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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很快就成为一个周围最强大的部落,当然这种强大是相对的,但是随着部落的铁器向外流通,这个部落终于遇见另一个强悍的对手。
几个部落联合起来灭掉制铁的部落,同时瓜分了部落中所有的铁匠。
炎黄部落的陶器、以及制盐法对于部落的武力值没有任何的帮助,但是陶器对于其他部落的吸引力同样恐怖。
一个强大的部落灭掉他们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对了,昨天阿织说按照你的说法用细麻做了一些布出来,要去看看吗?”雷想了想,这些事情就不需要让林霄操心了,林霄是部落的巫祝要做的事情已经很多了,他作为这个部落的头人,保护部落是他的责任,而他也一定会做到。
听见雷提起麻布的事情,林霄立即来了精神。
此前炎黄部落向萝部落学习麻布的制作方法,但是萝部落制作的麻布都是粗麻,制作出来的布料穿在身上很不舒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作麻布的材料是没有经过处理的麻,他之前将制作细麻的任务交给了阿织,提出了一些意见之后就直接做甩手掌柜。
“你昨天怎么不告诉我!我跟你说我早就不想穿这些兽皮了。”
雷无奈摇头,他们现在身上穿的是处理过斑羚羊兽皮,比起别的兽皮都要薄,穿在身上也挺舒服的,比起之前好多了,当然这些衣服不能和他第一次见到林霄的时候,林霄身上穿的衣服相比。
虽然现在的生活看着很不错,可实际上阿霄更早之前的生活远远比现在好!
“其实兽皮穿着还是可以的。”雷有点底气不足地说道。
“舒服是舒服,就是这个天气穿,我看见衣服上的毛就觉得热。”林霄无奈地说,其实这原理就和望梅止渴一样,夏天本来就热,再看见一个穿得很热的人,不自觉的就会觉得自己身上更热了。
雷:“会这样?”
林霄:“会啊!”
……
两人聊着天,雷听见沙沙的两声细碎的响声,放眼看过去,就看见躲在远处角落偷窥的成年猎豹,这只猎豹他在部落附近见过好几次,每次都跟着豹妹屁股后面。
林霄自然也看见了那只公猎豹,“呵,我们豹妹都有追求者了。”
林霄刚说完,他的脚被一条尾巴轻轻拍了一下,林霄低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豹妹拖着吃过的猎物推到他的脚边。
“我不吃,你自己吃。”林霄对豹妹说。
被拒绝的豹妹有点郁闷,为什么两脚兽都拒绝了它给的食物,其实这只胡狼的味道还不错,而且这是它自己抓到的,为什么不喜欢啊!
林霄嘿嘿笑了一声,然后就往部落跑。
他跑得非常快,没一会就跑进了部落内。
雷歪了歪头,林霄的速度好像变快了不少,看来这段时间他的身体养得还不错。
这么想着雷又摸了一下豹妹的脑袋,这才跟过去。
见林霄和雷离开,远处的公猎豹这才大着胆子,迈开腿走进已经能没过它脚掌的草地里,蹿到豹妹的面前,看见地上的食物歪了歪头。
公猎豹:“喵?”这些是给我吃的吗?
豹妹:“喵。”你吃吧。
豹妹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呜呜呜,一定是它狩猎的这只胡狼味道太差了,所以两脚兽不喜欢!以后它再也不抓胡狼了,既然这只同类想要吃,就给它吃吧,反正它也不要了。
公猎豹勾着嘴角,好开心,小母豹请他吃东西,这肯定是喜欢它,而且旱季之后的日子刚好是生孩子的好日子!
公猎豹开心的吃着食物,一本满足,心里美滋滋的计划着和豹妹生孩子的事,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豹妹贴上‘捡剩饭’这个标签。
林霄走到阿织家附近的草棚前,一路上族人都在向他问好,林霄现在才算明白为什么巴林巫祝每次在巴林部落里面走路的时候都摆出一副死人脸,因为打招呼的人是在太多了,一一回应太累。
草棚内放着木头制作而成的粗制织布机,制作十分简陋,是林霄根据记忆弄的,其实林霄觉得用起来很差劲,但是阿织他们好像还很喜欢这些织布机。
这地方俨然就是炎黄部落的纺织厂、制衣厂。
见到林霄,正在制衣的几个族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右手握拳放在心口对林霄深深的鞠躬。
“阿巫好。”
“你们忙你们的,”林霄招呼了一声,然后转头看向阿织,“阿织,雷告诉我你做了一批细麻布出来,拿出来我看看。”
向萝部落学习制麻之后,织因为以前就负责给部落的人做衣服,所以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她的头上,听了林霄说的细麻布,她就立即动手做这东西。
阿织从一旁处取出一个兽皮包裹,当里面的东西露出真容的时候,林霄愣了一下。
这细麻可真的太细了,比现代的毛线粗不了多少,这些麻经过一定的处理,变得很柔软,而且因为制作的原料很细腻,摸起来手感很软,也很舒服,手感比棉布还要软一些,这块细麻布大约有两米宽三米长的样子。
“你们就用这个织布机做的这个?”林霄在心里顺便给织布机贴上标签’我弄的这个粗制滥造的玩意……
阿织点点头,“阿巫你做的织布机特别好用!帮我们省了好多时间!”
