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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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把的京城贵女抢着当填房。
最终安知府的嫡次女如愿以偿,果然如今又是一段佳话,婆媳融洽,夫妻美满,子女双全,羡煞一干京城贵女。
龙凤胎不仅仅是李家的宝贝疙瘩,也是宫中常客,据说皇上很喜欢他们,有意亲上加亲。
李文滔在书房闷闷的写字,李文馨在一旁看书,等看到弟弟写完了十张大字,就让下人把准备好的弟弟喜欢吃的甜牛乳糕端上来。
有好吃的,李文滔很快就原谅姐姐了,并且老实交代了自己想去库房的原因,“我想选一支笔给皇伯伯,他上回送我一把弓,我很喜欢。”
“你个小呆子,要选东西,让下人全部搬到你面前你挑即可,何必自己去库房。”说完李文馨就挥手让下人去库房里把所有的笔都拿出来。
她从小娇养,习惯了吩咐别人干活,不一会,库房里所有的笔都被呈了上来。下人们知道小姐的习惯,并不是一窝蜂的把东西堆面前,而是每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支笔上前,一个个展示给小姐看,俨然如同现代的模特走秀一般,安静有序又一目了然。
李文馨也不发表意见,等着李文滔选。
李文滔就是因为知道姐姐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大的阵仗,只是挑一支笔而已,他过去一拿就好,如今却是劳师动众,近百丫鬟,一个个的展示。
但是因为是姐姐的心意,他只好随便点了一支。
原本一开始很兴奋的给皇伯伯挑礼物的心情也没有了,不过安氏知道这事的缘由,却是在几天后,大张旗鼓的把那支儿子亲手挑的毛笔给送进了宫中。
于是那支被幸运的选中的刻着七福的毛笔又从李国公家库房被颠颠的送进了皇帝的桌案……
芳贵妃很得皇上宠爱,所以在皇上身边的近侍蔡公公眼里也位高一等,皇上目光落在桌案上一支其貌不扬的毛笔的时候,蔡公公十分有眼色解释道:“这是李国公家嫡孙李文滔给圣上的,说是圣上送他的小弓很喜欢,他特意去库房挑的毛笔作为回礼。”
皇上一听果然脸上露出了笑容,把那支其貌不扬的毛笔抓在手上把玩……还真不错,挺顺手的,又一时兴起,沾了墨,写了字,字迹柔顺圆滑,没有一点突起,意外的好用。
原本只是喜欢孩子的赤字之心,这会子却真喜欢这毛笔起来,他仔细的看了看,上头刻着“七福”两字,细看才发现这两字苍劲有力,说不出的好,居然比他最近心悦的新科状元xxx的字还要好,圣颜一悦,“赏!”
宫中无小事,芝麻大的事情都能被嚼很久,于是芳贵妃和李国公家因为一支毛笔让皇上龙心大悦的事情很快就传扬开了,先不说多少人嚼碎牙根骂芳贵妃手段高,争宠都用到了娘家妹妹的孩子身上,更多的人是去打探那到底是神马毛笔,居然能让皇上入眼?神马小孩子随手选的,骗鬼啊,不是庄大儒亲制?就是前朝遗留的孤品……一时间大家对那只圣上喜欢的笔大感兴趣,各显神通探查来源。
而送到书生陈雨手中的毛笔,他自然不可能放入库房,他自己都寄居客栈,哪里来的库房,而且好的毛笔千金难求,难得收到一支笔,他小心翼翼的就直接拆开用了。
夜来风雨,年近思乡,听百家欢乐,哀前程未卜,小小客栈里,残烛半只,陈雨小心翼翼握着笔沾着不多的墨,认真的书写,下笔如有神,直到烛火熄灭,他合衣躺下,手中的毛笔仍旧放在怀中,酸麻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笔管,他陷入梦中……梦里“满街含笑绮罗春,无尽风光只一人”。
睁开眼,烛融沾桌需清理,嬉笑叫卖声嘈杂,一梦而已,他坐了起来,一支毛笔从他身上滚落到床榻上,他小心的把毛笔捡起来,用茶水洗了洗,胡乱吃了点昨日剩下的点心,继续书写,这个即将成为官场耀眼新星的才子,靠着一支笔的温暖,度过他人生最难捱的寒冬……
