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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杀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决斗之前他喝的酒本就不少,现在喝得更多。
“这场决斗,我早就知道你绝不会败。”米高微笑道。
“败的那个人,本应该是我。”任我杀摇头叹道“他本来可以杀死我的,可惜他错过了机会。他的刀法的确比‘索命刀’更高一些,若非他求胜之心太过强烈,一味攻击,我早就死在他的刀下了。”
“毕竟还是你胜了,这一战,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战役。”
“但是我胜得却极险,也极巧妙,运气也很不错。要想取胜,仅以武功远远不够,必须还要借助心计和智慧。”
“这一点,杏伯早就看出来了。”
杏伯笑了笑道:“用刀之道,其意在心。只有用心使出来的刀法,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实大凡武功都是这个道理,万变不离其宗。”
“有一次,他本可以一刀斩中我的左臂,只可惜他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已血溅五步。”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
“这是因为你的动作实在太快,破绽很快就被补上了。”
“还有一次,他一刀斩向我的腰,我根本无法闪避,只好以短攻长,猱身直上,只求两败俱伤。他若是不理会我这一刀,本可以得手,但他不愿委曲求全,居然撤刀自保。其实我这一刀,是万万伤不了他的。”
“险中求胜,也是一种胆识。”米高抚掌笑道。
“到最后,我看准他刀法中的一个破绽,一刀削去了他的衣角,扰乱他的心神,然后使用虚招故意取他中宫,忽然回刀点在他的手腕之上。”
“这一刀的速度和变化自然奇快无比。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才一击即中。”米高笑道“若非你聪明绝顶,胆识过人,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在寻找他刀法中的破绽,可惜他刀法实在太严谨,我还没有想到应该如何反击,他就弥补了破绽的空门。”任我杀苦笑道“若非已领教过‘索命刀’的刀法,我只怕早已成了他刀下亡魂。”
“难道他们的刀法竟是同出一源?”杏伯问道。
“虽非同源,却有相同之处,其中差异并不大,都是走刚猛凶狠一路。若论严谨,‘索命刀’略逊一筹,若论扎实,却又胜‘神刀巨人’许多。”
“武学一道,博大精深,无论是刀法还是剑法,都是殊途同归,始终离不开一个‘变’字。”
“只可惜我的功力太浅,还不能做得更好。”
“你的刀法快、狠、稳、准,以你的年纪和经验,要完成这四个要诀已属不易。”
“也许就是因为我的刀太快,所以才不够精确,破绽太多。”
“你的刀法层出不穷,有时毫无章法,有时却又似招式复杂,所以才杂而不精,精而不实。如果你只专心练习一种刀法,不出三年,必可登峰造极。”
“先师曾经说过,招式是死的,刀却是活的,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临阵创新,不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形式,才是用刀之道,武术的最高化境。”
杏伯若有所思,缓缓道:“令先师居然已悟出这种武学之道,看来必是一位名人。据我所知,当今江湖上以刀法成名的刀客极少,尤其是刀走轻灵一路,这种刀法极其难成大器。昔年韩大少一刀纵横天下,他的刀同样快、狠、稳、准,却是一把重逾十七斤六两的魔刀。你的刀法与韩大少大相径庭,自然不可能是他的传人。”
“我还不配。大侠与杀手,生死两重天。”任我杀神色黯然,似乎有些沮丧。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善恶只在一线间。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走自己应该走的路,才是男儿本色。”米高正容道。
任我杀忽然长身而起,摇头说道:“我忽然想起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恕不能多作奉陪,明晚二更前后,我一定会到金陵梁府。”一语未毕,人已飘然而去,孤独的身影很快就甄没在茫茫的风雪里
米高怔了很久,方才叹道:“小兄弟真是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杏伯却忽然“咦”了一声,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惊奇和诧异。
“怎么了?”
