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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采薇要忙着对付锦贵妃,还打算尽快把参行开起来,所以,短期内还真没空去接它,因此只好同意了它的提议,允许它独自回来,只是反复的嘱咐了它,让它回来时路上多加小心!
长眉答应了下来,关闭了意念,开始心安理得的吃栗子。
沈菊花笑眯眯的坐在成没得身边儿,一边儿给它剥栗子,一边儿跟尹氏母女说话。
尹氏母女刚到沈府时,都有些拘谨,毕竟对方是县太爷家的千金,而她们只是逃难过来投奔人家的平民,自卑的心里是在所难免。
但是,在和沈菊花聊过一会儿后,她们很快就发现,菊花小姐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乐呵呵的,很平易近人,而且菊花特别喜欢长眉,还亲自动手剥栗子给它吃。
“尹婶子,三春姐姐,招娣,你们就放心的在这儿住下来吧,千万别见外,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好了......”
尹氏笑道:“多谢菊花小姐厚待,论理,我们寄居在府里,是该先去拜见夫人的,只不知夫人什么时候能得空?能容我们去拜见一下?”
沈菊花说:“婶子在等一两日吧,今儿汴州府府尹家来了几个女人,来相看我的庶妹,我娘一直陪着她们呢,等汴州府的几个女人走了,她就会来见婶子的。”
对于沈芙蓉的这门亲事,沈菊花一点儿都不看好,一个十三四岁的花样少女,去嫁给一个能做她爷爷的老头子,想想都觉得恶心,若换做她,她情愿一头撞死也断不会答应的,但听说这门亲事竟然是沈芙蓉主动要求的,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沈菊花虽然不赞成,但她从小就和沈芙蓉不对付,所以也没有干涉,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她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以后时好时坏,就由她自己去承受吧!
......*......*......
晚上,霍渊回碧水山庄时,唤秋正在门口等他。
“霍公子,我家小姐在后花园的‘望仙亭’里等你呢!”
唤秋的语气淡淡的,敛着眉眼,看不清情绪,但霍渊却敏感的察觉到她身上的敌意。
不知为何,从第一次见到这丫头,霍渊就觉查出这丫头似乎对他很排斥,等采薇来后,这种排斥竟已经升华成了敌意,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却又不得不留意。
看来,这丫头的来历得查一查!
“好,我这就去见她!”
霍渊扫了她一眼,提步离开了。
唤秋抬起头,对那道挺拔的身躯狠狠的剜了一眼。
觊觎她主子的女人,当她女隐卫卫长是死人吗?
望仙亭里
采薇悠然的坐在美人靠上,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银票,共计十万两,刚好够买下‘穆记参行’的价钱。
今天,她把空间里的金子、银子都搬到了新买的宅子里,又找了大晋国信誉最好的‘昌隆钱庄’上门,由他们来清点,并存到他们的钱庄里去了,这些银子总共是二十二万两,都换成了银票,以后花起来,就方便多了。
“采薇妹妹找我?”
月光下,霍渊缓步走了过来,俊雅的脸上带着几分温暖的笑意。
采薇也笑了,将手中厚厚的一沓银票递了过来,说:“来找霍公子谈笔生意。”
霍渊接过那沓银票,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随意的翻动了几下,脸上虽还挂着笑,神色却黯淡了几分。
她肯接受南宫逸的十万两银子,却不能接受他的参行,看来,在她的心中,自己终究是比不上那个人的!
他浅浅的笑了笑,道“也好,明日你便随我一同到参行去吧,我将参行转过给你,顺便把参行的掌柜和伙计们介绍给你认识。”
“好呀!”
采薇笑得眉眼弯弯,“太好了,张罗了几个月了,终于有自己的参行了。”
月光下,她的笑颜如一朵绽开在月光下的玉兰花,美好的让人移不开眼睛,声音甜而不腻额,淡淡雅致。
霍渊望着近在眼前的笑颜,有片刻的失神,但马上又恢复如常,俊雅的脸上也浮出了一抹笑意,调侃说:“我帮妹妹完了却了心愿,不知妹妹拿什么来谢我呢?”
