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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集第十一章 几万蛮兵死的死、降的降、散的散,赤拉维成了阶下囚,鲁道夫却不知所踪,孔狄等人追了一夜也再见不到那个阴险将领的身影。
丹西对此却不再介怀,把后续扫尾工作扔给坎塔和孔狄去处理,今天晚上,他要带着两个心肝宝贝,一起舒舒服服地睡个安稳觉。
日上三竿,激战一宿的破蛮冈方才缓缓苏醒过来。
主帅的营房里头,此时传来丹西恼怒的声音:“是谁干的?!”
丹西看着床单上的湿痕,再低头看看自己睡衣上的“地图”用手在鼻子前扇着,想驱散阵阵的臊味。
“是他!”丹虎丹豹几乎同时伸出手,指着对方道。
这两个傢伙,昨天洗完澡后,就光不赤溜地跟着爸爸上床睡觉,谁晓得他们这副行头打扮,却让罪状消之无形。
丹西抱着这个闻闻,抓着那个嗅嗅,还是没法揪出罪犯。两个小滑头身上的味道都不对劲,都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到底是谁?嗯,好宝宝要诚实。”丹西板着脸道:“总不会是我吧?!”
谁知道丹西这句话提醒了两个机灵鬼。
丹虎丹豹也学着丹西的样儿,左嗅嗅,右瞧瞧,突然都指着丹西睡衣上的湿痕,扇着鼻子惊叫起来:“耶,原来是爸爸干的!”
两个小傢伙为自己的恶作剧乐坏乐,笑得抱做一团。
丹西却哭笑不得,他伸手拎起两个光屁股蛋的小无赖:“走,咱们去洗个澡,待会就要上路了呢!”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迎着明媚的阳光,丹西带着两个儿子,在亲卫纵队的护卫下沿着原路开赴死亡峡谷北口与安多里尔会合。
这一回,他们不需要着急赶路,可以舒展筋骨,缓步慢行了。
坎塔率五千猛虎军团战士继续在大荒原上搜索残敌,捕捞漏网之鱼,保证这片荒芜国土的太平安全。
孔狄要比丹西晚半日出发,他要带领其余士兵和全部后勤人员,收拾好营地的一切,押运着各种各样的粮草辎重、军事物资,放弃破蛮冈基地,朝着死亡峡谷北口的新基地进发。
丹西等人可以轻松懒散地蹓躂,不必急匆匆地行军,也不必再绷紧神经过日子,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手总是按在剑柄上,随时准备应付不可知的危险。
然而,贝叶等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惊险而艰辛的异乡征程才刚刚开始
贝叶骑在那匹“小不点”身上,与穆斯塔法并驾齐驱,带着四万五千由胡玛骑手和猛虎轻骑混编而成的轻骑兵主力部队,以适合于急行军的长蛇形纵队,在浩瀚的草原上飞奔。
贝叶瘦小若猴,骑在一匹矮脚马上,跟身边身后那些乘高头大马的威猛骑手们一比较,实在应了“骑狗作战的猴子”这句话,虽带有歧视的味道,但用到他的身上确实很传神。
不过,小不点这匹詹鲁种山地战马很给主人争气,牠的步伐虽短,马步频率却很快,能跟得上整个骑队的行进速度。
更给贝叶长脸的是,小不点的脚力很足、耐久性好,连跑几个日夜都依然是那样的精神抖擞,不觉丝毫的疲劳。
秋初的汉诺大草原,绿色依然是主基调,偶尔夹杂些斑驳的枯黄,在死亡峡谷以北的草原南部地区尤其如此。
大草原的极北端是包括坚冰海岸在内的一条白皑皑的冰原带。紧挨着冰原地区的是苦寒幽暗、阴森朦胧的迷雾森林。中部是贫瘠乾旱、植被稀疏的冻土高原,包括鹰王山脉在内的群山巨脉高高隆起,深沟险壑杂于其间,陡坡峡谷叠层环绕。东部山河相间,高耸的雪山雄然盘踞,脚下是芦荡密佈、一不留神就会吞没牧人牲畜的寒带沼泽和湿地。西部是苍凉无涯、黄沙漫漫的千里戈壁,夏季热如火炉,冬季寒如冰窖。
