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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近,部落里嫉妒他的人一抓一大把,想拉他下马的人也不少。这次逮住他犯错,指不定就有不少人正偷着乐,想把他替换下来呢。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可也不傻,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夕,看在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吧!”
感受到飞鹰抓着自己手的力度,夕知道到他是真的紧张。部落里有很多人想顶替他的位置,他是知道的。自从林柊来了以后,部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多。再加上现在的部落组成太复杂,小派系太多,心思就更多了。
不要说飞鹰的位置,就连自己的位置,想代替的也绝对不会少。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已经隐隐已经在老族长之上了,俨然一副部落第2号人物的样子,不服的当然很多。现在的部落主要由3部分组成,做为原著民的代表,他一定不能被取代。飞鹰的位子也同样很重要,说什么也要保住他。呵呵!不知道,队长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的话,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当他是亲弟弟一样疼。(当然不会,因为他从来就没当你是亲弟弟过!)
拍拍飞鹰:“走吧,我和你一起过去。”虽然很对不起队长的信任,可为了自己的族人,自己必须这么做。现在的这些族人对队长而言,估计没什么不一样吧!唯一的区别,顶多就是自己的部落跟着他比较早而已。可是他不一样,他是‘山木’的人,他爱他的部落胜过一切。
“太好了,有你求情,我一定不会被换掉的。”这份差事可是被好多人羡慕着的,自从得到了这份差事,部落里好多女人都想嫁给他来着。刚刚的小竹就是其中一个,他以前可没有这么多人喜欢,队长身边的红人,听起来多响亮啊。
“咦!夕,你怎么和飞鹰一起过来了。”这个时间段,是夕的话,... -->>
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近,部落里嫉妒他的人一抓一大把,想拉他下马的人也不少。这次逮住他犯错,指不定就有不少人正偷着乐,想把他替换下来呢。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可也不傻,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夕,看在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吧!”
感受到飞鹰抓着自己手的力度,夕知道到他是真的紧张。部落里有很多人想顶替他的位置,他是知道的。自从林柊来了以后,部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多。再加上现在的部落组成太复杂,小派系太多,心思就更多了。
不要说飞鹰的位置,就连自己的位置,想代替的也绝对不会少。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已经隐隐已经在老族长之上了,俨然一副部落第2号人物的样子,不服的当然很多。现在的部落主要由3部分组成,做为原著民的代表,他一定不能被取代。飞鹰的位子也同样很重要,说什么也要保住他。呵呵!不知道,队长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的话,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当他是亲弟弟一样疼。(当然不会,因为他从来就没当你是亲弟弟过!)
拍拍飞鹰:“走吧,我和你一起过去。”虽然很对不起队长的信任,可为了自己的族人,自己必须这么做。现在的这些族人对队长而言,估计没什么不一样吧!唯一的区别,顶多就是自己的部落跟着他比较早而已。可是他不一样,他是‘山木’的人,他爱他的部落胜过一切。
“太好了,有你求情,我一定不会被换掉的。”这份差事可是被好多人羡慕着的,自从得到了这份差事,部落里好多女人都想嫁给他来着。刚刚的小竹就是其中一个,他以前可没有这么多人喜欢,队长身边的红人,听起来多响亮啊。
“咦!夕,你怎么和飞鹰一起过来了。”这个时间段,是夕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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