采薇笑道:“想要谢礼也简单,只要霍大哥告诉我你现在最缺什么,我立马想办法帮您弄来。”
霍渊低笑,翘起的薄唇中吐出两个字:“老婆!”
采薇脑袋差一点儿磕在石桌儿上,难为她还能保持住脸上的笑容,只是那笑看起来很僵,跟刻上似的。
霍渊难得看她一副吃瘪的样子,顿觉心情不错,见差不多了,才慢悠悠的开口说:“妹妹莫慌,是我开玩笑的,老婆儿的事儿可遇不可求,以后再说也不迟,只是眼下妹妹若真想谢我,就给我绣个荷包扇袋儿什么的当做谢礼吧,总比那些金银财帛要有诚意的多!”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采薇不得不答应下来,虽然她刺绣的技能值归零,但受了人家这么大的好处,就算赶鸭子上架,她也得挺着试试不是?
回到会芳园,她立刻去了菲儿的房间找菲儿。
菲儿听说采薇要跟她学刺绣,很是高兴,当即穿针引线,细心的教起姐姐来。
开始时,采薇觉得很别扭,不是针脚大了,就是绣斜了,要么就是扎了手,笨手笨脚的练了半天,才渐渐的好些。
菲儿和姐姐在一起,话也多了起来,她跟姐姐说了些学习蜀绣的技巧心得,又不厌其烦的向姐姐表达了她对俢嬷嬷的崇拜之情,还说了今天在布庄里碰到的一件事儿。
早上,采菲刚下马车,正准备进布庄时,忽然看见前面的一个婆子身上带的荷包掉了,她出于好心,捡起那荷包并叫住了那婆子,将荷包还给了她。
那婆子千恩万谢,说那荷包里装的,是她家夫人的几件私人首饰,因有些损坏,让她拿去匠心楼修理的,若是丢了,钱财的损失到不值什么,就只怕那些首饰落在登徒子的手中,因为每件儿首饰上都有她夫人的名字,若这些首饰流出去了,对她家夫人的名声一定有损的!
采菲原没把这事儿当做一回事儿,哪知那婆子去了不久后,竟带着她家的夫人亲自来谢她。
那位夫人很年轻,模样也很俊俏,见到采菲后,竟拿出了一只儿水头极好的翡翠镯子来酬谢她,采菲不是那种图小的人,说什么都不肯收下,那位夫人见她执意不收,又听说这家布庄是她家里的买卖,便买了好几匹缎子回去,还跟她约好了,以后常来找她说话......
这件事说起来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但采薇还是觉得有点儿不放心,便嘱咐她说:“你与那夫人往来倒没什么的,只是不可以随便跟她离开铺子,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她是个心中藏奸的,咱们后悔都来不及了......”
经过一晚上的训练,采薇好歹有点儿进步了,虽然还绣不出什么花样来,但至少能缝出匀称的针脚了,采薇本也没打算一口吃个胖子,能缝出匀称的针脚她已经很满意了,跟采菲道过晚安,她悄悄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色已经很晚,京城中大半儿的百姓都已经睡下了。采薇打开了窗子,望着窗外的柔和月光,自然的想到了那个身在岭北的男人。
他本可以和其他的皇子一样,在这怡人的夜晚游园赏月,或者在自己的府中与好友把酒言欢,在京中,有很多丰富多彩的生活等着他的享受,而他却为了她,脱去锦袍,换上战甲,去了岭北的荒蛮之地,和那群野蛮的蒙奴人拼死厮杀,在这花好月圆的夜晚,他只能在寥寂的草原中空对明月,或者是正在月光下独品孤单。
采薇的心温柔的疼了一下,转身取出纸笔,匆匆写了一封信,唤出鹦哥,让它连夜把信送到岭北去,而她自己,满腹柔肠,千回百转,辗转到了半夜,才渐渐的睡下......