虽然每一个地区都会有适合人畜生存繁衍的水草茂盛的牧场、绿洲,但这样美好的场所并不是连贯成片的,而是像拼图一般,被沙漠、戈壁、雪山、冰河、沼泽等肢解成小片小块,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草原上。
自然条件只给生存在那些地方的人们一种选择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经常移动,因为靠一块草地是无法长久生活下去的。
于是,草原各族始终在一条生存之路上摸索着,拚斗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便是他们生存斗争的写照。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学会适应各种环境,无须把某个地方作为家乡,因为草原就是他们的家乡,甚至整个陆地,都可以被当作生存的竞技场。
在整个草原上,死亡峡谷以北的南部地区,称得上是水草最肥美,气候最温暖的天堂。
胡狼族之所以跻身第一集团,多年来一直位列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族,与其过冬基地灰狼谷最靠近草原南部,以这片适合于牧业发展的地带为主要游牧区,族民和牲畜较易捱过寒冷的冬季和经常爆发的旱灾而生存下来,实有莫大的干系。
这里,珍珠般的湖泊和项链般的河流星罗棋布,水源充足,气候相对温湿。在水的滋润下,植被长得茂密繁盛,绿油油地一个劲地往上冒。
一部分地方是稠密的灌木和松林,千百年来一直孤寂地挺立着;一部分地方是河水溪流漫溢而成的沼泽和洼地,芦苇丛生,镶嵌在大地上;更多、更大、更广的,是空空落落的平坦之处,形成为草地,铺出大片大片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牧场。
虽然远没有其他地区那么荒凉,但南部的人烟依然比较稀少,反而是各种野兽寻到了宽敞宜人的栖息所。
密林深处群居着无数野兽,棕熊、野猪等大块头的动物懒懒地晃荡着,与他们结邻而居的是野狼、山猫、黑貂、花鹿和黄羊。
溪流里鱼群如梭,水鸟凫游。河湾的沼泽洼地处,河狸水獭在构巢营穴,吃得肚皮圆鼓,用绒毛裹覆的身子在泥地上打滚。
乾燥一些的草原区上,漫游着成群成群的野牛、野马、野羊。尤其是那些跃动的野马,额头上都披着长长的鬃毛,瞪着充血的红眼,警惕地环视四周,一有风吹草动就群奔而去,形成万马奔腾的壮观场景。
这一地区是鸟兽的乐园,人类反倒成了点缀与陪衬,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牧人骑着马,携着猎犬,赶着大群牛羊等家畜在草原上游弋,与周围的野生动植物和谐地共生共存。
不过,也许人类可以和自然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相依为命,但人类与人类之间却绝难和平共处。
这个地带究竟打过多少仗,有多少人在这里倒地殒命,没有人计算过,也没有人记得起来,只有那在高空中翱翔的鹰、隼、鹫、老鸦等,默默地经见这一切。
如果某个地方听见老鸦在扑翼、鸣噪,大群猛禽在某处上空盘绕回旋,不用问也猜得出来,这下头准是躺着人的遗屍或未经埋葬的骸骨。
这片地区绝不是一个好客之所。在丛丛障障、无法无天的草莽中,人猎人,就和人猎狼、人猎羊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亡命之徒在这里藏身躲祸;武士侠客到这里探险猎胜;牧人用弯刀弓箭武装起来,卫护自己的畜群;成群结队的盗匪马贼也看中了此处,不时跑来打劫掳掠。
