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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无数问号。那是什么东东?
谭子擎坐在角落,险些被嘴里的面条噎着。menu?她以为她在哪里?
意识到这些乡下农夫听不懂英文,丽莎马上改口道:“我是指菜单。”
“菜单?”名唤阿财的光头老板大声重复。“林小姐,我们这里是面店,除了面就是馄饨,来啦,你来看你想吃什么。”他招手,丽莎只好走上前。
“看你是要吃炒面、汤面还是馄饨,我也有卤味、臭豆腐和烫青菜”阿财的大手拍了拍存放面条和小菜的玻璃柜。“我有卖的你都看得到啦!”
没有menu!丽莎不太信任地瞪着那些食物,考虑之后决定谨慎为上,免得吃坏肚子。“那么给我一盘炒面和烫青菜。”
然后她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目不斜视地坐着,颇有女王的架势。
五分钟后,炒面和烫青菜出现在桌面。
丽莎不想用桌上那叠粗糙的纸巾,反而从手提包里找出面纸,仔细地擦拭过桌上摆的那双筷子,接着又拿出另一张面纸当作餐巾,小心翼翼地铺在大腿上,动作优雅、得体,对周遭投来的所有好奇、惊叹的目光一概视而不见。
谭子擎啼笑皆非地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撇开他对她的观感不谈,这位纽约来的小姐实在是朵奇葩,他没见过有人在面店吃饭也能举止尊贵得像是在一家高级法国餐厅里用餐,如果她接下来要只水晶杯和一瓶香槟,他也不会太意外。她真的让人眼界大开。
这时,光头阿财又端给她另一盘菜。
“我没点这个。”丽莎皱眉。盘中的东西奇形怪状,她只认得一旁点缀的姜丝。
“本店招待的啦,你爸跟我是小学同学,他很够义气,作业借我抄了好多次。”
丽莎无语,笑得很勉强。“这这是什么?”
“酥炸粉肠。”
“粉粉肠?”丽莎一惊。该不会是她想的那个东西吧?
“就是猪肠啦。”阿财好心解释,指了指一旁默默忙碌的丰腴妇人。“我老婆刚做好的,她炸的粉肠可是这一带最赞的,你爸爸上次回来还特地来吃呢!”
丽莎顿时色变。
“呃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吃内脏。”心领了心领了,快点把这盘东西拿走!
“这是猪肠,不算内脏啦!”阿财热情坚持。“不是我吹牛,你吃吃看就知道,我光头财给你拍胸脯保证,你只要吃上一口,以后一定会上瘾,这种好东西国外一定吃不到啦!”
“真的不不用了,谢谢。”丽莎欲哭无泪。谁来救她,,
阿财充耳未闻,反而转向店内的某个角落,扬声寻求赞同。“谭老师,你见识比较广,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这种好东西国外是不是吃不到?”
“财叔,大部分的美国人都不敢吃内脏类的东西。”
平稳的语调该死地耳熟,丽莎猛地坐直,循声看去,正好对上一双她到世界末日都忘不了的黑眸。
怎么又遇到那个她立誓要讨厌的鲁男子?!
老师?这个粗鲁无礼的莽夫会是老师?教什么?钻木取火吗?
“真的吗?肠子也不敢吃?”阿财瞪大眼睛,饱受打击。
“显然是如此。”谭子擎看着丽莎,忽然觉得画面有点滑稽浑身昂贵的亮丽小姐凛然端坐在一群靠劳力吃饭的朴实农人之间,如同一颗珍珠掉在岩石堆里,强烈的对比让人忍不住莞尔。
这厢,丽莎却误解了那对眼睛里的笑意,马上气得要内伤。
他是怎样?在心里偷偷取笑她吗?不吃内脏犯法吗?
“噢,既然这样就算了。”阿财不掩失望道:“我给你切盘卤味好了。”
“等一下!谁说我不吃!”丽莎一把夺回盘子,满脸冷傲。天底下还没有她林丽莎不敢做的事!
谭子擎心下讶异。她分明是在逞强,何必?
