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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我刚一看见這东西没大理会,是戈夫看见上面似乎有干涸的血迹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戈夫這么一提醒,我就那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這血液不是出自我們现在发现的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們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說,很可能还有我們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說,既然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被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這么說警官,不过,這和你們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說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啊,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的刀口,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它是活着的时候被枪击中下体的。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8手枪击中的,关于這个是还是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喝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說不下去了,“啊,先說說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們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
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這么多的重合点吗?
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們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罗。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隔开了第五具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說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
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戈夫借钱一事,他向家里打了电话,先是解释了昨晚上为什么没回家,而后又提出叫女儿送五千块钱来急用。戈夫拿到了钱就急急忙忙打车来到了沃勒诊所。医生看着他有些睏顿的神情,猜他一定还没有休息。戈夫就给他形容今天早上发现尸体,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医生听着听着眉头越锁越深,他在想几天前的红灯区纵火案。在那次纵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线人失踪了;這次的失火事件发生的同时,又有一个人被面具杀死了,這该怎么解释。纵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盖血迹的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
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
在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這里呢,在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這短时间晚上虽然不会有什么人,但是还是不能保证绝对安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這里杀人,那么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来去地踱着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說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了几十秒,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這么做……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
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他不断暗示自己,他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然后会怎么样,他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对了,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可能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這么做吗……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是个混蛋……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他不得不在這里杀死我是因为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所以他才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這么說,有人委托我来调查……调查……
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调查的事情,自己没能发现。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說被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說,是观察者?!是的,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搞到了某种情报,但是被杀死了,他有着一个背后的老板,面具为了撬开他的嘴而大费周折。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但是,还是没能逃过這一劫。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
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但是,只有這个还是没有意义,他們只能坐等着。
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們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
(未完待续)
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我刚一看见這东西没大理会,是戈夫看见上面似乎有干涸的血迹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戈夫這么一提醒,我就那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這血液不是出自我們现在发现的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們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說,很可能还有我們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說,既然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被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這么說警官,不过,這和你們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說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啊,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的刀口,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它是活着的时候被枪击中下体的。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8手枪击中的,关于這个是还是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喝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說不下去了,“啊,先說說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們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
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這么多的重合点吗?
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們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罗。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隔开了第五具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說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
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戈夫借钱一事,他向家里打了电话,先是解释了昨晚上为什么没回家,而后又提出叫女儿送五千块钱来急用。戈夫拿到了钱就急急忙忙打车来到了沃勒诊所。医生看着他有些睏顿的神情,猜他一定还没有休息。戈夫就给他形容今天早上发现尸体,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医生听着听着眉头越锁越深,他在想几天前的红灯区纵火案。在那次纵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线人失踪了;這次的失火事件发生的同时,又有一个人被面具杀死了,這该怎么解释。纵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盖血迹的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
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
在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這里呢,在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這短时间晚上虽然不会有什么人,但是还是不能保证绝对安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這里杀人,那么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来去地踱着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說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了几十秒,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這么做……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
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他不断暗示自己,他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然后会怎么样,他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对了,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可能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這么做吗……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是个混蛋……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他不得不在這里杀死我是因为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所以他才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這么說,有人委托我来调查……调查……
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调查的事情,自己没能发现。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說被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說,是观察者?!是的,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搞到了某种情报,但是被杀死了,他有着一个背后的老板,面具为了撬开他的嘴而大费周折。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但是,还是没能逃过這一劫。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
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但是,只有這个还是没有意义,他們只能坐等着。
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們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