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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撒了一场花瓣雨、送花环,其中最令人惊奇,她完全不怕达伦王,更不怕他的神刀。
达西问老和尚:“大师,众神居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
“那里珠宝满地、佛光普照、没有黑暗,随时随地佛乐飘送,神与动物和谐相处。”
达西“故意”要丽斯问李天风她住的地方。
“我们家是很平凡的公寓大楼,我们住十六楼,前有”
“妈妈,十六楼怎么上去?爬楼梯都爬得累死了。”
“搭电梯啊。”她用手比做一个盒子,以手指在里面充当人,在一楼时人进电梯,咻的一下到了十六楼。“一下子就到了,不用爬楼梯。”
“那挑水上去不是很麻烦?”依拉忍不住想到就问。
“不用挑水,有管子将水抽送到最上面,想用水时水龙头一开就有了。”她比了个开手龙头手势,然后在下面洗手。
依拉问存在心中已久的疑惑:“你不会骑马,怎么出门?”
“坐车。”她将手比做车子,另一根手指头比拟为人,平顺地从左至右滑动。“咻!就到目的地了。”
“那射箭呢?你为何不会?”依拉不死心地追问。
“为什么要学?训练专心注意力吗?”
“不是,要用来打猎物、射敌人的。”
“可是没有猎物跟敌人啊。我们不可以拿了箭乱射动物,人类应该爱护、保护动物。”
“那你总该学针线吧?如果衣服破了,至少会补。”
“但我很少把衣服穿破,大部分都因太小丢掉或送人;就算穿破了,再买新的就有了,穿破衣服出门会被笑的。”
其它人听到丽斯翻译到把衣服“丢掉”、“送人”时;都倒抽一口气,他们无法想象如此暴殄天物的行为。
其中一个勇士托丽斯问,那她到底有多少衣服穿?
“不知道耶,没数过。谁会无聊到去数衣服。像我妈妈每两年都整理柜子一次,把不流行的衣服丢掉,以免占空间。我奶奶就比较念旧,她都舍不得丢,所以她准备了两个大房间,一间放衣服,一间放鞋子、帽子等那些配件;而我和姐姐最喜欢去奶奶家玩造型游戏。”
“鞋子也要一间房间?”
“那当然。她有好几百双鞋子,当然需要一间房间来放。”
丽斯天真地问:“那妈妈一辈子都不用买衣服了,光是穿那些就够了。”
李天风轻笑说:“那怎么可能?风格又不一样。”
“什么是风格?”
“我奶奶喜欢那种可以展露身材、装饰很多、名设计师设计的衣服,而我喜欢简单舒适的。”
男人都会马上联想到,都做奶奶的女人了,还有什么可露的?早就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模样。
李天风忍不住笑出来。“你们要是看过我奶奶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我跟她出门时都宣称她是我大姐,别人还相信,因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
丽斯马上说:“那她不是长生不老了?”
李天风想了想。“这样好像也说得通。”
达西暂时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虽然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假设,但光是富裕的环境是用不可能培养出那种集天地灵秀一身的美女。如果她是从那个世界来的,就说得通她为何毫无警备之心,不记仇、不知危险为何物。不知道害怕、不在乎达伦王身上拥有上天所赋予他的神力了。何必在乎呢?因为她即来自上天。
达西对达伦神秘地一笑,一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表情。
每个人当场都下了相同的结论,但都很有默契地不点破;就只有丽斯和李天风浑然不觉。
李天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轻叫一声:“啊。”
“妈妈,怎么了?”
“我们不是要买花瓶吗?再不买回去,那些花都枯了。”
李天风站起向和尚鞠躬,弯腰拜了一下。“大诉我们先走了,再见。”
丽斯见状也学着鞠躬,双手合并拜着。“大师,妈妈和我要去买花瓶了,再见。”
达伦唤回欲走的两个“大忙人”“等一下,我说你们可以走了吗?”