“小兄弟这身轻功,小老儿总觉得好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杏伯缓缓道“小兄弟是有故事的人,若不能揭开他神秘的谜底,我这一生只怕永远也别想安安定定过日子了。”
“天下绝没有永远的秘密。杏伯,你若是还在这里琢磨心事,回到金陵城只怕天已经黑了。”
“米先生,你放心,天黑之前一定可以回到金陵。”
昔时孟尝君,门客三千,门庭若市。梁百兆年方五十有三,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场又或者商场上,都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这个人。虽不能与古时孟尝君相媲美,但“小孟尝”这个美誉却并非浪得虚名。
梁百兆白手起家,经营丝绸罗缎数十年,财富据说已不能完全统计,但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金陵城。
众所周知的还是他的武功,二十年前,他曾经只在两个时辰之间就手歼太湖三十六海盗。但是绝没有人知道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武功并非武林各大门派嫡传。
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小孟尝”梁百兆是一个乐施好善的老好人;也没有人能否认“小孟尝”梁百兆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朋友。
白的雪在黑的夜里微微闪动着朦胧的光芒,此时已是深夜,梁府上下的人都已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之中,除了偶尔几声犬吠,或者几句虫鸣,几乎已是万籁俱静。
梁百兆不喜欢喧哗,所以他的府邸并不筑在闹市。梁府整个建筑也不豪华,因为他本也不是喜欢显耀的人。但他却很懂得怎样享受生活,所以他的住所是一个非常舒适安逸的地方。
梁百兆喜欢独处,在空闲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都呆在“百花楼”“百花楼”是座落在后花园里的一栋阁楼,共分三层,第一层布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第二层为书房,第三层则是他的卧室,作为起居之用。
通常在这个时候,梁百兆并不需要仆人的伺候,没有他的吩咐和允许,绝不会有人前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米高。其实这几年来,梁百兆几次遭遇家境变故,对世事心灰意冷,众多门客也纷纷离去,唯有米高,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不但在生意上是个很好的助手,在生活和各方面也是个不错的好帮手,他从未怀疑过米高的能力。米高,的确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朋友。
梁百兆身上穿着件绸缎锦衣,颜色已经略显陈旧,虽然几经洗涤,依然不舍得丢弃。他能够成就今日的一切,绝非偶然,所以他始终相信“勤俭治家”这一条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绝不臃肿,昔日那种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岁月消磨殆尽,富贵之气跃然而出。如果不是因为他曾经孤身独闯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盗这件事早已轰动江湖,谁都不会相信如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富豪,居然也是个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钱,可以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你是不是活得很快乐?对于梁百兆来说,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并不快乐,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的痛苦。财富的确很可爱,可以买到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能买到真正的快乐——尤其是生命。拥有了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每一夜,都在无情地蚕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攒聚着两道乌黑的浓眉,轻轻咬着早已咬得发紫的嘴唇,目光渐渐衰淡的眼睛始终望着窗外。天上没有星,窗外也只有无尽的风雪。
粱百兆缓缓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久久未曾说过一句话。
米高靠着椅子,也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瞧着屋子中央那盆烧得正旺的炭火。在他儒雅的脸上,止不住露出一种疲倦,却又如此的从容和淡定。梁百兆开始在屋子里缓缓踱步,几次来回,终于伫立在窗前,回头看着米高。恰巧米高目光一... -->>
任我杀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决斗之前他喝的酒本就不少,现在喝得更多。
“这场决斗,我早就知道你绝不会败。”米高微笑道。
“败的那个人,本应该是我。”任我杀摇头叹道“他本来可以杀死我的,可惜他错过了机会。他的刀法的确比‘索命刀’更高一些,若非他求胜之心太过强烈,一味攻击,我早就死在他的刀下了。”
“毕竟还是你胜了,这一战,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战役。”
“但是我胜得却极险,也极巧妙,运气也很不错。要想取胜,仅以武功远远不够,必须还要借助心计和智慧。”
“这一点,杏伯早就看出来了。”
杏伯笑了笑道:“用刀之道,其意在心。只有用心使出来的刀法,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实大凡武功都是这个道理,万变不离其宗。”
“有一次,他本可以一刀斩中我的左臂,只可惜他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已血溅五步。”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
“这是因为你的动作实在太快,破绽很快就被补上了。”
“还有一次,他一刀斩向我的腰,我根本无法闪避,只好以短攻长,猱身直上,只求两败俱伤。他若是不理会我这一刀,本可以得手,但他不愿委曲求全,居然撤刀自保。其实我这一刀,是万万伤不了他的。”
“险中求胜,也是一种胆识。”米高抚掌笑道。
“到最后,我看准他刀法中的一个破绽,一刀削去了他的衣角,扰乱他的心神,然后使用虚招故意取他中宫,忽然回刀点在他的手腕之上。”
“这一刀的速度和变化自然奇快无比。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才一击即中。”米高笑道“若非你聪明绝顶,胆识过人,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在寻找他刀法中的破绽,可惜他刀法实在太严谨,我还没有想到应该如何反击,他就弥补了破绽的空门。”任我杀苦笑道“若非已领教过‘索命刀’的刀法,我只怕早已成了他刀下亡魂。”
“难道他们的刀法竟是同出一源?”杏伯问道。
“虽非同源,却有相同之处,其中差异并不大,都是走刚猛凶狠一路。若论严谨,‘索命刀’略逊一筹,若论扎实,却又胜‘神刀巨人’许多。”
“武学一道,博大精深,无论是刀法还是剑法,都是殊途同归,始终离不开一个‘变’字。”
“只可惜我的功力太浅,还不能做得更好。”
“你的刀法快、狠、稳、准,以你的年纪和经验,要完成这四个要诀已属不易。”
“也许就是因为我的刀太快,所以才不够精确,破绽太多。”
“你的刀法层出不穷,有时毫无章法,有时却又似招式复杂,所以才杂而不精,精而不实。如果你只专心练习一种刀法,不出三年,必可登峰造极。”
“先师曾经说过,招式是死的,刀却是活的,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临阵创新,不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形式,才是用刀之道,武术的最高化境。”
杏伯若有所思,缓缓道:“令先师居然已悟出这种武学之道,看来必是一位名人。据我所知,当今江湖上以刀法成名的刀客极少,尤其是刀走轻灵一路,这种刀法极其难成大器。昔年韩大少一刀纵横天下,他的刀同样快、狠、稳、准,却是一把重逾十七斤六两的魔刀。你的刀法与韩大少大相径庭,自然不可能是他的传人。”
“我还不配。大侠与杀手,生死两重天。”任我杀神色黯然,似乎有些沮丧。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善恶只在一线间。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走自己应该走的路,才是男儿本色。”米高正容道。
任我杀忽然长身而起,摇头说道:“我忽然想起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恕不能多作奉陪,明晚二更前后,我一定会到金陵梁府。”一语未毕,人已飘然而去,孤独的身影很快就甄没在茫茫的风雪里
米高怔了很久,方才叹道:“小兄弟真是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杏伯却忽然“咦”了一声,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惊奇和诧异。
“怎么了?”
