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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食时分,沈万三命人来独请沈默饮宴。宴请的地方还是在沈万三的别苑中,桌上的人却也不多。
有两人看着虽是一脸的沧桑晒得发黑,却还有些儒气的,哥哥是叫做汪大渊字焕章,弟弟唤做汪大洋字远达。兄弟俩都是南昌人;另有一人生得胖胖和一团和气的脸,有几分象是沈万三的却是沈万三的弟弟,沈贵,人称沈万四的;还有一位,不过四十岁上下的汉子,叫做方海生的,样子有些雄壮,看着手上的碧玉戒指跟腰间的金带玉环,便是个土豪的模样,可在沈万三家中,却是低调得话也不多说一句,只是笑着听众人说话;再有便是一位姓葛的老者,却是沈万三的亲家。
见客人到齐,沈万三便点头招呼起各人入座。桌上摆着的,便是沈默捎来的石榴酒。
“这还是希瑞自酿的石榴酒,今日借花献佛,请诸公品尝一二。”沈万三开是一瓶“藏功名”,见着侍女给大伙皆都满上。这才举杯道:“大家可都要尽兴畅饮啊。”说着畅饮,他却只是浅尝辄止。
众人纷纷举杯,品饮起来。酒入口中,一阵清香的气息传来,却又是劲道十足,果糖的清香与高度酒的力道纠集在一起,果然令大家面色一振。
“此酒……”汪大渊忽得皱起眉来,好象在思索着什么。
沈默哪里还不知道,这是一个推销自己酒水的好机会。听到有准客户出声,便问道:“此酒如何,焕章兄不妨直言。”
“此酒香为石榴,而口味似一种番邦的酒液,先前在地中之海的大秦游历时候,曾经喝过一种葡萄酿制之后蒸炼而成的酒,名曰——拔兰地的,倒与希瑞兄这‘藏功名’颇有几分相似。”
地中海?大秦?白兰地?!沈默几乎当场就要惊呼出来。大秦就是意大利的古称,而自己这酒的制法的确就是按着白兰地的蒸馏法来制取的。这汪大渊怎么去过意大利那里?
“焕章少年时候便喜好出游。二十岁那年便曾出行过南洋、大秦各番。前不久又再去游历过,此次是专程回来会我的。”见沈默一脸的惊异,沈万三便解释道。
“在下多蒙万三先生资助,方兄介绍些海商,这才得以成行。若无二位,却也见不得这许多番邦风物。”汪大渊说着话,起身行起礼来。
“原来焕章兄竟有这等胆识与经历!果然不得了,不得了!”沈默也终于忍不住咋舌道:“却不知各有什么地方,见闻?”
这年头,象是自己出来个千把里路,又是准备行装,又是准备武器,还要带着贴身的护卫,药品,食物。杂七杂八的便装了一船。这汪大渊却是行去了数万里之外的异邦,而且还是两次!能活着回来,当真是福大命大了。
“焕章随着海商的船只,先下了南洋,后经天竺过了小西洋,又见一海中之峡,过了此峡,便有一海,四方皆是陆地,是为地中之海。沿岸诸国,多是鹰鼻深目与吾辈炯异。回来时,却遇着偏风,船只流去‘麻那加’后又转去‘迷黎之’。此处却是鸟高过人,兽如人行,民风野朴,茹毛饮血,以羽为服……”
鸟高过人?兽如人行?沈默一路听着那些似懂非懂的地名,倒还罢了。一听到这两句,脑中猛得一惊……莫非是鸵鸟与袋鼠?!这时候澳州还没被人开发,原住民们尚还在原始社会之中。茹毛饮血,以羽为服可不正对得上?!
沈默并不知道这汪大渊在历史地理学上的地位。历史上的汪大渊,被人称为东方的马可?波罗。两次长途出行,去到了地中海沿岸诸国,并游历了澳州各地。后来著有《岛夷志》一书,在世界历史地理界享有极高的价值。
但他脑中想到的,却是另一样事情……美洲!
救命的美洲!
原产红薯和玉米还有辣椒的美洲!
这些东西的存在,把粮食产量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并且,不费肥力,不挑地,收成快。后来的清朝能有三百来年的国祚,与这两样作物的推广有着莫大的关系!
好象是明朝晚期这些东西才被人从南洋传入了中国,可是却没有来得及大面积推广,明朝己经陷入了战乱之中。要是把这些东西弄到手……在战乱之中,充足的粮食储备意味着什么……简直是不言而喻的!