“可是妈妈说再不买花瓶回去,那些花就要枯掉了。”
“丽斯乖女儿,你问你妈妈想不想骑马去堡外逛逛?”他哄诱女儿。
丽斯第一次听父王这样叫她,乐得昏了头,马上把花瓶的事丢到一旁。“妈妈,父王说要带我们去堡外逛逛。”
达伦再加一句:“顺便告诉她,我会派人帮她收拾那些花。”
对一进堡里就不曾出去的李天风而言,这可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她当然喜孜孜地点头。
他们这一群人马一出堡,市集的人马上交头接耳,谈论着刚刚王族们的谈话。所有人皆恍然大悟,难怪王会被那女人迷得三天下不了床,还听说王灭了黑熊一族、杀了那群恰克族勇士。
神知道神石毁了,所以送天女来代替神石。神之子配天女,不正是绝配。
龙堡的人处于一种兴奋的气氛中。他们一族将兴盛,因为神特别眷顾龙堡一族。从此以后在这片大草原上,他们“呼韩邪”达伦一族将统治其它部落,未来可期。
芳草碧连天。龙堡外的景色,一片葱葱郁郁草原延伸至天漫,远处的山一片翠绿。
草原上,点缀着白色帐篷,炊烟袅袅升起,羊群。马匹悠闲低头吃草、走动。
目送达西王子一行人向远处高山驰骋离去后,达伦令所有人回龙堡。他则载李天风绕往另一方向骑去,呼呼的风呼啸而过,四周景物如火车窗口外般快速倒退。李天风目不暇接,不知该将视线投在哪个方向欣赏。
他们几乎绕过半个龙堡,来到龙堡后,李天风望着陡峭的山壁间,丽鹿在崎岖不平的地上轻松地跳跃于岩石之中,一派悠闲地低头觅食。
李天风回头望向达伦。原来他是带她来看这群美丽的丽鹿,她回他一个感激的笑脸。
可是,看他一脸看好戏的恶作剧表情,好像不只那么简单。她眼光徘徊于那峭立的山势与他一脸倨傲的神情,她的脸色逐渐惨白,她捉住他的手,欲阻止他的企图。
他只是将她的手松开,将她的双手环住他的腰,脸一凝,他驭马冲上嶙峋的山壁,置若罔闻她的尖叫声。
李天风脑海一直浮现他们两人连马从高处摔下、尸体横陈地躺在山脚下。不可能,这么陡峭的山连人爬上去都有问题,更何况马匹背负着两人的重量,他们不该随意闯入丽鹿的世界。
奇迹似的,他们竟然安全上山。她感觉马匹停止不动,她的头这才从他怀中探出来察看周围情况。
这一看,直让她倒抽一口气。山下一条蜿蜒宝绿色的河,河边净是桦、柳、杉树和高过人头的草丛,丛林中偶尔瞥见鹿、野羊等动物的身影。成群的野鸭、逃陟在河中嬉戏,河边还有只低首喝水的紫貂,一片生气盎然。
原来,他就是要带她来看这片美景。
她如同置身梦幻的画中,并比画中多了一分感动。它不止美,而且可以感受到万物的生命在这存在与跃动。她背躺于他的胸怀,连连叹息。她从未看过这般翠绿的小河,仿佛被两岸的树林所熏染。森林云雾缥缈,仿佛造物者给它披上了一层外纱。
自那天起,达伦每天会拨出一段时间骑马载她至龙堡外兜风。
而这段时间,就只有他们两人,不容许其它人的存在。
渐渐地,李天风的心也被他所掳获。
这是她首次感受到被一股浓烈的爱所包围。虽然他常常独裁地限制她的行为,但她感受得到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而他也尽他所能供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她开始关心他的行踪,期待每天专属两人的甜蜜时间。想了解地每天做些什么事,想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事,他爱吃什么、他讨厌什么?想知道他一切的一切。
有一次,为了取悦她,达伦意外送了她和丽斯一样礼物。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小狈和一只波斯猫,将小狈给丽斯,满足她喜欢指挥人的个性,让小狈整天跟在她身后跑,让她呼来唤去。
丽斯还帮小狈取了跟李天风家里小狈同样的名字小皮,她以为所有小狈的名字都叫小皮。李天风只得遵从丽斯的歪理,所有猫都叫咪咪,当然那只波斯猫也叫咪咪。
李天风在接受这项意外礼物,并回想他原本对宠物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她真的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她的爱。
,她还撒了一场花瓣雨、送花环,其中最令人惊奇,她完全不怕达伦王,更不怕他的神刀。
达西问老和尚:“大师,众神居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
“那里珠宝满地、佛光普照、没有黑暗,随时随地佛乐飘送,神与动物和谐相处。”
达西“故意”要丽斯问李天风她住的地方。
“我们家是很平凡的公寓大楼,我们住十六楼,前有”
“妈妈,十六楼怎么上去?爬楼梯都爬得累死了。”
“搭电梯啊。”她用手比做一个盒子,以手指在里面充当人,在一楼时人进电梯,咻的一下到了十六楼。“一下子就到了,不用爬楼梯。”
“那挑水上去不是很麻烦?”依拉忍不住想到就问。
“不用挑水,有管子将水抽送到最上面,想用水时水龙头一开就有了。”她比了个开手龙头手势,然后在下面洗手。
依拉问存在心中已久的疑惑:“你不会骑马,怎么出门?”
