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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堂堂的东北大汉比较,我确实也太小巧玲珑了一些。再加上皮薄骨软,真正的上了体力的活计,我是根本干不了的。所以,不是我想赋闲,而是必须得赋闲在家。
而家呢!也吸不过是一个长两米,宽一米左右的空中楼阁。和我住在一起的有一位老大爷,长得异常的沧桑。他说他曾经当过画家手下的模特。
如果你想象力丰富一点儿的话,设若他戴上一张头巾,就像是豫中平原上的老农一要。真的很像。眼睛细细的,笑起来就更细了。脸上的皮肤皱巴巴的,很黝黑,像榆树的皮。
笑起来的模样特别像一个老顽童,非常地快活。他的职业也很特殊,专以收废品为生。这个活计确实谈不上档次的问题,只是比捡垃圾要好一些。
硬要说成是体面一点的话,则是二手货的老板。他喜欢喝酒,喜欢抽烟,且瘾都很大。酒是他的挚友,饭菜未上桌,酒已先到。只要你一踏进屋,有他的时候,屋里必然弥漫着酒气。
他也是很大方热情,直招呼你,直到你不好意思地逃之夭夭。或者直接与他坐下来再和他对干上三大杯。他撸起袖子,笑声传到了很远。
我没有什么事儿,在他的对面坐下来。他已喝下了几杯,面色上已现出了一些红晕,嘴角有些抽噎着说:“来,来,来,陪我喝上几杯。”
“我不喝酒的。”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酒,脸上也堆上了笑。
“不喝酒?一个男人,不喝酒不行的,来吧,喝上一杯,就一杯。”他盛意渐浓。我还是推开他“真的不喝,真的不喝。以后我再陪你,好不好?”
“好,你以后一定要陪我。你上次也这么说,可是现在却依旧是没喝的。”“嘿,没想到你现在的记忆力还是很好的,李大爷,你现在有多少岁了?”
“你问我啊?”他迷离着有些红红的眼。他接着又说:“你猜猜,我现在有多大?”“我猜不出来。”我摇摇头。
“真的?”他不信。双眼紧紧地盯着我,我看见了他眼角的血丝,有些绸密。“当然是真的,我还会骗你不成,况且我骗你我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哦,那倒是。不过,你就随便猜猜,我今年到底有多大?”我再仔细地看了看他,再抿着皱眉地想了想,说:“大概你就五十出头左右吧?”
“哈哈!”他仰头笑起来,显然是被我的话给逗乐了。
“五十岁,你这眼睛,简直是太差劲了。我都六十有一了。哎!”说完他便灌下一口酒,叹出一口气。“六十有一啦!”我瞪大了眼睛,露出一些不相信的神色。
在我的内心里也是,他的相貌的确可以证明他有此年龄。但是他的工作,却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所应该承担的。就是在我的老家,那儿即使很穷困,但对老年人的尊敬却还是存在的。
况且对于花甲老人的工作量也应该在控制之下。而这位李大爷却非常地有力量,他能将一百多斤的纸皮由七楼扛到一楼。
在外人看来,这没有什么,因为重物没有压在自己的身上。“你老伴呢?”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老伴?唉!”又一声叹息飘荡了过来,他的神色间凝结上了一层忧郁。转而消散了,很快的工夫。但笑容也还是回来得很快,他又爽朗地笑着说:“
老伴早上了西天了,唉!不说她,不说她。说些其它的吧!”我明白我触碰到了他的伤心处,这也许是一块还未完全消散的伤疤。
稍加碰击,它也许就会鲜血崩溅。我停下了以后的谈话,我们之间有了一阵短短的沉默。“那你的儿子们呢,他们没有在这儿吗?”我又打破了寂静。
“儿子,在,在,都在。”“你有几个儿子,几个女儿?”“要是有女儿就好了!我只有三个儿子,现在一个也不在我的身边。”
“他们经常来看你吗?”“来,有时候来。”他又大喝了一口烈酒,再用那只青筋突起但黝黑的手抹了抹嘴唇。
“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有了娃娃,有了老婆,而我是什么,我只是一个孤老头子。有脚有手的,我还能干,我还可以找到饭吃。”
“可是,可是”我本来想说你都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如此的操持。可是话一到了嘴边,却还是咽回去了。人怕伤他的自尊,也怕揭他的旧疮。
也许是在酒劲的作用下,他却接下了我下面的话语:“你说说,我现在都这么大年纪了,每天还要东奔西跑的。
我这又是何苦啊,我这日子就叫嘟嘟而过,过一天就算一天吧。反正我是挣多少,花多少,有钱喝酒,抽烟就行了。”“嘟嘟而过?不能这样说,要这么说,寻我也是了。”