有时候是三两个人单挑独斗;有时候是成百上千人群殴互杀;有时候一两户牧人伏击过境的单身旅客或商人;有时候整个部落的牧人与整帮整队的盗匪交手火拚。
在这里,牧人也是猎手,也是战士,也是强盗,数位一体,身兼多职。杀人与被杀、抢劫与被抢、联合与分手、结盟与背叛,在这里一幕幕地不断上演。畜群、帐篷、财物,甚至包括妻儿子女,都在不停地换手,被更强悍、更狡猾的人揽入怀中。
这一片南部草原,既富饶又野蛮,既空旷又多事,既宁静又恐怖,既和平又杀机四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蛮荒的草原以其野性影响着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群,形成他们粗野狂放、血腥好斗的气质。
以上仅仅是所谓的“和平时期”各大族间相安无事的时期。一旦某场大战遍及草原,人群马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钻了出来,浪涛似的汹涌,如洪水般地在草原上氾滥。
马的嘶啸应和着狼的嗷叫、咚咚的战鼓和厉狞的胡角,一声声地在草原上空回荡。这片肥美的绝佳游牧地带,像鲜肉吸引狼群、嫩草勾搭黄羊一样,令其他各族垂涎欲滴。
但胡狼这个数一数二的大族也绝非可以随意欺负的主,兵强马壮,刀枪如林。平素散落在南部草原各处的各个部落、家族,一呼拉就能跑到那狰狞呼啸的灰狼旄旗下,聚集成一支横溢遍野的大军。
这里的鸟群好像从来没有一个有规律的运动方向。一忽儿,无数的鸟群振翅东去,那是鸠蛮人从西进犯;一忽儿惊叫南翔,那是沃萨人从北入侵;一忽儿鸟群走兽又从东面的森林里猛的窜出,蜂拥而至,那是格立西人自东来袭;一忽儿它们又朝相反的方向逃离,那是如潮如海的胡狼族勇士在反击,在追杀,在向他族的地盘扩张势力
鸣噪的鸟群就是战争的指针。飞往哪方,哪方就是战火熊熊;指向哪里,哪里就屍横遍野。
战马的嘶鸣声,弓箭的呼啸声,刀与刀的撞击声,伤者、垂死者发出遍野的哀号和呻吟声,各族首领、战将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声,胜者肆无忌惮的豪笑声,败方男人的惨嚎和妇女的尖叫声
火光映红了夜空,人马枕藉,屍积如山,断剑残刃,翎羽散落,畜群惊奔
人类的群体行为,轻易地破坏了大自然亘古以来持久的宁寂,血与火被无情地抛洒到... -->>
第二十集第十一章 几万蛮兵死的死、降的降、散的散,赤拉维成了阶下囚,鲁道夫却不知所踪,孔狄等人追了一夜也再见不到那个阴险将领的身影。
丹西对此却不再介怀,把后续扫尾工作扔给坎塔和孔狄去处理,今天晚上,他要带着两个心肝宝贝,一起舒舒服服地睡个安稳觉。
日上三竿,激战一宿的破蛮冈方才缓缓苏醒过来。
主帅的营房里头,此时传来丹西恼怒的声音:“是谁干的?!”
丹西看着床单上的湿痕,再低头看看自己睡衣上的“地图”用手在鼻子前扇着,想驱散阵阵的臊味。
“是他!”丹虎丹豹几乎同时伸出手,指着对方道。
这两个傢伙,昨天洗完澡后,就光不赤溜地跟着爸爸上床睡觉,谁晓得他们这副行头打扮,却让罪状消之无形。
丹西抱着这个闻闻,抓着那个嗅嗅,还是没法揪出罪犯。两个小滑头身上的味道都不对劲,都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到底是谁?嗯,好宝宝要诚实。”丹西板着脸道:“总不会是我吧?!”
谁知道丹西这句话提醒了两个机灵鬼。
丹虎丹豹也学着丹西的样儿,左嗅嗅,右瞧瞧,突然都指着丹西睡衣上的湿痕,扇着鼻子惊叫起来:“耶,原来是爸爸干的!”