沈默己经可以想象,站在高山上,拿着一盆窝头,四面洒去,虽然不是耶和华那个五鱼二饼那么牛逼... -->>
到了晚食时分,沈万三命人来独请沈默饮宴。宴请的地方还是在沈万三的别苑中,桌上的人却也不多。
有两人看着虽是一脸的沧桑晒得发黑,却还有些儒气的,哥哥是叫做汪大渊字焕章,弟弟唤做汪大洋字远达。兄弟俩都是南昌人;另有一人生得胖胖和一团和气的脸,有几分象是沈万三的却是沈万三的弟弟,沈贵,人称沈万四的;还有一位,不过四十岁上下的汉子,叫做方海生的,样子有些雄壮,看着手上的碧玉戒指跟腰间的金带玉环,便是个土豪的模样,可在沈万三家中,却是低调得话也不多说一句,只是笑着听众人说话;再有便是一位姓葛的老者,却是沈万三的亲家。
见客人到齐,沈万三便点头招呼起各人入座。桌上摆着的,便是沈默捎来的石榴酒。
“这还是希瑞自酿的石榴酒,今日借花献佛,请诸公品尝一二。”沈万三开是一瓶“藏功名”,见着侍女给大伙皆都满上。这才举杯道:“大家可都要尽兴畅饮啊。”说着畅饮,他却只是浅尝辄止。
众人纷纷举杯,品饮起来。酒入口中,一阵清香的气息传来,却又是劲道十足,果糖的清香与高度酒的力道纠集在一起,果然令大家面色一振。
“此酒……”汪大渊忽得皱起眉来,好象在思索着什么。
沈默哪里还不知道,这是一个推销自己酒水的好机会。听到有准客户出声,便问道:“此酒如何,焕章兄不妨直言。”
“此酒香为石榴,而口味似一种番邦的酒液,先前在地中之海的大秦游历时候,曾经喝过一种葡萄酿制之后蒸炼而成的酒,名曰——拔兰地的,倒与希瑞兄这‘藏功名’颇有几分相似。”
地中海?大秦?白兰地?!沈默几乎当场就要惊呼出来。大秦就是意大利的古称,而自己这酒的制法的确就是按着白兰地的蒸馏法来制取的。这汪大渊怎么去过意大利那里?
“焕章少年时候便喜好出游。二十岁那年便曾出行过南洋、大秦各番。前不久又再去游历过,此次是专程回来会我的。”见沈默一脸的惊异,沈万三便解释道。
“在下多蒙万三先生资助,方兄介绍些海商,这才得以成行。若无二位,却也见不得这许多番邦风物。”汪大渊说着话,起身行起礼来。
“原来焕章兄竟有这等胆识与经历!果然不得了,不得了!”沈默也终于忍不住咋舌道:“却不知各有什么地方,见闻?”
这年头,象是自己出来个千把里路,又是准备行装,又是准备武器,还要带着贴身的护卫,药品,食物。杂七杂八的便装了一船。这汪大渊却是行去了数万里之外的异邦,而且还是两次!能活着回来,当真是福大命大了。
“焕章随着海商的船只,先下了南洋,后经天竺过了小西洋,又见一海中之峡,过了此峡,便有一海,四方皆是陆地,是为地中之海。沿岸诸国,多是鹰鼻深目与吾辈炯异。回来时,却遇着偏风,船只流去‘麻那加’后又转去‘迷黎之’。此处却是鸟高过人,兽如人行,民风野朴,茹毛饮血,以羽为服……”
鸟高过人?兽如人行?沈默一路听着那些似懂非懂的地名,倒还罢了。一听到这两句,脑中猛得一惊……莫非是鸵鸟与袋鼠?!这时候澳州还没被人开发,原住民们尚还在原始社会之中。茹毛饮血,以羽为服可不正对得上?!
沈默并不知道这汪大渊在历史地理学上的地位。历史上的汪大渊,被人称为东方的马可?波罗。两次长途出行,去到了地中海沿岸诸国,并游历了澳州各地。后来著有《岛夷志》一书,在世界历史地理界享有极高的价值。
但他脑中想到的,却是另一样事情……美洲!
救命的美洲!
原产红薯和玉米还有辣椒的美洲!
这些东西的存在,把粮食产量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并且,不费肥力,不挑地,收成快。后来的清朝能有三百来年的国祚,与这两样作物的推广有着莫大的关系!
好象是明朝晚期这些东西才被人从南洋传入了中国,可是却没有来得及大面积推广,明朝己经陷入了战乱之中。要是把这些东西弄到手……在战乱之中,充足的粮食储备意味着什么……简直是不言而喻的!
沈默己经可以想象,站在高山上,拿着一盆窝头,四面洒去,虽然不是耶和华那个五鱼二饼那么牛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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