示的服装不同,模特儿的造型也会跟着变化,甚至连脸上的妆也都不一样了。你看她的脸部线条是不是比刚才柔和许多?”
她的提醒,让他发现了苻苹脸上那抹浅浅的笑。
那笑,不仅在微弯的嘴角边,也在流转的眼波里。
难怪她要大红大紫。能在短时间内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让人窥见了她眼神的冷、笑靥的柔,绝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蓦地,他脑中轰然作响。
一个人影浮现。他曾经领教过她的冷、享受过她的柔。
这么像,却不是她,她的名字不叫苻苹。
他失神的想着,有些怅然。
陡亮的灯光唤回他的思绪,原来秀结束了。
“风邑,你怎么心不在焉啊?”姝铃发觉了他的反常,有点不高兴。
“美女如云,让我头昏脑胀。”
他用打哈哈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一转头发现会场的人都快走光了。
“你说的美女也包括我吗?”她张大了眼,期待的问。
“当然。”
他一边昧着良心丢下这句话,一边站起身来,大步往会场的出口走去。
“真的?啊!风邑,你等等我呀!”
正因得到心上人的赞美而心花怒放的她,本想乘势倚入他的怀中撒娇,没想到他站起来的动作太快,害她扑了空,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bbscn
风邑在台北市区绕着。
这是他昨天才拿到的车,他需要重新认识台北的街道,也适应台北的路况。
睽违了八年,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土地,只是房子变高、车子变多了。
其实出国前他就对台北不熟,那时的他每天走同一条路、做同一件事,生活乏善可陈。
而他竟也认命的以为人生原本就是那样,若非那次他阴错阳差的离轨出走
车轮嘎然煞住,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地方。
他记得是在中华路上,却没有概念要怎么走。他摇下车窗问路,然后按照指示转了几个弯。
路边出现一排大楼,大楼后面是另一排大楼,后面接着又一排每一排大楼都长得一模一样。
记忆中的那片废墟不见了。
他下车到马路边的便利商店买瓶饮料,结帐的时候顺便和店老板聊了起来。
“理教新村?”
老板皱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说的是不是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的地方?”
“人家怎么称它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是一个违建的眷村。”
“那就是了。它在八年多前被一场大火烧光了,后来政府就在原地盖了一批国宅。”
老板手指着那一整片大楼。他要找的地方果然就是那里。
赴美之前,他曾到这里看了它最后一眼。眷村被毁得十分彻底,连一片屋瓦都没留下来,放眼望去仅是一片萧索的废墟。
那个影像纠缠了他好长一段时间:他想要知道那场无名火从何而来,他想要知道所有的人去了哪里。
他想要一个合理的交代,他想要找到“她”
“后来有查出失火的原因吗?”
“谁给你查啊,相关单位早就想要整顿那个眷村了,一把火烧得精光还省了他们的麻烦咧。”
“那原来住在里面的荣民都搬到哪去了?”
“听说火灾现场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尸体,那些住户也都突然消声匿迹了。这件事就像无头公案一样,时间一久,也就没人理了。”
是啊,昔日破败的眷村已化为繁华的都市一隅,如今还有谁会吃饱没事干的再去追究?
只有他——那个当年不惜舍弃似锦前程、选择出走到遗世角落的初生之犊。
高中毕业之前,母亲强迫他去中华路的一家补习班补托福。
补习班旁边有一个槟榔摊,摊子前面无时无刻的长龙令他好奇。后来他发现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卖槟榔的是个穿着清凉、身材惹火的美少女。
有几次下课后,他看那个美少女实在忙不过来,便自告奋勇的挽起袖子帮忙,就这样和她熟了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幸福。
幸福带他回她住的地方,就是那个原本残破倾圮的老眷村。他见到了和她相依为命、眼盲耳聋的士官长爷爷,也逐渐认识了住在那里头的老人和小孩。
他于是开始跷课,只为了每天到那里报到。
幸福去槟榔摊的时候,他就陪着老人闲话家常,偶尔帮忙写封信、搬个柜子什么的;他也不忘从家里带些进口糖果来分送给小孩子们,慢慢的,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
在那里,他忘了他的垣赫家世,也忘了他的托福考试,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我肯定与真挚友谊。
他还记得那时候,幸福老是抱怨她住的是个连猪圈狗屋都不如的鬼地方,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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