两个小傢伙为自己的恶作剧乐坏乐,笑得抱做一团。
丹西却哭笑不得,他伸手拎起两个光屁股蛋的小无赖:“走,咱们去洗个澡,待会就要上路了呢!”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迎着明媚的阳光,丹西带着两个儿子,在亲卫纵队的护卫下沿着原路开赴死亡峡谷北口与安多里尔会合。
这一回,他们不需要着急赶路,可以舒展筋骨,缓步慢行了。
坎塔率五千猛虎军团战士继续在大荒原上搜索残敌,捕捞漏网之鱼,保证这片荒芜国土的太平安全。
孔狄要比丹西晚半日出发,他要带领其余士兵和全部后勤人员,收拾好营地的一切,押运着各种各样的粮草辎重、军事物资,放弃破蛮冈基地,朝着死亡峡谷北口的新基地进发。
丹西等人可以轻松懒散地蹓躂,不必急匆匆地行军,也不必再绷紧神经过日子,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手总是按在剑柄上,随时准备应付不可知的危险。
然而,贝叶等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惊险而艰辛的异乡征程才刚刚开始
贝叶骑在那匹“小不点”身上,与穆斯塔法并驾齐驱,带着四万五千由胡玛骑手和猛虎轻骑混编而成的轻骑兵主力部队,以适合于急行军的长蛇形纵队,在浩瀚的草原上飞奔。
贝叶瘦小若猴,骑在一匹矮脚马上,跟身边身后那些乘高头大马的威猛骑手们一比较,实在应了“骑狗作战的猴子”这句话,虽带有歧视的味道,但用到他的身上确实很传神。
不过,小不点这匹詹鲁种山地战马很给主人争气,牠的步伐虽短,马步频率却很快,能跟得上整个骑队的行进速度。
更给贝叶长脸的是,小不点的脚力很足、耐久性好,连跑几个日夜都依然是那样的精神抖擞,不觉丝毫的疲劳。
秋初的汉诺大草原,绿色依然是主基调,偶尔夹杂些斑驳的枯黄,在死亡峡谷以北的草原南部地区尤其如此。
大草原的极北端是包括坚冰海岸在内的一条白皑皑的冰原带。紧挨着冰原地区的是苦寒幽暗、阴森朦胧的迷雾森林。中部是贫瘠乾旱、植被稀疏的冻土高原,包括鹰王山脉在内的群山巨脉高高隆起,深沟险壑杂于其间,陡坡峡谷叠层环绕。东部山河相间,高耸的雪山雄然盘踞,脚下是芦荡密佈、一不留神就会吞没牧人牲畜的寒带沼泽和湿地。西部是苍凉无涯、黄沙漫漫的千里戈壁,夏季热如火炉,冬季寒如冰窖。
虽然每一个地区都会有适合人畜生存繁衍的水草茂盛的牧场、绿洲,但这样美好的场所并不是连贯成片的,而是像拼图一般,被沙漠、戈壁、雪山、冰河、沼泽等肢解成小片小块,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草原上。
自然条件只给生存在那些地方的人们一种选择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经常移动,因为靠一块草地是无法长久生活下去的。
于是,草原各族始终在一条生存之路上摸索着,拚斗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便是他们生存斗争的写照。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学会适应各种环境,无须把某个地方作为家乡,因为草原就是他们的家乡,甚至整个陆地,都可以被当作生存的竞技场。
在整个草原上,死亡峡谷以北的南部地区,称得上是水草最肥美,气候最温暖的天堂。
胡狼族之所以跻身第一集团,多年来一直位列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族,与其过冬基地灰狼谷最靠近草原南部,以这片适合于牧业发展的地带为主要游牧区,族民和牲畜较易捱过寒冷的冬季和经常爆发的旱灾而生存下来,实有莫大的干系。
这里,珍珠般的湖泊和项链般的河流星罗棋布,水源充足,气候相对温湿。在水的滋润下,植被长得茂密繁盛,绿油油地一个劲地往上冒。
一部分地方是稠密的灌木和松林,千百年来一直孤寂地挺立着;一部分地方是河水溪流漫溢而成的沼泽和洼地,芦苇丛生,镶嵌在大地上;更多、更大、更广的,是空空落落的平坦之处,形成为草地,铺出大片大片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牧场。
虽然远没有其他地区那么荒凉,但南部的人烟依然比较稀少,反而是各种野兽寻到了宽敞宜人的栖息所。