“坐车。”她将手比做车子,另一根手指头比拟为人,平顺地从左至右滑动。“咻!就到目的地了。”
“那射箭呢?你为何不会?”依拉不死心地追问。
“为什么要学?训练专心注意力吗?”
“不是,要用来打猎物、射敌人的。”
“可是没有猎物跟敌人啊。我们不可以拿了箭乱射动物,人类应该爱护、保护动物。”
“那你总该学针线吧?如果衣服破了,至少会补。”
“但我很少把衣服穿破,大部分都因太小丢掉或送人;就算穿破了,再买新的就有了,穿破衣服出门会被笑的。”
其它人听到丽斯翻译到把衣服“丢掉”、“送人”时;都倒抽一口气,他们无法想象如此暴殄天物的行为。
其中一个勇士托丽斯问,那她到底有多少衣服穿?
“不知道耶,没数过。谁会无聊到去数衣服。像我妈妈每两年都整理柜子一次,把不流行的衣服丢掉,以免占空间。我奶奶就比较念旧,她都舍不得丢,所以她准备了两个大房间,一间放衣服,一间放鞋子、帽子等那些配件;而我和姐姐最喜欢去奶奶家玩造型游戏。”
“鞋子也要一间房间?”
“那当然。她有好几百双鞋子,当然需要一间房间来放。”
丽斯天真地问:“那妈妈一辈子都不用买衣服了,光是穿那些就够了。”
李天风轻笑说:“那怎么可能?风格又不一样。”
“什么是风格?”
“我奶奶喜欢那种可以展露身材、装饰很多、名设计师设计的衣服,而我喜欢简单舒适的。”
男人都会马上联想到,都做奶奶的女人了,还有什么可露的?早就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模样。
李天风忍不住笑出来。“你们要是看过我奶奶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我跟她出门时都宣称她是我大姐,别人还相信,因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
丽斯马上说:“那她不是长生不老了?”
李天风想了想。“这样好像也说得通。”
达西暂时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虽然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假设,但光是富裕的环境是用不可能培养出那种集天地灵秀一身的美女。如果她是从那个世界来的,就说得通她为何毫无警备之心,不记仇、不知危险为何物。不知道害怕、不在乎达伦王身上拥有上天所赋予他的神力了。何必在乎呢?因为她即来自上天。
达西对达伦神秘地一笑,一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表情。
每个人当场都下了相同的结论,但都很有默契地不点破;就只有丽斯和李天风浑然不觉。
李天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轻叫一声:“啊。”
“妈妈,怎么了?”
“我们不是要买花瓶吗?再不买回去,那些花都枯了。”
李天风站起向和尚鞠躬,弯腰拜了一下。“大诉我们先走了,再见。”
丽斯见状也学着鞠躬,双手合并拜着。“大师,妈妈和我要去买花瓶了,再见。”
达伦唤回欲走的两个“大忙人”“等一下,我说你们可以走了吗?”