“可是你说你不吃内脏”阿财道。
“你不是说肠子不是内脏?”她胡乱堵了一句,为了表示决心,她拿起筷子马上挟起一截炸粉肠。
这不是猪肠、这不是猪肠,这只是一种长得像猪肠的义大利面丽莎瞪着那一小段炸得黄澄澄、油亮亮的东西,努力自我催眠。
然后,她屏住呼吸、鼓起勇气,一口就吞下那截炸粉肠。
“好吃吧?”阿财自信十足地插着腰。
她哪知喔,根本连嚼都没嚼!不过似乎没她想象的那么恶心就是了。
“不错。”她谎称,感觉到众目睽睽,勇敢地又挟起另一截粉肠放入嘴里。这一次,缓缓地、试探性地嚼了两下,心中拒绝去想它的原形和来处。
咦?咦?咦?丽莎睁大美眸,带着一丝苦味的口感很特殊,可是吃起来还真的不错哩酥脆带着嚼劲,香而不腻嘴。
“好吃”她由衷赞道:“真的好吃。”
她一块一块地接着吃,每吃一口就瞪一眼那个姓谭的粗鲁男,一口一瞪,一口一瞪,好像希望嘴里嚼的是他的头,嚼烂最好。
谭子擎被瞪得莫名其妙,遂摸摸鼻子,低头继续吃自己的面,心想这位城市小姐真是脾气大又反复无常。
“我就说嘛,你爸爸是我们同乡,你又是你爸爸生的,怎么可能不爱吃粉肠!”阿财得意地大笑,其它的顾客也乐了,店里的气氛再度热闹起来。
“阿财,给林小姐来瓶台啤啦!算我的!”一个大嗓门的农夫喊道。
“财嫂卤的猪耳朵和猪尾巴也给她切一盘!”另一个豪迈的声音高呼。“我请客!”
奥?猪耳朵?猪尾巴?丽莎惊骇万分,这些东西是人吃的吗?!
呜这些人能不能不要那么热情?!
哇快不行啦!
丽莎加快步伐,笔直的腰杆几乎撑不住了,胃部又一阵猛烈的翻搅。眼见无法安然抵达家门,她冲到看来较隐密的转角处,对准排水沟,腰一弯
呕
炒面、青菜、炸粉肠、猪耳朵、猪尾巴,外加两瓶半台湾啤酒
把肚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吐出来后,她扶着一旁的电线杆当支柱,觉得胃似乎不再那么胀了。
“shit”吐得天昏地暗,她连咒骂都没什么力。
小吃店的食物没问题,味道也不错,只是她吃太多,加上那些食物都比她习惯的油腻许多,原本就虚弱的胃根本承受不了,要是凯尔看见她把自己调养成这副模样,不把她念到愧疚而死才怪!
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乡下男人!若不是不想被他瞧扁,她哪会拚命吃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噢,不胃部再次造反,她弯腰又吐,吐完之后连忙在手提包里找面纸,然后悲惨地发现,面纸用完了。
现在该怎么办?用香奈儿的袖子抹嘴巴吗?好恶
“拿去。”一方灰色手帕忽地映入眼帘,丽莎好感动。噢,上帝派来的天使。
“谢、谢谢。”
她擦了擦嘴角,站直身躯,看清来人时却惊叫一声,脚步一个不稳踩到水沟边缘,谭子擎反应奇快地揪住她的手腕拉她一把,否则她肯定栽进自己制造出来的秽物里。
丽莎觉得手腕一阵酥麻,谭子擎觉得指尖微微发热,两人都觉得好诡异,同时火速抽手。
“怎么又是你?!”阴魂不散!她的第二句话没说出口,但谭子擎倒是轻而易举地从那双喷火的眼睛猜出七、八分。狗咬吕洞宾,他心想。
“我只是路过。”两人住在同一条路上,吃完饭后,他一直走在她后方,想要不看见她的状况也难。
好吧,他承认他在小吃店里很没必要地多待了一会儿,就是忍不住好奇她会硬撑到什么时候,能忍受多少村民的热情招待。结果这位小姐也没令人失望,卯起来吃得比一个下田工作的大男人还多。
丽莎张嘴想说话,突然又一阵恶心感袭来,赶紧弯腰再吐,可是她更觉得尊严扫地,在这男人面前呕吐,干脆让她吐血吧!
平时她也不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但是在这个男人面前丢脸,就是让她觉得格外难以忍受。
“你刚刚吃太多了。”看她这么凄惨,他有点同情。
但是同情没被接收到,她气愤地瞪他一眼。“也不想想这是谁害的!”
谭子擎一头雾水。敢情她认为一切都是他的错?女人,真不可理喻!