鹦哥是在天亮时才飞到岭北的。
南宫逸见到它时,正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大家一起吃早餐,他在来岭北的路上筹集到的粮食已经吃得光了,如今吃的,都是锦贵妃的人送来的捂坏了的粮食,虽然是细粮,却带着一股子霉味儿,兵士们虽然嘴上不说,但从逐渐下降的饭量来看,大家对军中的伙食都已经极度的不满了。
南宫逸早就派人去了京中向皇上汇报此事,如今人已经快到京中了,而他为了稳定军心,每日吃饭,都和将士们同吃,即便是带着霉味的馒头饼子,他也津津有味的咽下。
将士们见秦王殿下都吃了,自己也不好太过挑剔,只好硬着头皮将那些带着霉味的馒头噎下。
见到鹦哥,南宫逸自然欢喜,轻轻的将它捧在手中,那它腿上的那封信取出来,带着信回军帐中去了。
鹦哥飞了一夜,早就精疲力尽、饥肠辘辘了,所以,见到男人案子上简陋的馒头和汤时,便饥不择食的去吃。
“嘎,呸呸呸......”
它嫌弃的吐出嘴里的馒头,嘎嘎嘎的乱叫着:“主人,主人,这个人给我吃发霉的馒头!”
采薇听到它的声音,惊道:“你确定你吃下的是发霉的馒头吗?”
“千真万确,嘎嘎,恶心死了,坏人!坏人!”
采薇的心抽搐了一下,又说:“你去看看别的人,吃的是不是跟他的一样?”
鹦哥飞了起来,在军营的上空飞了一圈,明确的回答:“都是一样的,都是发霉的馒头!”
采薇闭了眼,缓缓道:“我知道了,你不用回来了,留在那里就好,我明天一早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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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眉答应了下来,关闭了意念,开始心安理得的吃栗子。
沈菊花笑眯眯的坐在成没得身边儿,一边儿给它剥栗子,一边儿跟尹氏母女说话。
尹氏母女刚到沈府时,都有些拘谨,毕竟对方是县太爷家的千金,而她们只是逃难过来投奔人家的平民,自卑的心里是在所难免。
但是,在和沈菊花聊过一会儿后,她们很快就发现,菊花小姐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乐呵呵的,很平易近人,而且菊花特别喜欢长眉,还亲自动手剥栗子给它吃。
“尹婶子,三春姐姐,招娣,你们就放心的在这儿住下来吧,千万别见外,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好了......”
尹氏笑道:“多谢菊花小姐厚待,论理,我们寄居在府里,是该先去拜见夫人的,只不知夫人什么时候能得空?能容我们去拜见一下?”
沈菊花说:“婶子在等一两日吧,今儿汴州府府尹家来了几个女人,来相看我的庶妹,我娘一直陪着她们呢,等汴州府的几个女人走了,她就会来见婶子的。”
对于沈芙蓉的这门亲事,沈菊花一点儿都不看好,一个十三四岁的花样少女,去嫁给一个能做她爷爷的老头子,想想都觉得恶心,若换做她,她情愿一头撞死也断不会答应的,但听说这门亲事竟然是沈芙蓉主动要求的,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沈菊花虽然不赞成,但她从小就和沈芙蓉不对付,所以也没有干涉,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她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以后时好时坏,就由她自己去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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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霍渊回碧水山庄时,唤秋正在门口等他。
“霍公子,我家小姐在后花园的‘望仙亭’里等你呢!”
唤秋的语气淡淡的,敛着眉眼,看不清情绪,但霍渊却敏感的察觉到她身上的敌意。
不知为何,从第一次见到这丫头,霍渊就觉查出这丫头似乎对他很排斥,等采薇来后,这种排斥竟已经升华成了敌意,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却又不得不留意。
看来,这丫头的来历得查一查!
“好,我这就去见她!”
霍渊扫了她一眼,提步离开了。
唤秋抬起头,对那道挺拔的身躯狠狠的剜了一眼。
觊觎她主子的女人,当她女隐卫卫长是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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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她把空间里的金子、银子都搬到了新买的宅子里,又找了大晋国信誉最好的‘昌隆钱庄’上门,由他们来清点,并存到他们的钱庄里去了,这些银子总共是二十二万两,都换成了银票,以后花起来,就方便多了。
“采薇妹妹找我?”
