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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每种进化石都买了五块。
小茂见她如此,也跟她一样每种进化石都买了五块。
至于真嗣,他不像清漪和小茂,家里钱多得数不清。
进化石也不便宜,所以他就没要这么多,一样两块已经是他预估的最大限度了。
买了进化石,完成了最主要的目的,三人组又在游园会上大吃了一顿后,就启程上路了。
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大傻谷,因为清漪对那里的化石翼龙很感兴趣,想要去看看。
中途,他们还路过了霓虹镇,在那里见识了什么才叫暴躁的城市,霓虹镇当选第一。
因为那里的人每一天,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喜欢沉浸在赌场里。
睡眠少,又输钱,自然就脾气暴躁了,你跟那里的人说话稍微大声一点,皱一下眉头,他们准得跟你发火发疯!
而清漪他们就遇到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们三人走在大街上,对面走来了两个人,那两人走路摇摇晃晃的,撞到了边上的小茂。
可是小茂距离他们十万八千里呢,他们非得向小茂撞过去,撞了人,不道歉就罢了,还骂骂咧咧。
小茂也是懵圈了,他好好的走在路边上呢,被两个大汉撞到了不说,还要忍受他们的谩骂,简直没天理。
就两大汉那体格子,他被撞到的肩膀还在生疼呢!
真嗣见了这样没素质的人,就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还没说什么呢,那两人就把他也骂进去了,然后还想对他们三个动手。
动手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他们刚举起巴掌,下一秒就被清漪悄悄放出来的烈咬陆鲨一巴掌拍飞了。
发生了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他们也没心情继续待在这个城市了,连忙驾车离开了这里。
这个霓虹镇,不管是赌场,还是人们的暴躁,都让他们感到很排斥,非常不适应。
…………
这一路走走停停,经过五天的跋山涉水,清漪一行人终于抵达了大傻谷。
大傻谷烈阳高照,这里遍地都是黄土黄沙,看不见一点绿色。
三人走在峡谷的道路上,因为天气太过炎热,清漪把头发都盘起来了,身上只穿了一条清凉的白纱裙,跟她在蓝普尔其穿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差不多。
而小茂也换了清凉的夏装,只有真嗣,还穿着他的皮克夹,一点也没觉得热。
清漪拄着打狗棍,一步一步慢慢走着,感受到脸上黏黏的,她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和脸上细密的汗珠。
真嗣见喜欢的女孩小脸都被晒红了,贴心的拿出了一把遮阳伞,给她撑上,为她挡住了阳光。
感受到头顶的阴影,清漪抬一看,竟是有人帮她挡住了烈阳。
她冲着为自己遮阳的男孩甜甜一笑,道:“真嗣哥哥,你真好!”
“现在好点了吗?”真嗣也冲她一笑,关心的问道。
“嗯嗯,好多了!谢谢真嗣哥哥!”
“你我之间,还需要说谢谢吗!”
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小茂见了,只觉得自己噎得慌,一时呆愣在原地。
不是?
这也行?
那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体贴了?
简直比他茂大少爷还要体贴,他都没想到这一层呢!
反应过来后,前边的两人已经走远了,小茂赶紧拔腿追上去。
“真嗣哥哥,你不觉得热吗?”清漪拉了拉他的皮克夹问道。
“我还好,不怎么热!”真嗣回道。
他长年累月都喜欢穿着这样的皮克夹,已经习惯了,要他穿夏装,那才是不习惯。蓝普尔其那一次,要不是她非要让他穿夏装,他是绝对不会穿的,真别扭!
清漪一脸惊奇,“你这么什么体质?竟然不怕热,以前在家就算了,好歹那边的温度不高,现在这太阳都快把脸皮都晒脱了,你竟也不觉得热?”
这样的体质,看得她好生羡慕!
真嗣一脸淡定,道:“习惯就好了,我也是这么多年才养成的习惯!”
听说是习惯,清漪连忙摇摇头,她才不要这样的习惯。
她就是喜欢漂亮的小裙子,才不要穿皮克夹。
三人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前方有许多人扛着锄头往一个方向走去。
小茂:“这么些事干什么的?怎么都往一个方向去?还都扛着锄头!”
清漪:“应该是去挖化石的吧,资料上说,大傻谷这个地方有化石出现。”
真嗣:“我们上前去问问就知道了!”