“你不一样,你是年轻人。年轻人则应该说成是刚刚升起的太阳,而我是老年人,过了一天就没了一天。这不叫嘟嘟而过又叫什么呢?”“如果这样说的话,我还是嘟嘟而过了。
我过一天,我的生命也就少了一天。而你过一天,也和我一样,那为什么我会和你不一样呢?这我可要听一听。”
“反正我说不清楚,就是我们不一样。你是年轻人,而我是老年人,老年人是没法和年轻人比的。
年轻人有的是时间,你们的生命应当充满阳光。”“可是,我觉得你的生活却比我的要阳光多了。
你每天喝着小酒,嚼着小菜,品着小茗,这日子可是神仙般的啊!”谁都喜欢听好话,我的话也许真的很好听。
是不是甘露般地飘进了他的心,我不知道。但我看见他在我的恭维面前变得更加高兴了。
他笑起来就犹如一枝花,绽放着无穷的灿烂丰韵儿。我也很欣慰,为我能用自己的言语让他的心境变得开阔而欣慰。
但我更同情他,他含辛茹苦地将儿女们拉扯长大,而现在却是形单影只,真正的也只有对酒当歌了。
这使我又联想到了我的父母,我也是人子,但我为父母做了一些什么?这些年来,我一直独自流浪,以完成我那缥缈的梦想。
但是,我真正也考虑到了他们的感受了吗?我太自私,并且自私得有点无地自容。
在别人的镜子下,我看清了我自己。以前的我,只考虑下一步的流向,而从来也没有想过父母对我的思念的眼泪。
我有时也想他们,并且从心底里也在告诫着自己,一定要对得起他们。可我一直也没有行动。我不知道这应该成为一种责任,不晓得责任的付出可以弥补我心中永远的荒漠。
我心在想,而身未做,这使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个词虚伪。还记得我离家的那天,天气不是很好,下着蒙蒙的细雨。
我挎着一个母亲为我在集市上挑选发很多遍的牛仔包。我装着很轻快地迈动着脚步,其实我的心也很沉重。
它在默默地压缩,溢出了一些晶莹的露珠子。父母,妹妹跟在了我的身后,不发一言。
我家住在山上,而搭车必须要经过一片陡坡才能到达马路。妹妹和母亲把我送出了家门,并跟随我走了一截的路。开始她们还是忍住了,没有发声,只默默地跟着我。我走在前面,根本不敢回头。
“娃,路上小心点。”母亲哽咽的声音传向了我,我的心头又一颤,眼泪差一点溢出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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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堂堂的东北大汉比较,我确实也太小巧玲珑了一些。再加上皮薄骨软,真正的上了体力的活计,我是根本干不了的。所以,不是我想赋闲,而是必须得赋闲在家。
而家呢!也吸不过是一个长两米,宽一米左右的空中楼阁。和我住在一起的有一位老大爷,长得异常的沧桑。他说他曾经当过画家手下的模特。
如果你想象力丰富一点儿的话,设若他戴上一张头巾,就像是豫中平原上的老农一要。真的很像。眼睛细细的,笑起来就更细了。脸上的皮肤皱巴巴的,很黝黑,像榆树的皮。
笑起来的模样特别像一个老顽童,非常地快活。他的职业也很特殊,专以收废品为生。这个活计确实谈不上档次的问题,只是比捡垃圾要好一些。
硬要说成是体面一点的话,则是二手货的老板。他喜欢喝酒,喜欢抽烟,且瘾都很大。酒是他的挚友,饭菜未上桌,酒已先到。只要你一踏进屋,有他的时候,屋里必然弥漫着酒气。
他也是很大方热情,直招呼你,直到你不好意思地逃之夭夭。或者直接与他坐下来再和他对干上三大杯。他撸起袖子,笑声传到了很远。
我没有什么事儿,在他的对面坐下来。他已喝下了几杯,面色上已现出了一些红晕,嘴角有些抽噎着说:“来,来,来,陪我喝上几杯。”
“我不喝酒的。”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酒,脸上也堆上了笑。
“不喝酒?一个男人,不喝酒不行的,来吧,喝上一杯,就一杯。”他盛意渐浓。我还是推开他“真的不喝,真的不喝。以后我再陪你,好不好?”
“好,你以后一定要陪我。你上次也这么说,可是现在却依旧是没喝的。”“嘿,没想到你现在的记忆力还是很好的,李大爷,你现在有多少岁了?”
“你问我啊?”他迷离着有些红红的眼。他接着又说:“你猜猜,我现在有多大?”“我猜不出来。”我摇摇头。
“真的?”他不信。双眼紧紧地盯着我,我看见了他眼角的血丝,有些绸密。“当然是真的,我还会骗你不成,况且我骗你我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哦,那倒是。不过,你就随便猜猜,我今年到底有多大?”我再仔细地看了看他,再抿着皱眉地想了想,说:“大概你就五十出头左右吧?”
