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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俊觉得他真心倒霉透了,不过就是翻了一下杨路家的后墙头,然后就中了本世纪最坑爹大奖,亲身体验了一把唐僧西游的心路历程,只不过妖怪们心心念念惦记的是唐僧肉,轮到他,被惦记的就是屁股蛋了,虽然一样也是肉。
怪不得世人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作死就不会死。
应大少自说自话地咕哝了一阵,从眼皮缝底下瞟了一眼正殷勤体贴地为他端茶倒水的刺鬣狗巴姆,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不忍直视,无论他绞尽脑汁从哪一个侧面多少大的角度望过去,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丑!大师兄,你好歹找个二师兄来衬托一下你吧。
最关键一点,这位大师兄坚定捍卫死守着他这位东土大华人士,目的不是为了修成正果,是为了独享师傅的屁股蛋……
有比这更丧失的吗?有吗?
应俊觉得自己已经相当淡定了,当然,能有如此修为并非一蹴而就,中间他经历了多番心理层面上的考验,从恐慌到惊愕,从惊愕到更加恐慌,从更加恐慌到力持镇定,从力持镇定到破罐子破摔,然后歇斯底里和假意顺服交替反复出现,现在大概已经进入麻木期了。
要想回去,除非能够找到杨路和法安,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尼玛,鬼的自助游!尼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林堃堃!想到引发这一切不幸的始作俑者,应大少又有点蛋疼,是真的蛋疼,昨晚上被捏过头了……
好吧,冷静一点,还是那句老话,no zuo no die。
应俊跟巴姆比手划脚了这许多天,已能听懂一点这里的语言,至少搞清楚了法安的身份,也猜到自己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八成跟那俩家伙有关,想要回地球,自然要先找到他们。
“俊,你吃。”巴姆把茶水和糖渍果子统统推到应俊面前,笨拙地讨好道,由于咧嘴笑的缘故,扯裂了嘴角边刚刚愈合的伤口,巴姆表情扭曲了下,这副尊容真是无情地鞭挞着应大少脆弱的神经和眼球。
应俊盯着他出离恶心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握住巴姆的大毛爪,勉强忍住怀孕妇女的不适,眨眼‘深情款款’地说:“巴姆,我们到彭,彭普拉城逛,逛一圈再去北方好不好?”
应俊磕磕巴巴地表达着意思,前些日子每到一处地方,街头巷尾人人都在疯传城主大人的长子法安看上了彭普拉城诺姆家的养子,一位名叫路安的美貌雌性,同人争风吃醋在城里大干了一架,打死打伤了好些人,最后因为打赌赢了,把人家养子强行拐带走了。
屁的路安!一定是杨路,应俊暗啐了一口,就法安那种痴情不移,鸟都不鸟他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的应大少一眼的劲头,怎么可能中途换人,虽然说那两个人如今已离开彭普拉城,但说不定能打探到一点他们的行踪。
巴姆被应俊拉着手,刚刚还在激动不已,一听他的话,立刻拉下脸,粗声拒绝道:“不行!”