“……”林霄看见手里这东西,嘴角一抽,还真用那东西做的,接着问道,“你们做了多久?”
“只是织布的话用了两个月,晾晒用来织布用的细麻陆陆续续每天都会做一些。”
这也太强了吧!
林霄噎了噎口水,这要他来,不可能的,他真做不了!
“阿巫,您太厉害了,我们按照阿巫说的方法就做出来这个,这写麻布比兽皮薄,而且因为有孔,还能透气!”
“阿巫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制陶阿巫也会!”
‘纺织厂’的男女们七嘴八舌,说得林霄无所不能。
林霄:……
林霄都被说得不好意思,他其实也就是嘴上功夫,制陶、织布这些他一个都不会,只是知道原理而已,他会的也就是编个草鞋、粗盐提取这些技术含量不高的,他说起来是一套一套的,可真要他动手,他就不行了。
不会没关系,族人会就好了!
“嗯,这个做得很好。”林霄只能硬着头皮夸奖族人,同时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不能露出震惊的表情,免得自己太惊讶让‘纺织厂’的族人们觉得他没逼格。
被林霄夸奖的众人兴奋激动了一整天,打鸡血一样的,没一会儿,就用那一块软麻布给林霄做了一身衣服。
衣服是短袖、短裤的标准设计,林霄换上之后,差点没感动哭,这玩意穿起来不仅透气,可能因选择的植物原因,贴再皮肤上感觉还一种淡淡的凉意。
部落很快就成为一个周围最强大的部落,当然这种强大是相对的,但是随着部落的铁器向外流通,这个部落终于遇见另一个强悍的对手。
几个部落联合起来灭掉制铁的部落,同时瓜分了部落中所有的铁匠。
炎黄部落的陶器、以及制盐法对于部落的武力值没有任何的帮助,但是陶器对于其他部落的吸引力同样恐怖。
一个强大的部落灭掉他们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对了,昨天阿织说按照你的说法用细麻做了一些布出来,要去看看吗?”雷想了想,这些事情就不需要让林霄操心了,林霄是部落的巫祝要做的事情已经很多了,他作为这个部落的头人,保护部落是他的责任,而他也一定会做到。
听见雷提起麻布的事情,林霄立即来了精神。
此前炎黄部落向萝部落学习麻布的制作方法,但是萝部落制作的麻布都是粗麻,制作出来的布料穿在身上很不舒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作麻布的材料是没有经过处理的麻,他之前将制作细麻的任务交给了阿织,提出了一些意见之后就直接做甩手掌柜。
“你昨天怎么不告诉我!我跟你说我早就不想穿这些兽皮了。”
雷无奈摇头,他们现在身上穿的是处理过斑羚羊兽皮,比起别的兽皮都要薄,穿在身上也挺舒服的,比起之前好多了,当然这些衣服不能和他第一次见到林霄的时候,林霄身上穿的衣服相比。
虽然现在的生活看着很不错,可实际上阿霄更早之前的生活远远比现在好!
“其实兽皮穿着还是可以的。”雷有点底气不足地说道。
“舒服是舒服,就是这个天气穿,我看见衣服上的毛就觉得热。”林霄无奈地说,其实这原理就和望梅止渴一样,夏天本来就热,再看见一个穿得很热的人,不自觉的就会觉得自己身上更热了。
雷:“会这样?”
林霄:“会啊!”