丽莎深吸了几口气,想要擦嘴,随即意识到手中的手帕是他的,还他也不是,不还也不是他的手帕,她的嘴,感觉有点怪。
“手帕是全新的,没用过。”至少到她手中之前是全新的。
噢,会被他气死她又不是嫌弃这条手帕,虽然的确有点丑。
“我会买条新的还你。”反正用都用过了,她把自己打理了一下。
“不用麻烦了,我不缺手帕。你走回家没问题吧?”他看着她收回撑在电线杆上的手,理了理服装,像是不愿在人前示弱似的,再度挺直了背脊。
但是那双深刻的杏眼红红的,她的鼻头也红红的,脸蛋有些泛白,头发也汗湿地黏在颊边,全然不复之前的高贵模样,然而,她此时的狼狈竟无损那副容貌丝毫,反而替她添了一分迷人的柔弱美,令他心头莫名一悸。
“当然没问题!”她答得迅速,下巴不服输地扬到半天高。
“嗯。”他想太多了,这个倨傲的女人会跟“柔弱”扯上关系才有鬼。他决定离开。
“喂!”她想起什么似的喊道,谭子擎驻足,剑眉质疑地挑高。“我希望你不会把我胃不舒服的事情说出去。”
谭子擎微微不悦,他看起来有那么大嘴巴吗?还是这位小姐以为村里人会拿她的窘状当茶余饭后的笑料?
“你放心,村里的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笑你,你不必怕丢脸。”
“我不是怕人家笑!”丽莎气恼,她想的根本不是这码事。
“那是为什么?”
“反正你不要说就对了!”这种小地方,消息流传的速度惊人。
“给我一个理由。”来不及思索,话便脱口而出。很奇怪,他就是想知道原因。
丽莎抛给他一个“你很烦也很白痴”的眼神,烦躁地说:“假设一下,要是你好心招待某人吃东西,结果那人吃完没多久就浑身不舒服,吐得唏哩哗啦,你心里会有什么感受?”
会很内疚,他心中答道。搞了半天,这位养尊处优的小姐竟然是担心那些热情的村民会难受,可能吗?
谭子擎静默了半晌,允诺道:“我不会说出去。”
然后他转身离去。
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想着她说的话想着她。
原来,这位千金大小姐并非冷漠到无法领会别人的善意,原来,她也懂得顾及别人的感受难道说,他对她的看法从一开始就错了吗?
满无数问号。那是什么东东?
谭子擎坐在角落,险些被嘴里的面条噎着。menu?她以为她在哪里?
意识到这些乡下农夫听不懂英文,丽莎马上改口道:“我是指菜单。”
“菜单?”名唤阿财的光头老板大声重复。“林小姐,我们这里是面店,除了面就是馄饨,来啦,你来看你想吃什么。”他招手,丽莎只好走上前。
“看你是要吃炒面、汤面还是馄饨,我也有卤味、臭豆腐和烫青菜”阿财的大手拍了拍存放面条和小菜的玻璃柜。“我有卖的你都看得到啦!”
没有menu!丽莎不太信任地瞪着那些食物,考虑之后决定谨慎为上,免得吃坏肚子。“那么给我一盘炒面和烫青菜。”
然后她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目不斜视地坐着,颇有女王的架势。
五分钟后,炒面和烫青菜出现在桌面。
丽莎不想用桌上那叠粗糙的纸巾,反而从手提包里找出面纸,仔细地擦拭过桌上摆的那双筷子,接着又拿出另一张面纸当作餐巾,小心翼翼地铺在大腿上,动作优雅、得体,对周遭投来的所有好奇、惊叹的目光一概视而不见。
谭子擎啼笑皆非地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撇开他对她的观感不谈,这位纽约来的小姐实在是朵奇葩,他没见过有人在面店吃饭也能举止尊贵得像是在一家高级法国餐厅里用餐,如果她接下来要只水晶杯和一瓶香槟,他也不会太意外。她真的让人眼界大开。
这时,光头阿财又端给她另一盘菜。
“我没点这个。”丽莎皱眉。盘中的东西奇形怪状,她只认得一旁点缀的姜丝。
“本店招待的啦,你爸跟我是小学同学,他很够义气,作业借我抄了好多次。”
丽莎无语,笑得很勉强。“这这是什么?”
“酥炸粉肠。”
“粉粉肠?”丽莎一惊。该不会是她想的那个东西吧?
“就是猪肠啦。”阿财好心解释,指了指一旁默默忙碌的丰腴妇人。“我老婆刚做好的,她炸的粉肠可是这一带最赞的,你爸爸上次回来还特地来吃呢!”