“可是妈妈说再不买花瓶回去,那些花就要枯掉了。”
“丽斯乖女儿,你问你妈妈想不想骑马去堡外逛逛?”他哄诱女儿。
丽斯第一次听父王这样叫她,乐得昏了头,马上把花瓶的事丢到一旁。“妈妈,父王说要带我们去堡外逛逛。”
达伦再加一句:“顺便告诉她,我会派人帮她收拾那些花。”
对一进堡里就不曾出去的李天风而言,这可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她当然喜孜孜地点头。
他们这一群人马一出堡,市集的人马上交头接耳,谈论着刚刚王族们的谈话。所有人皆恍然大悟,难怪王会被那女人迷得三天下不了床,还听说王灭了黑熊一族、杀了那群恰克族勇士。
神知道神石毁了,所以送天女来代替神石。神之子配天女,不正是绝配。
龙堡的人处于一种兴奋的气氛中。他们一族将兴盛,因为神特别眷顾龙堡一族。从此以后在这片大草原上,他们“呼韩邪”达伦一族将统治其它部落,未来可期。
芳草碧连天。龙堡外的景色,一片葱葱郁郁草原延伸至天漫,远处的山一片翠绿。
草原上,点缀着白色帐篷,炊烟袅袅升起,羊群。马匹悠闲低头吃草、走动。
目送达西王子一行人向远处高山驰骋离去后,达伦令所有人回龙堡。他则载李天风绕往另一方向骑去,呼呼的风呼啸而过,四周景物如火车窗口外般快速倒退。李天风目不暇接,不知该将视线投在哪个方向欣赏。
他们几乎绕过半个龙堡,来到龙堡后,李天风望着陡峭的山壁间,丽鹿在崎岖不平的地上轻松地跳跃于岩石之中,一派悠闲地低头觅食。
李天风回头望向达伦。原来他是带她来看这群美丽的丽鹿,她回他一个感激的笑脸。
可是,看他一脸看好戏的恶作剧表情,好像不只那么简单。她眼光徘徊于那峭立的山势与他一脸倨傲的神情,她的脸色逐渐惨白,她捉住他的手,欲阻止他的企图。
他只是将她的手松开,将她的双手环住他的腰,脸一凝,他驭马冲上嶙峋的山壁,置若罔闻她的尖叫声。
李天风脑海一直浮现他们两人连马从高处摔下、尸体横陈地躺在山脚下。不可能,这么陡峭的山连人爬上去都有问题,更何况马匹背负着两人的重量,他们不该随意闯入丽鹿的世界。
奇迹似的,他们竟然安全上山。她感觉马匹停止不动,她的头这才从他怀中探出来察看周围情况。
这一看,直让她倒抽一口气。山下一条蜿蜒宝绿色的河,河边净是桦、柳、杉树和高过人头的草丛,丛林中偶尔瞥见鹿、野羊等动物的身影。成群的野鸭、逃陟在河中嬉戏,河边还有只低首喝水的紫貂,一片生气盎然。
原来,他就是要带她来看这片美景。
她如同置身梦幻的画中,并比画中多了一分感动。它不止美,而且可以感受到万物的生命在这存在与跃动。她背躺于他的胸怀,连连叹息。她从未看过这般翠绿的小河,仿佛被两岸的树林所熏染。森林云雾缥缈,仿佛造物者给它披上了一层外纱。
自那天起,达伦每天会拨出一段时间骑马载她至龙堡外兜风。
而这段时间,就只有他们两人,不容许其它人的存在。
渐渐地,李天风的心也被他所掳获。
这是她首次感受到被一股浓烈的爱所包围。虽然他常常独裁地限制她的行为,但她感受得到被细心呵护的感觉,而他也尽他所能供给她一切她想要的。
她开始关心他的行踪,期待每天专属两人的甜蜜时间。想了解地每天做些什么事,想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事,他爱吃什么、他讨厌什么?想知道他一切的一切。
有一次,为了取悦她,达伦意外送了她和丽斯一样礼物。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小狈和一只波斯猫,将小狈给丽斯,满足她喜欢指挥人的个性,让小狈整天跟在她身后跑,让她呼来唤去。
丽斯还帮小狈取了跟李天风家里小狈同样的名字小皮,她以为所有小狈的名字都叫小皮。李天风只得遵从丽斯的歪理,所有猫都叫咪咪,当然那只波斯猫也叫咪咪。
李天风在接受这项意外礼物,并回想他原本对宠物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她真的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她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