……
两人聊着天,雷听见沙沙的两声细碎的响声,放眼看过去,就看见躲在远处角落偷窥的成年猎豹,这只猎豹他在部落附近见过好几次,每次都跟着豹妹屁股后面。
林霄自然也看见了那只公猎豹,“呵,我们豹妹都有追求者了。”
林霄刚说完,他的脚被一条尾巴轻轻拍了一下,林霄低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豹妹拖着吃过的猎物推到他的脚边。
“我不吃,你自己吃。”林霄对豹妹说。
被拒绝的豹妹有点郁闷,为什么两脚兽都拒绝了它给的食物,其实这只胡狼的味道还不错,而且这是它自己抓到的,为什么不喜欢啊!
林霄嘿嘿笑了一声,然后就往部落跑。
他跑得非常快,没一会就跑进了部落内。
雷歪了歪头,林霄的速度好像变快了不少,看来这段时间他的身体养得还不错。
这么想着雷又摸了一下豹妹的脑袋,这才跟过去。
见林霄和雷离开,远处的公猎豹这才大着胆子,迈开腿走进已经能没过它脚掌的草地里,蹿到豹妹的面前,看见地上的食物歪了歪头。
公猎豹:“喵?”这些是给我吃的吗?
豹妹:“喵。”你吃吧。
豹妹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呜呜呜,一定是它狩猎的这只胡狼味道太差了,所以两脚兽不喜欢!以后它再也不抓胡狼了,既然这只同类想要吃,就给它吃吧,反正它也不要了。
公猎豹勾着嘴角,好开心,小母豹请他吃东西,这肯定是喜欢它,而且旱季之后的日子刚好是生孩子的好日子!
公猎豹开心的吃着食物,一本满足,心里美滋滋的计划着和豹妹生孩子的事,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豹妹贴上‘捡剩饭’这个标签。
林霄走到阿织家附近的草棚前,一路上族人都在向他问好,林霄现在才算明白为什么巴林巫祝每次在巴林部落里面走路的时候都摆出一副死人脸,因为打招呼的人是在太多了,一一回应太累。
草棚内放着木头制作而成的粗制织布机,制作十分简陋,是林霄根据记忆弄的,其实林霄觉得用起来很差劲,但是阿织他们好像还很喜欢这些织布机。
这地方俨然就是炎黄部落的纺织厂、制衣厂。
见到林霄,正在制衣的几个族人齐刷刷的站起来右手握拳放在心口对林霄深深的鞠躬。
“阿巫好。”
“你们忙你们的,”林霄招呼了一声,然后转头看向阿织,“阿织,雷告诉我你做了一批细麻布出来,拿出来我看看。”
向萝部落学习制麻之后,织因为以前就负责给部落的人做衣服,所以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她的头上,听了林霄说的细麻布,她就立即动手做这东西。
阿织从一旁处取出一个兽皮包裹,当里面的东西露出真容的时候,林霄愣了一下。
这细麻可真的太细了,比现代的毛线粗不了多少,这些麻经过一定的处理,变得很柔软,而且因为制作的原料很细腻,摸起来手感很软,也很舒服,手感比棉布还要软一些,这块细麻布大约有两米宽三米长的样子。
“你们就用这个织布机做的这个?”林霄在心里顺便给织布机贴上标签’我弄的这个粗制滥造的玩意……
阿织点点头,“阿巫你做的织布机特别好用!帮我们省了好多时间!”
“……”林霄看见手里这东西,嘴角一抽,还真用那东西做的,接着问道,“你们做了多久?”
“只是织布的话用了两个月,晾晒用来织布用的细麻陆陆续续每天都会做一些。”
这也太强了吧!
林霄噎了噎口水,这要他来,不可能的,他真做不了!
“阿巫,您太厉害了,我们按照阿巫说的方法就做出来这个,这写麻布比兽皮薄,而且因为有孔,还能透气!”
“阿巫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制陶阿巫也会!”
‘纺织厂’的男女们七嘴八舌,说得林霄无所不能。
林霄:……
林霄都被说得不好意思,他其实也就是嘴上功夫,制陶、织布这些他一个都不会,只是知道原理而已,他会的也就是编个草鞋、粗盐提取这些技术含量不高的,他说起来是一套一套的,可真要他动手,他就不行了。
不会没关系,族人会就好了!
“嗯,这个做得很好。”林霄只能硬着头皮夸奖族人,同时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不能露出震惊的表情,免得自己太惊讶让‘纺织厂’的族人们觉得他没逼格。
被林霄夸奖的众人兴奋激动了一整天,打鸡血一样的,没一会儿,就用那一块软麻布给林霄做了一身衣服。
衣服是短袖、短裤的标准设计,林霄换上之后,差点没感动哭,这玩意穿起来不仅透气,可能因选择的植物原因,贴再皮肤上感觉还一种淡淡的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