丽莎顿时色变。
“呃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吃内脏。”心领了心领了,快点把这盘东西拿走!
“这是猪肠,不算内脏啦!”阿财热情坚持。“不是我吹牛,你吃吃看就知道,我光头财给你拍胸脯保证,你只要吃上一口,以后一定会上瘾,这种好东西国外一定吃不到啦!”
“真的不不用了,谢谢。”丽莎欲哭无泪。谁来救她,,
阿财充耳未闻,反而转向店内的某个角落,扬声寻求赞同。“谭老师,你见识比较广,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这种好东西国外是不是吃不到?”
“财叔,大部分的美国人都不敢吃内脏类的东西。”
平稳的语调该死地耳熟,丽莎猛地坐直,循声看去,正好对上一双她到世界末日都忘不了的黑眸。
怎么又遇到那个她立誓要讨厌的鲁男子?!
老师?这个粗鲁无礼的莽夫会是老师?教什么?钻木取火吗?
“真的吗?肠子也不敢吃?”阿财瞪大眼睛,饱受打击。
“显然是如此。”谭子擎看着丽莎,忽然觉得画面有点滑稽浑身昂贵的亮丽小姐凛然端坐在一群靠劳力吃饭的朴实农人之间,如同一颗珍珠掉在岩石堆里,强烈的对比让人忍不住莞尔。
这厢,丽莎却误解了那对眼睛里的笑意,马上气得要内伤。
他是怎样?在心里偷偷取笑她吗?不吃内脏犯法吗?
“噢,既然这样就算了。”阿财不掩失望道:“我给你切盘卤味好了。”
“等一下!谁说我不吃!”丽莎一把夺回盘子,满脸冷傲。天底下还没有她林丽莎不敢做的事!
谭子擎心下讶异。她分明是在逞强,何必?
“可是你说你不吃内脏”阿财道。
“你不是说肠子不是内脏?”她胡乱堵了一句,为了表示决心,她拿起筷子马上挟起一截炸粉肠。
这不是猪肠、这不是猪肠,这只是一种长得像猪肠的义大利面丽莎瞪着那一小段炸得黄澄澄、油亮亮的东西,努力自我催眠。
然后,她屏住呼吸、鼓起勇气,一口就吞下那截炸粉肠。
“好吃吧?”阿财自信十足地插着腰。
她哪知喔,根本连嚼都没嚼!不过似乎没她想象的那么恶心就是了。
“不错。”她谎称,感觉到众目睽睽,勇敢地又挟起另一截粉肠放入嘴里。这一次,缓缓地、试探性地嚼了两下,心中拒绝去想它的原形和来处。
咦?咦?咦?丽莎睁大美眸,带着一丝苦味的口感很特殊,可是吃起来还真的不错哩酥脆带着嚼劲,香而不腻嘴。
“好吃”她由衷赞道:“真的好吃。”
她一块一块地接着吃,每吃一口就瞪一眼那个姓谭的粗鲁男,一口一瞪,一口一瞪,好像希望嘴里嚼的是他的头,嚼烂最好。
谭子擎被瞪得莫名其妙,遂摸摸鼻子,低头继续吃自己的面,心想这位城市小姐真是脾气大又反复无常。
“我就说嘛,你爸爸是我们同乡,你又是你爸爸生的,怎么可能不爱吃粉肠!”阿财得意地大笑,其它的顾客也乐了,店里的气氛再度热闹起来。
“阿财,给林小姐来瓶台啤啦!算我的!”一个大嗓门的农夫喊道。
“财嫂卤的猪耳朵和猪尾巴也给她切一盘!”另一个豪迈的声音高呼。“我请客!”
奥?猪耳朵?猪尾巴?丽莎惊骇万分,这些东西是人吃的吗?!
呜这些人能不能不要那么热情?!
哇快不行啦!
丽莎加快步伐,笔直的腰杆几乎撑不住了,胃部又一阵猛烈的翻搅。眼见无法安然抵达家门,她冲到看来较隐密的转角处,对准排水沟,腰一弯
呕
炒面、青菜、炸粉肠、猪耳朵、猪尾巴,外加两瓶半台湾啤酒
把肚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吐出来后,她扶着一旁的电线杆当支柱,觉得胃似乎不再那么胀了。
“shit”吐得天昏地暗,她连咒骂都没什么力。
小吃店的食物没问题,味道也不错,只是她吃太多,加上那些食物都比她习惯的油腻许多,原本就虚弱的胃根本承受不了,要是凯尔看见她把自己调养成这副模样,不把她念到愧疚而死才怪!