应俊一愣,把巴姆的手一摔,火冒三丈问道:“为什么不行?”这条丑狗向来对他百依百顺,除了晚上干那事的时候比较蛮干,如果不看脸采用后背式,常常弄得他要死要活,哭爹喊娘,一晚上跟吃了某牌子的口香糖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不知道比以前那些男模炮/友强多少倍,绝对是劲力持久,一根更比六根强,昨天夜里吊在树上,光用那玩意儿顶着……咳咳,跑偏题了。
应俊干咳一声,停下意淫,目光心虚地往两边扫了扫,总觉得自己淫/荡的脑补画面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这倒不是因为他害羞,在应大少心里,节操俩字前一个字早已被他气吞山河的某处给吞了,只剩后一字在持续发挥作用,只不过回味自己和一个极品丑男的办事过程,实在有点丢脸,好像硬生生地把个喝‘猫屎’的品味高雅的高富帅,拉低成了在大排档里津津有味吃猪大肠的穷diao。
没想到这么一扫视,还真有人颇有兴味地盯着他看,是坐在窗口边的三个年轻男人之一,那人肤色略微苍白,和法安一样的浅金色头发,眼形细长斜挑,眼珠是带了点暗沉的金黄色,好像琥珀中的金珀,鼻梁窄而挺,额头上粘着一颗点翠蓝的宝石……是宝石吗?应俊有点不能确定,那蓝宝石里不时流动的光彩折射着天光,显得有些诡异,酷似一只眼睛,年轻男子见应俊望过来,薄唇的弧度越发上扬,最后竟朝应俊淫/贱兮兮地伸出红艳艳的舌头。
应俊知道这里的男人分为雌性和雄性,雌雄极好分辨,不过这个男人就有点叫人分不清雌雄,首先没有兽耳兽尾,大约两米的身高在雌性里算高的,在雄性里算矮的,骨架身形比起普通雄性也略显单薄,可是又比雌性强壮些。
雌还是雄其实对应俊来说一点没差,在大少的评判标准中,男人只分能操他的和不能操他的,这小子确实很帅,可惜不是他的那盘菜,这人和他身边的两个同伴,从上到下都给人一种邪肆阴柔的感觉,举手投足间也带着一点难以形容的柔软,即使笑容再明朗灿烂,也划拉不到野性猛男的圈子里,所以等应俊过足了眼瘾后,就兴趣缺缺地把目光收了回来,顺便用Burberry的小手帕挡在脸前。
巴姆起先还十分恼怒,应俊掩饰的动作让他稍稍高兴了一点,他知道自己的雌性尽管长了一副正正经经的脸,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这一路上不晓得给他惹了多少麻烦,也就近些天才稍微安份些,巴姆有时候气得都想把他装进袋子里提着,也省得他老想找机会勾三搭四。
说到不容易,巴姆绝对比应俊更... -->>
应俊觉得他真心倒霉透了,不过就是翻了一下杨路家的后墙头,然后就中了本世纪最坑爹大奖,亲身体验了一把唐僧西游的心路历程,只不过妖怪们心心念念惦记的是唐僧肉,轮到他,被惦记的就是屁股蛋了,虽然一样也是肉。
怪不得世人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作死就不会死。
应大少自说自话地咕哝了一阵,从眼皮缝底下瞟了一眼正殷勤体贴地为他端茶倒水的刺鬣狗巴姆,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不忍直视,无论他绞尽脑汁从哪一个侧面多少大的角度望过去,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丑!大师兄,你好歹找个二师兄来衬托一下你吧。
最关键一点,这位大师兄坚定捍卫死守着他这位东土大华人士,目的不是为了修成正果,是为了独享师傅的屁股蛋……
有比这更丧失的吗?有吗?
应俊觉得自己已经相当淡定了,当然,能有如此修为并非一蹴而就,中间他经历了多番心理层面上的考验,从恐慌到惊愕,从惊愕到更加恐慌,从更加恐慌到力持镇定,从力持镇定到破罐子破摔,然后歇斯底里和假意顺服交替反复出现,现在大概已经进入麻木期了。
要想回去,除非能够找到杨路和法安,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尼玛,鬼的自助游!尼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林堃堃!想到引发这一切不幸的始作俑者,应大少又有点蛋疼,是真的蛋疼,昨晚上被捏过头了……
好吧,冷静一点,还是那句老话,no zuo no die。
应俊跟巴姆比手划脚了这许多天,已能听懂一点这里的语言,至少搞清楚了法安的身份,也猜到自己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八成跟那俩家伙有关,想要回地球,自然要先找到他们。
“俊,你吃。”巴姆把茶水和糖渍果子统统推到应俊面前,笨拙地讨好道,由于咧嘴笑的缘故,扯裂了嘴角边刚刚愈合的伤口,巴姆表情扭曲了下,这副尊容真是无情地鞭挞着应大少脆弱的神经和眼球。
应俊盯着他出离恶心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握住巴姆的大毛爪,勉强忍住怀孕妇女的不适,眨眼‘深情款款’地说:“巴姆,我们到彭,彭普拉城逛,逛一圈再去北方好不好?”