是每种进化石都买了五块。
小茂见她如此,也跟她一样每种进化石都买了五块。
至于真嗣,他不像清漪和小茂,家里钱多得数不清。
进化石也不便宜,所以他就没要这么多,一样两块已经是他预估的最大限度了。
买了进化石,完成了最主要的目的,三人组又在游园会上大吃了一顿后,就启程上路了。
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大傻谷,因为清漪对那里的化石翼龙很感兴趣,想要去看看。
中途,他们还路过了霓虹镇,在那里见识了什么才叫暴躁的城市,霓虹镇当选第一。
因为那里的人每一天,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喜欢沉浸在赌场里。
睡眠少,又输钱,自然就脾气暴躁了,你跟那里的人说话稍微大声一点,皱一下眉头,他们准得跟你发火发疯!
而清漪他们就遇到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们三人走在大街上,对面走来了两个人,那两人走路摇摇晃晃的,撞到了边上的小茂。
可是小茂距离他们十万八千里呢,他们非得向小茂撞过去,撞了人,不道歉就罢了,还骂骂咧咧。
小茂也是懵圈了,他好好的走在路边上呢,被两个大汉撞到了不说,还要忍受他们的谩骂,简直没天理。
就两大汉那体格子,他被撞到的肩膀还在生疼呢!
真嗣见了这样没素质的人,就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还没说什么呢,那两人就把他也骂进去了,然后还想对他们三个动手。
动手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他们刚举起巴掌,下一秒就被清漪悄悄放出来的烈咬陆鲨一巴掌拍飞了。
发生了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他们也没心情继续待在这个城市了,连忙驾车离开了这里。
这个霓虹镇,不管是赌场,还是人们的暴躁,都让他们感到很排斥,非常不适应。
…………
这一路走走停停,经过五天的跋山涉水,清漪一行人终于抵达了大傻谷。
大傻谷烈阳高照,这里遍地都是黄土黄沙,看不见一点绿色。
三人走在峡谷的道路上,因为天气太过炎热,清漪把头发都盘起来了,身上只穿了一条清凉的白纱裙,跟她在蓝普尔其穿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差不多。
而小茂也换了清凉的夏装,只有真嗣,还穿着他的皮克夹,一点也没觉得热。
清漪拄着打狗棍,一步一步慢慢走着,感受到脸上黏黏的,她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和脸上细密的汗珠。
真嗣见喜欢的女孩小脸都被晒红了,贴心的拿出了一把遮阳伞,给她撑上,为她挡住了阳光。
感受到头顶的阴影,清漪抬一看,竟是有人帮她挡住了烈阳。
她冲着为自己遮阳的男孩甜甜一笑,道:“真嗣哥哥,你真好!”
“现在好点了吗?”真嗣也冲她一笑,关心的问道。
“嗯嗯,好多了!谢谢真嗣哥哥!”
“你我之间,还需要说谢谢吗!”
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小茂见了,只觉得自己噎得慌,一时呆愣在原地。
不是?
这也行?
那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体贴了?
简直比他茂大少爷还要体贴,他都没想到这一层呢!
反应过来后,前边的两人已经走远了,小茂赶紧拔腿追上去。
“真嗣哥哥,你不觉得热吗?”清漪拉了拉他的皮克夹问道。
“我还好,不怎么热!”真嗣回道。
他长年累月都喜欢穿着这样的皮克夹,已经习惯了,要他穿夏装,那才是不习惯。蓝普尔其那一次,要不是她非要让他穿夏装,他是绝对不会穿的,真别扭!
清漪一脸惊奇,“你这么什么体质?竟然不怕热,以前在家就算了,好歹那边的温度不高,现在这太阳都快把脸皮都晒脱了,你竟也不觉得热?”
这样的体质,看得她好生羡慕!
真嗣一脸淡定,道:“习惯就好了,我也是这么多年才养成的习惯!”
听说是习惯,清漪连忙摇摇头,她才不要这样的习惯。
她就是喜欢漂亮的小裙子,才不要穿皮克夹。
三人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前方有许多人扛着锄头往一个方向走去。
小茂:“这么些事干什么的?怎么都往一个方向去?还都扛着锄头!”
清漪:“应该是去挖化石的吧,资料上说,大傻谷这个地方有化石出现。”
真嗣:“我们上前去问问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