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乡下男人!若不是不想被他瞧扁,她哪会拚命吃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噢,不胃部再次造反,她弯腰又吐,吐完之后连忙在手提包里找面纸,然后悲惨地发现,面纸用完了。
现在该怎么办?用香奈儿的袖子抹嘴巴吗?好恶
“拿去。”一方灰色手帕忽地映入眼帘,丽莎好感动。噢,上帝派来的天使。
“谢、谢谢。”
她擦了擦嘴角,站直身躯,看清来人时却惊叫一声,脚步一个不稳踩到水沟边缘,谭子擎反应奇快地揪住她的手腕拉她一把,否则她肯定栽进自己制造出来的秽物里。
丽莎觉得手腕一阵酥麻,谭子擎觉得指尖微微发热,两人都觉得好诡异,同时火速抽手。
“怎么又是你?!”阴魂不散!她的第二句话没说出口,但谭子擎倒是轻而易举地从那双喷火的眼睛猜出七、八分。狗咬吕洞宾,他心想。
“我只是路过。”两人住在同一条路上,吃完饭后,他一直走在她后方,想要不看见她的状况也难。
好吧,他承认他在小吃店里很没必要地多待了一会儿,就是忍不住好奇她会硬撑到什么时候,能忍受多少村民的热情招待。结果这位小姐也没令人失望,卯起来吃得比一个下田工作的大男人还多。
丽莎张嘴想说话,突然又一阵恶心感袭来,赶紧弯腰再吐,可是她更觉得尊严扫地,在这男人面前呕吐,干脆让她吐血吧!
平时她也不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但是在这个男人面前丢脸,就是让她觉得格外难以忍受。
“你刚刚吃太多了。”看她这么凄惨,他有点同情。
但是同情没被接收到,她气愤地瞪他一眼。“也不想想这是谁害的!”
谭子擎一头雾水。敢情她认为一切都是他的错?女人,真不可理喻!
丽莎深吸了几口气,想要擦嘴,随即意识到手中的手帕是他的,还他也不是,不还也不是他的手帕,她的嘴,感觉有点怪。
“手帕是全新的,没用过。”至少到她手中之前是全新的。
噢,会被他气死她又不是嫌弃这条手帕,虽然的确有点丑。
“我会买条新的还你。”反正用都用过了,她把自己打理了一下。
“不用麻烦了,我不缺手帕。你走回家没问题吧?”他看着她收回撑在电线杆上的手,理了理服装,像是不愿在人前示弱似的,再度挺直了背脊。
但是那双深刻的杏眼红红的,她的鼻头也红红的,脸蛋有些泛白,头发也汗湿地黏在颊边,全然不复之前的高贵模样,然而,她此时的狼狈竟无损那副容貌丝毫,反而替她添了一分迷人的柔弱美,令他心头莫名一悸。
“当然没问题!”她答得迅速,下巴不服输地扬到半天高。
“嗯。”他想太多了,这个倨傲的女人会跟“柔弱”扯上关系才有鬼。他决定离开。
“喂!”她想起什么似的喊道,谭子擎驻足,剑眉质疑地挑高。“我希望你不会把我胃不舒服的事情说出去。”
谭子擎微微不悦,他看起来有那么大嘴巴吗?还是这位小姐以为村里人会拿她的窘状当茶余饭后的笑料?
“你放心,村里的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笑你,你不必怕丢脸。”
“我不是怕人家笑!”丽莎气恼,她想的根本不是这码事。
“那是为什么?”
“反正你不要说就对了!”这种小地方,消息流传的速度惊人。
“给我一个理由。”来不及思索,话便脱口而出。很奇怪,他就是想知道原因。
丽莎抛给他一个“你很烦也很白痴”的眼神,烦躁地说:“假设一下,要是你好心招待某人吃东西,结果那人吃完没多久就浑身不舒服,吐得唏哩哗啦,你心里会有什么感受?”
会很内疚,他心中答道。搞了半天,这位养尊处优的小姐竟然是担心那些热情的村民会难受,可能吗?
谭子擎静默了半晌,允诺道:“我不会说出去。”
然后他转身离去。
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想着她说的话想着她。
原来,这位千金大小姐并非冷漠到无法领会别人的善意,原来,她也懂得顾及别人的感受难道说,他对她的看法从一开始就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