“哈哈!”他仰头笑起来,显然是被我的话给逗乐了。
“五十岁,你这眼睛,简直是太差劲了。我都六十有一了。哎!”说完他便灌下一口酒,叹出一口气。“六十有一啦!”我瞪大了眼睛,露出一些不相信的神色。
在我的内心里也是,他的相貌的确可以证明他有此年龄。但是他的工作,却不是他这个年龄段的人所应该承担的。就是在我的老家,那儿即使很穷困,但对老年人的尊敬却还是存在的。
况且对于花甲老人的工作量也应该在控制之下。而这位李大爷却非常地有力量,他能将一百多斤的纸皮由七楼扛到一楼。
在外人看来,这没有什么,因为重物没有压在自己的身上。“你老伴呢?”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老伴?唉!”又一声叹息飘荡了过来,他的神色间凝结上了一层忧郁。转而消散了,很快的工夫。但笑容也还是回来得很快,他又爽朗地笑着说:“
老伴早上了西天了,唉!不说她,不说她。说些其它的吧!”我明白我触碰到了他的伤心处,这也许是一块还未完全消散的伤疤。
稍加碰击,它也许就会鲜血崩溅。我停下了以后的谈话,我们之间有了一阵短短的沉默。“那你的儿子们呢,他们没有在这儿吗?”我又打破了寂静。
“儿子,在,在,都在。”“你有几个儿子,几个女儿?”“要是有女儿就好了!我只有三个儿子,现在一个也不在我的身边。”
“他们经常来看你吗?”“来,有时候来。”他又大喝了一口烈酒,再用那只青筋突起但黝黑的手抹了抹嘴唇。
“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有了娃娃,有了老婆,而我是什么,我只是一个孤老头子。有脚有手的,我还能干,我还可以找到饭吃。”
“可是,可是”我本来想说你都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如此的操持。可是话一到了嘴边,却还是咽回去了。人怕伤他的自尊,也怕揭他的旧疮。
也许是在酒劲的作用下,他却接下了我下面的话语:“你说说,我现在都这么大年纪了,每天还要东奔西跑的。
我这又是何苦啊,我这日子就叫嘟嘟而过,过一天就算一天吧。反正我是挣多少,花多少,有钱喝酒,抽烟就行了。”“嘟嘟而过?不能这样说,要这么说,寻我也是了。”
“你不一样,你是年轻人。年轻人则应该说成是刚刚升起的太阳,而我是老年人,过了一天就没了一天。这不叫嘟嘟而过又叫什么呢?”“如果这样说的话,我还是嘟嘟而过了。
我过一天,我的生命也就少了一天。而你过一天,也和我一样,那为什么我会和你不一样呢?这我可要听一听。”
“反正我说不清楚,就是我们不一样。你是年轻人,而我是老年人,老年人是没法和年轻人比的。
年轻人有的是时间,你们的生命应当充满阳光。”“可是,我觉得你的生活却比我的要阳光多了。
你每天喝着小酒,嚼着小菜,品着小茗,这日子可是神仙般的啊!”谁都喜欢听好话,我的话也许真的很好听。
是不是甘露般地飘进了他的心,我不知道。但我看见他在我的恭维面前变得更加高兴了。
他笑起来就犹如一枝花,绽放着无穷的灿烂丰韵儿。我也很欣慰,为我能用自己的言语让他的心境变得开阔而欣慰。
但我更同情他,他含辛茹苦地将儿女们拉扯长大,而现在却是形单影只,真正的也只有对酒当歌了。
这使我又联想到了我的父母,我也是人子,但我为父母做了一些什么?这些年来,我一直独自流浪,以完成我那缥缈的梦想。
但是,我真正也考虑到了他们的感受了吗?我太自私,并且自私得有点无地自容。
在别人的镜子下,我看清了我自己。以前的我,只考虑下一步的流向,而从来也没有想过父母对我的思念的眼泪。
我有时也想他们,并且从心底里也在告诫着自己,一定要对得起他们。可我一直也没有行动。我不知道这应该成为一种责任,不晓得责任的付出可以弥补我心中永远的荒漠。
我心在想,而身未做,这使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个词虚伪。还记得我离家的那天,天气不是很好,下着蒙蒙的细雨。
我挎着一个母亲为我在集市上挑选发很多遍的牛仔包。我装着很轻快地迈动着脚步,其实我的心也很沉重。
它在默默地压缩,溢出了一些晶莹的露珠子。父母,妹妹跟在了我的身后,不发一言。
我家住在山上,而搭车必须要经过一片陡坡才能到达马路。妹妹和母亲把我送出了家门,并跟随我走了一截的路。开始她们还是忍住了,没有发声,只默默地跟着我。我走在前面,根本不敢回头。
“娃,路上小心点。”母亲哽咽的声音传向了我,我的心头又一颤,眼泪差一点溢出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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