应俊磕磕巴巴地表达着意思,前些日子每到一处地方,街头巷尾人人都在疯传城主大人的长子法安看上了彭普拉城诺姆家的养子,一位名叫路安的美貌雌性,同人争风吃醋在城里大干了一架,打死打伤了好些人,最后因为打赌赢了,把人家养子强行拐带走了。
屁的路安!一定是杨路,应俊暗啐了一口,就法安那种痴情不移,鸟都不鸟他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的应大少一眼的劲头,怎么可能中途换人,虽然说那两个人如今已离开彭普拉城,但说不定能打探到一点他们的行踪。
巴姆被应俊拉着手,刚刚还在激动不已,一听他的话,立刻拉下脸,粗声拒绝道:“不行!”
应俊一愣,把巴姆的手一摔,火冒三丈问道:“为什么不行?”这条丑狗向来对他百依百顺,除了晚上干那事的时候比较蛮干,如果不看脸采用后背式,常常弄得他要死要活,哭爹喊娘,一晚上跟吃了某牌子的口香糖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不知道比以前那些男模炮/友强多少倍,绝对是劲力持久,一根更比六根强,昨天夜里吊在树上,光用那玩意儿顶着……咳咳,跑偏题了。
应俊干咳一声,停下意淫,目光心虚地往两边扫了扫,总觉得自己淫/荡的脑补画面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这倒不是因为他害羞,在应大少心里,节操俩字前一个字早已被他气吞山河的某处给吞了,只剩后一字在持续发挥作用,只不过回味自己和一个极品丑男的办事过程,实在有点丢脸,好像硬生生地把个喝‘猫屎’的品味高雅的高富帅,拉低成了在大排档里津津有味吃猪大肠的穷diao。
没想到这么一扫视,还真有人颇有兴味地盯着他看,是坐在窗口边的三个年轻男人之一,那人肤色略微苍白,和法安一样的浅金色头发,眼形细长斜挑,眼珠是带了点暗沉的金黄色,好像琥珀中的金珀,鼻梁窄而挺,额头上粘着一颗点翠蓝的宝石……是宝石吗?应俊有点不能确定,那蓝宝石里不时流动的光彩折射着天光,显得有些诡异,酷似一只眼睛,年轻男子见应俊望过来,薄唇的弧度越发上扬,最后竟朝应俊淫/贱兮兮地伸出红艳艳的舌头。
应俊知道这里的男人分为雌性和雄性,雌雄极好分辨,不过这个男人就有点叫人分不清雌雄,首先没有兽耳兽尾,大约两米的身高在雌性里算高的,在雄性里算矮的,骨架身形比起普通雄性也略显单薄,可是又比雌性强壮些。
雌还是雄其实对应俊来说一点没差,在大少的评判标准中,男人只分能操他的和不能操他的,这小子确实很帅,可惜不是他的那盘菜,这人和他身边的两个同伴,从上到下都给人一种邪肆阴柔的感觉,举手投足间也带着一点难以形容的柔软,即使笑容再明朗灿烂,也划拉不到野性猛男的圈子里,所以等应俊过足了眼瘾后,就兴趣缺缺地把目光收了回来,顺便用Burberry的小手帕挡在脸前。
巴姆起先还十分恼怒,应俊掩饰的动作让他稍稍高兴了一点,他知道自己的雌性尽管长了一副正正经经的脸,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这一路上不晓得给他惹了多少麻烦,也就近些天才稍微安份些,巴姆有时候气得都想把他装进袋子里提着,也省得他老想找机会勾三搭四。
说到不容易,巴姆绝对比应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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