密林深处群居着无数野兽,棕熊、野猪等大块头的动物懒懒地晃荡着,与他们结邻而居的是野狼、山猫、黑貂、花鹿和黄羊。
溪流里鱼群如梭,水鸟凫游。河湾的沼泽洼地处,河狸水獭在构巢营穴,吃得肚皮圆鼓,用绒毛裹覆的身子在泥地上打滚。
乾燥一些的草原区上,漫游着成群成群的野牛、野马、野羊。尤其是那些跃动的野马,额头上都披着长长的鬃毛,瞪着充血的红眼,警惕地环视四周,一有风吹草动就群奔而去,形成万马奔腾的壮观场景。
这一地区是鸟兽的乐园,人类反倒成了点缀与陪衬,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牧人骑着马,携着猎犬,赶着大群牛羊等家畜在草原上游弋,与周围的野生动植物和谐地共生共存。
不过,也许人类可以和自然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相依为命,但人类与人类之间却绝难和平共处。
这个地带究竟打过多少仗,有多少人在这里倒地殒命,没有人计算过,也没有人记得起来,只有那在高空中翱翔的鹰、隼、鹫、老鸦等,默默地经见这一切。
如果某个地方听见老鸦在扑翼、鸣噪,大群猛禽在某处上空盘绕回旋,不用问也猜得出来,这下头准是躺着人的遗屍或未经埋葬的骸骨。
这片地区绝不是一个好客之所。在丛丛障障、无法无天的草莽中,人猎人,就和人猎狼、人猎羊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亡命之徒在这里藏身躲祸;武士侠客到这里探险猎胜;牧人用弯刀弓箭武装起来,卫护自己的畜群;成群结队的盗匪马贼也看中了此处,不时跑来打劫掳掠。
有时候是三两个人单挑独斗;有时候是成百上千人群殴互杀;有时候一两户牧人伏击过境的单身旅客或商人;有时候整个部落的牧人与整帮整队的盗匪交手火拚。
在这里,牧人也是猎手,也是战士,也是强盗,数位一体,身兼多职。杀人与被杀、抢劫与被抢、联合与分手、结盟与背叛,在这里一幕幕地不断上演。畜群、帐篷、财物,甚至包括妻儿子女,都在不停地换手,被更强悍、更狡猾的人揽入怀中。
这一片南部草原,既富饶又野蛮,既空旷又多事,既宁静又恐怖,既和平又杀机四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蛮荒的草原以其野性影响着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群,形成他们粗野狂放、血腥好斗的气质。
以上仅仅是所谓的“和平时期”各大族间相安无事的时期。一旦某场大战遍及草原,人群马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钻了出来,浪涛似的汹涌,如洪水般地在草原上氾滥。
马的嘶啸应和着狼的嗷叫、咚咚的战鼓和厉狞的胡角,一声声地在草原上空回荡。这片肥美的绝佳游牧地带,像鲜肉吸引狼群、嫩草勾搭黄羊一样,令其他各族垂涎欲滴。
但胡狼这个数一数二的大族也绝非可以随意欺负的主,兵强马壮,刀枪如林。平素散落在南部草原各处的各个部落、家族,一呼拉就能跑到那狰狞呼啸的灰狼旄旗下,聚集成一支横溢遍野的大军。
这里的鸟群好像从来没有一个有规律的运动方向。一忽儿,无数的鸟群振翅东去,那是鸠蛮人从西进犯;一忽儿惊叫南翔,那是沃萨人从北入侵;一忽儿鸟群走兽又从东面的森林里猛的窜出,蜂拥而至,那是格立西人自东来袭;一忽儿它们又朝相反的方向逃离,那是如潮如海的胡狼族勇士在反击,在追杀,在向他族的地盘扩张势力
鸣噪的鸟群就是战争的指针。飞往哪方,哪方就是战火熊熊;指向哪里,哪里就屍横遍野。
战马的嘶鸣声,弓箭的呼啸声,刀与刀的撞击声,伤者、垂死者发出遍野的哀号和呻吟声,各族首领、战将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声,胜者肆无忌惮的豪笑声,败方男人的惨嚎和妇女的尖叫声
火光映红了夜空,人马枕藉,屍积如山,断剑残刃,翎羽散落,畜群惊奔
人类的群体行为,轻易地破坏了大自然亘古以来持久的宁寂,血与火被无情地抛洒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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