大把的京城贵女抢着当填房。
最终安知府的嫡次女如愿以偿,果然如今又是一段佳话,婆媳融洽,夫妻美满,子女双全,羡煞一干京城贵女。
龙凤胎不仅仅是李家的宝贝疙瘩,也是宫中常客,据说皇上很喜欢他们,有意亲上加亲。
李文滔在书房闷闷的写字,李文馨在一旁看书,等看到弟弟写完了十张大字,就让下人把准备好的弟弟喜欢吃的甜牛乳糕端上来。
有好吃的,李文滔很快就原谅姐姐了,并且老实交代了自己想去库房的原因,“我想选一支笔给皇伯伯,他上回送我一把弓,我很喜欢。”
“你个小呆子,要选东西,让下人全部搬到你面前你挑即可,何必自己去库房。”说完李文馨就挥手让下人去库房里把所有的笔都拿出来。
她从小娇养,习惯了吩咐别人干活,不一会,库房里所有的笔都被呈了上来。下人们知道小姐的习惯,并不是一窝蜂的把东西堆面前,而是每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支笔上前,一个个展示给小姐看,俨然如同现代的模特走秀一般,安静有序又一目了然。
李文馨也不发表意见,等着李文滔选。
李文滔就是因为知道姐姐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大的阵仗,只是挑一支笔而已,他过去一拿就好,如今却是劳师动众,近百丫鬟,一个个的展示。
但是因为是姐姐的心意,他只好随便点了一支。
原本一开始很兴奋的给皇伯伯挑礼物的心情也没有了,不过安氏知道这事的缘由,却是在几天后,大张旗鼓的把那支儿子亲手挑的毛笔给送进了宫中。
于是那支被幸运的选中的刻着七福的毛笔又从李国公家库房被颠颠的送进了皇帝的桌案……
芳贵妃很得皇上宠爱,所以在皇上身边的近侍蔡公公眼里也位高一等,皇上目光落在桌案上一支其貌不扬的毛笔的时候,蔡公公十分有眼色解释道:“这是李国公家嫡孙李文滔给圣上的,说是圣上送他的小弓很喜欢,他特意去库房挑的毛笔作为回礼。”
皇上一听果然脸上露出了笑容,把那支其貌不扬的毛笔抓在手上把玩……还真不错,挺顺手的,又一时兴起,沾了墨,写了字,字迹柔顺圆滑,没有一点突起,意外的好用。
原本只是喜欢孩子的赤字之心,这会子却真喜欢这毛笔起来,他仔细的看了看,上头刻着“七福”两字,细看才发现这两字苍劲有力,说不出的好,居然比他最近心悦的新科状元xxx的字还要好,圣颜一悦,“赏!”
宫中无小事,芝麻大的事情都能被嚼很久,于是芳贵妃和李国公家因为一支毛笔让皇上龙心大悦的事情很快就传扬开了,先不说多少人嚼碎牙根骂芳贵妃手段高,争宠都用到了娘家妹妹的孩子身上,更多的人是去打探那到底是神马毛笔,居然能让皇上入眼?神马小孩子随手选的,骗鬼啊,不是庄大儒亲制?就是前朝遗留的孤品……一时间大家对那只圣上喜欢的笔大感兴趣,各显神通探查来源。
而送到书生陈雨手中的毛笔,他自然不可能放入库房,他自己都寄居客栈,哪里来的库房,而且好的毛笔千金难求,难得收到一支笔,他小心翼翼的就直接拆开用了。
夜来风雨,年近思乡,听百家欢乐,哀前程未卜,小小客栈里,残烛半只,陈雨小心翼翼握着笔沾着不多的墨,认真的书写,下笔如有神,直到烛火熄灭,他合衣躺下,手中的毛笔仍旧放在怀中,酸麻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笔管,他陷入梦中……梦里“满街含笑绮罗春,无尽风光只一人”。
睁开眼,烛融沾桌需清理,嬉笑叫卖声嘈杂,一梦而已,他坐了起来,一支毛笔从他身上滚落到床榻上,他小心的把毛笔捡起来,用茶水洗了洗,胡乱吃了点昨日剩下的点心,继续书写,这个即将成为官场耀眼新星的才子,靠着一支笔的温暖,度过他人生最难捱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