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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小说网 www.34txt.com,宕子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4月25日北京晨报载,36岁的贵州农民郑维江来到北京,将87岁的著名书画家吴冠中告上法庭,称其抄袭自己作品。昨日,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郑维江说吴先生于2006年展出的书画作品抄袭了自己2001年就创造出的“抽象文字画”“在创作技法上,吴先生完全剽窃了我的。”

    古人云“树大招风”民间通俗的说法就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自古以来,位高名重的人都是舆论重点关注的对象,大众都以能和他们扯上一点或好或坏的关系为荣。一人成名,他的对手或朋友往往都会跟着身价上涨;于是,四川师范大学聘请李湘做教授“十博士”要于丹下课,王朔象条疯狗似地乱咬人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就连“把肉麻当有趣”而以“丑”成名的芙蓉姐姐之类的“名人”都有人为她“裸奔”不可否认,在这种集体的狂欢中,确实又涌现出了一批新的“名人”;可大部分以此成名的“名人”毕竟还是“头重足轻根底浅”当他们吸引人眼球的那两板斧耍完以后,对媒体来说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如同烟花,他们“美丽”地或“轰轰烈烈”地在空中开放过后,只留下一躯空壳静静地呆在地上,再也不会有人来问津。

    虽然这类靠“炒作”而不是凭真本事成名的“名人”的新陈代谢非常快,但“各领风骚三五天”式的“名人”毕竟仍然可以以“曾经是名人”而自豪,再加上媒体在背后推波助澜,因此,江山代有“名人”出便不可避免的了。这不,一位所谓的“贵州农民”相中了老画家吴冠中先生。笔者不得不佩服这位郑先生与他背后的媒体策划者的“高明手法”“贵州农民”与吴冠中先生之间身份与地位的悬殊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张力,而名人吴冠中先生却“抄袭”了“贵州农民”借着这个由头“贵州农民”将吴冠中先生告上了法庭——这要想不吸引人的眼球也不行呀。这位郑先生声称“在创作技法上,吴先生完全剽窃了我的。”如果换了一个画坛上的无名小卒“剽窃”了郑先生的“创作技法”我想郑先生大概不会将他告上法庭吧,只怕高兴还来不及呢——“粉丝”的存在至少也是对他成就的肯定。笔者看到郑先生的声明后,不禁想问:“如果说吴冠中先生在“创作技法”上“剽窃”他,那么,他在“炒作”技法上又“剽窃”谁呢?”如律师先生所言“技法剽窃”完全是个“莫须有”的罪名。因此,凡太阳底下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贵州农民”告名画家,完全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炒作”——不管这场官司是赢还是输,其实对“贵州农民”郑先生都不重要,因为他“成名”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可当“贵州农民”郑先生的新闻价值被媒体榨干之后“曾经是名人”的郑先生还剩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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