“小兄弟这身轻功,小老儿总觉得好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杏伯缓缓道“小兄弟是有故事的人,若不能揭开他神秘的谜底,我这一生只怕永远也别想安安定定过日子了。”
“天下绝没有永远的秘密。杏伯,你若是还在这里琢磨心事,回到金陵城只怕天已经黑了。”
“米先生,你放心,天黑之前一定可以回到金陵。”
昔时孟尝君,门客三千,门庭若市。梁百兆年方五十有三,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场又或者商场上,都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这个人。虽不能与古时孟尝君相媲美,但“小孟尝”这个美誉却并非浪得虚名。
梁百兆白手起家,经营丝绸罗缎数十年,财富据说已不能完全统计,但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金陵城。
众所周知的还是他的武功,二十年前,他曾经只在两个时辰之间就手歼太湖三十六海盗。但是绝没有人知道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武功并非武林各大门派嫡传。
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小孟尝”梁百兆是一个乐施好善的老好人;也没有人能否认“小孟尝”梁百兆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朋友。
白的雪在黑的夜里微微闪动着朦胧的光芒,此时已是深夜,梁府上下的人都已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之中,除了偶尔几声犬吠,或者几句虫鸣,几乎已是万籁俱静。
梁百兆不喜欢喧哗,所以他的府邸并不筑在闹市。梁府整个建筑也不豪华,因为他本也不是喜欢显耀的人。但他却很懂得怎样享受生活,所以他的住所是一个非常舒适安逸的地方。
梁百兆喜欢独处,在空闲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都呆在“百花楼”“百花楼”是座落在后花园里的一栋阁楼,共分三层,第一层布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第二层为书房,第三层则是他的卧室,作为起居之用。
通常在这个时候,梁百兆并不需要仆人的伺候,没有他的吩咐和允许,绝不会有人前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米高。其实这几年来,梁百兆几次遭遇家境变故,对世事心灰意冷,众多门客也纷纷离去,唯有米高,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不但在生意上是个很好的助手,在生活和各方面也是个不错的好帮手,他从未怀疑过米高的能力。米高,的确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朋友。
梁百兆身上穿着件绸缎锦衣,颜色已经略显陈旧,虽然几经洗涤,依然不舍得丢弃。他能够成就今日的一切,绝非偶然,所以他始终相信“勤俭治家”这一条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绝不臃肿,昔日那种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岁月消磨殆尽,富贵之气跃然而出。如果不是因为他曾经孤身独闯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盗这件事早已轰动江湖,谁都不会相信如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富豪,居然也是个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钱,可以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你是不是活得很快乐?对于梁百兆来说,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并不快乐,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的痛苦。财富的确很可爱,可以买到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能买到真正的快乐——尤其是生命。拥有了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每一夜,都在无情地蚕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攒聚着两道乌黑的浓眉,轻轻咬着早已咬得发紫的嘴唇,目光渐渐衰淡的眼睛始终望着窗外。天上没有星,窗外也只有无尽的风雪。
粱百兆缓缓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久久未曾说过一句话。
米高靠着椅子,也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瞧着屋子中央那盆烧得正旺的炭火。在他儒雅的脸上,止不住露出一种疲倦,却又如此的从容和淡定。梁百兆开始在屋子里缓缓踱步,几次来回,终于伫立在窗前,回头看着米高。恰巧米高目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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