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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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从来没有爱过他;
她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遇见了他……
一字一顿,夹杂着千种情绪万般滋味,在狭小的车厢里骤响。
莫褚寻的表情,从怔忡、疑惑、羞辱、愤怒……冷峻容颜上闪过无数种表情,车厢里的气息一下子低到了冰点。他转过来凝视她,像是刚刚认识她一样。
“你从来没有爱过我?”他上身前倾,倏地朝她欺近。
叶明珠面如死灰,眼神空洞的望着车子正前方,“没有。”
“你这辈子,最后悔遇到我?”每个字,几乎从他嘴里咬出来,男人侵略的气息越来越逼近,一只手用力捏住她的下巴,比她抬起头来正是他。
叶明珠垂着眼皮,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惊惶和后悔,也挡住了莫褚寻稍纵即逝的期待。
“是,我很后悔。”
如果没有遇到他,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没有爱上他,叶明珠还是叶明珠,还是港城那个风光无限,美丽热情的叶明珠。
那她的孩子就不会没了,子苼就不会因为救她而死。
如果没有遇到他,那该多好?
“叶明珠,你活腻了是不是?”莫褚寻脸上寒霜密布,深邃阴沉的眸子里,闪着熊熊燃烧的怒焰。大手一捞,叶明珠就被他拽到了他怀里,莫褚寻翻了个身,就把她压在下面,“如果你嫌这条小命太长,我不介意帮你一把。”
冰冷的手指,如若毒蛇般攀上她纤细的脖颈。
“说,你刚才那些话只是气话!”他不允许,绝不允许她将那么多年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轻轻松松用一句话就否定了。
什么叫做不爱他?那他那么多年对她的拒绝和冷漠,岂不是显得他自作多情了?
“是不是气话,你不清楚吗?”她轻笑,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怀疑她说的是气话。“想杀我就杀吧,五年前,你就该直接杀了我的,把我送进监狱,还是太便宜我的,如果你杀了我,说不定我会感谢你。”
“你——”
手掌稍稍用力一握,原本苍白的脸上更是白得几近透明,透明中隐约泛着痛苦的紫红色。死亡的窒息感涌上来,她只平静地看着他。
死亡,对她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五年前,叶明珠本就该死了的。
莫褚寻眼底寒凉,这个女人,是真的不怕死。
为什么?
因为宋棠不要她了,所以想要轻生寻死?
收紧的手掌,慢慢往两边放松。叶明珠狠狠吸了一大口气,睁开眼睛看着莫褚寻,不明白他怎么又放过自己了。
因为气息回涌,巴掌大的脸上浮现了两抹红晕,衬着她清澈净透的眼珠子,竟有一种奇异独特的美。
两人隔得太紧,呼吸交缠纠葛,他第一次仔细地打量起她的脸:丑,太丑了!
跟五年前的叶明珠相比,这个女人简直丑得不像话,脸上伤痕密布,瑕疵斑驳。他还记得以前,她的皮肤就像那种刚刚剥开的水煮蛋,柔嫩光滑,吹弹可破。整个港城,也找不到比她质底更好的女人了。
指腹,勾起她凌乱的刘海,温热的掌心沿着额头慢慢向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触手粗糙,他皱了皱眉,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那个结婚对象,这些年就是这么对你的?让你流离失所,把你变成一个黄脸婆,将你养得跟个残废一样……”
复杂的语气,听不出他到底是几个意思。
叶明珠深深长出了口气:“你凭什么那么说他?”
她说,她从来没有爱过他;
她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遇见了他……
一字一顿,夹杂着千种情绪万般滋味,在狭小的车厢里骤响。
莫褚寻的表情,从怔忡、疑惑、羞辱、愤怒……冷峻容颜上闪过无数种表情,车厢里的气息一下子低到了冰点。他转过来凝视她,像是刚刚认识她一样。
“你从来没有爱过我?”他上身前倾,倏地朝她欺近。
叶明珠面如死灰,眼神空洞的望着车子正前方,“没有。”
“你这辈子,最后悔遇到我?”每个字,几乎从他嘴里咬出来,男人侵略的气息越来越逼近,一只手用力捏住她的下巴,比她抬起头来正是他。
叶明珠垂着眼皮,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惊惶和后悔,也挡住了莫褚寻稍纵即逝的期待。
“是,我很后悔。”
如果没有遇到他,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没有爱上他,叶明珠还是叶明珠,还是港城那个风光无限,美丽热情的叶明珠。
那她的孩子就不会没了,子苼就不会因为救她而死。
如果没有遇到他,那该多好?
“叶明珠,你活腻了是不是?”莫褚寻脸上寒霜密布,深邃阴沉的眸子里,闪着熊熊燃烧的怒焰。大手一捞,叶明珠就被他拽到了他怀里,莫褚寻翻了个身,就把她压在下面,“如果你嫌这条小命太长,我不介意帮你一把。”
冰冷的手指,如若毒蛇般攀上她纤细的脖颈。
“说,你刚才那些话只是气话!”他不允许,绝不允许她将那么多年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轻轻松松用一句话就否定了。
什么叫做不爱他?那他那么多年对她的拒绝和冷漠,岂不是显得他自作多情了?
“是不是气话,你不清楚吗?”她轻笑,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怀疑她说的是气话。“想杀我就杀吧,五年前,你就该直接杀了我的,把我送进监狱,还是太便宜我的,如果你杀了我,说不定我会感谢你。”
“你——”
手掌稍稍用力一握,原本苍白的脸上更是白得几近透明,透明中隐约泛着痛苦的紫红色。死亡的窒息感涌上来,她只平静地看着他。
死亡,对她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五年前,叶明珠本就该死了的。
莫褚寻眼底寒凉,这个女人,是真的不怕死。
为什么?
因为宋棠不要她了,所以想要轻生寻死?
收紧的手掌,慢慢往两边放松。叶明珠狠狠吸了一大口气,睁开眼睛看着莫褚寻,不明白他怎么又放过自己了。
因为气息回涌,巴掌大的脸上浮现了两抹红晕,衬着她清澈净透的眼珠子,竟有一种奇异独特的美。
两人隔得太紧,呼吸交缠纠葛,他第一次仔细地打量起她的脸:丑,太丑了!
跟五年前的叶明珠相比,这个女人简直丑得不像话,脸上伤痕密布,瑕疵斑驳。他还记得以前,她的皮肤就像那种刚刚剥开的水煮蛋,柔嫩光滑,吹弹可破。整个港城,也找不到比她质底更好的女人了。
指腹,勾起她凌乱的刘海,温热的掌心沿着额头慢慢向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触手粗糙,他皱了皱眉,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那个结婚对象,这些年就是这么对你的?让你流离失所,把你变成一个黄脸婆,将你养得跟个残废一样……”
复杂的语气,听不出他到底是几个意思。
叶明珠深深长出了口气:“你凭什么那么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