月光下,霍渊缓步走了过来,俊雅的脸上带着几分温暖的笑意。
采薇也笑了,将手中厚厚的一沓银票递了过来,说:“来找霍公子谈笔生意。”
霍渊接过那沓银票,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随意的翻动了几下,脸上虽还挂着笑,神色却黯淡了几分。
她肯接受南宫逸的十万两银子,却不能接受他的参行,看来,在她的心中,自己终究是比不上那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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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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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渊望着近在眼前的笑颜,有片刻的失神,但马上又恢复如常,俊雅的脸上也浮出了一抹笑意,调侃说:“我帮妹妹完了却了心愿,不知妹妹拿什么来谢我呢?”
采薇笑道:“想要谢礼也简单,只要霍大哥告诉我你现在最缺什么,我立马想办法帮您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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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脑袋差一点儿磕在石桌儿上,难为她还能保持住脸上的笑容,只是那笑看起来很僵,跟刻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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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采薇不得不答应下来,虽然她刺绣的技能值归零,但受了人家这么大的好处,就算赶鸭子上架,她也得挺着试试不是?
回到会芳园,她立刻去了菲儿的房间找菲儿。
菲儿听说采薇要跟她学刺绣,很是高兴,当即穿针引线,细心的教起姐姐来。
开始时,采薇觉得很别扭,不是针脚大了,就是绣斜了,要么就是扎了手,笨手笨脚的练了半天,才渐渐的好些。
菲儿和姐姐在一起,话也多了起来,她跟姐姐说了些学习蜀绣的技巧心得,又不厌其烦的向姐姐表达了她对俢嬷嬷的崇拜之情,还说了今天在布庄里碰到的一件事儿。
早上,采菲刚下马车,正准备进布庄时,忽然看见前面的一个婆子身上带的荷包掉了,她出于好心,捡起那荷包并叫住了那婆子,将荷包还给了她。
那婆子千恩万谢,说那荷包里装的,是她家夫人的几件私人首饰,因有些损坏,让她拿去匠心楼修理的,若是丢了,钱财的损失到不值什么,就只怕那些首饰落在登徒子的手中,因为每件儿首饰上都有她夫人的名字,若这些首饰流出去了,对她家夫人的名声一定有损的!
采菲原没把这事儿当做一回事儿,哪知那婆子去了不久后,竟带着她家的夫人亲自来谢她。
那位夫人很年轻,模样也很俊俏,见到采菲后,竟拿出了一只儿水头极好的翡翠镯子来酬谢她,采菲不是那种图小的人,说什么都不肯收下,那位夫人见她执意不收,又听说这家布庄是她家里的买卖,便买了好几匹缎子回去,还跟她约好了,以后常来找她说话......
这件事说起来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但采薇还是觉得有点儿不放心,便嘱咐她说:“你与那夫人往来倒没什么的,只是不可以随便跟她离开铺子,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她是个心中藏奸的,咱们后悔都来不及了......”
经过一晚上的训练,采薇好歹有点儿进步了,虽然还绣不出什么花样来,但至少能缝出匀称的针脚了,采薇本也没打算一口吃个胖子,能缝出匀称的针脚她已经很满意了,跟采菲道过晚安,她悄悄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色已经很晚,京城中大半儿的百姓都已经睡下了。采薇打开了窗子,望着窗外的柔和月光,自然的想到了那个身在岭北的男人。
他本可以和其他的皇子一样,在这怡人的夜晚游园赏月,或者在自己的府中与好友把酒言欢,在京中,有很多丰富多彩的生活等着他的享受,而他却为了她,脱去锦袍,换上战甲,去了岭北的荒蛮之地,和那群野蛮的蒙奴人拼死厮杀,在这花好月圆的夜晚,他只能在寥寂的草原中空对明月,或者是正在月光下独品孤单。
采薇的心温柔的疼了一下,转身取出纸笔,匆匆写了一封信,唤出鹦哥,让它连夜把信送到岭北去,而她自己,满腹柔肠,千回百转,辗转到了半夜,才渐渐的睡下......
鹦哥是在天亮时才飞到岭北的。
南宫逸见到它时,正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大家一起吃早餐,他在来岭北的路上筹集到的粮食已经吃得光了,如今吃的,都是锦贵妃的人送来的捂坏了的粮食,虽然是细粮,却带着一股子霉味儿,兵士们虽然嘴上不说,但从逐渐下降的饭量来看,大家对军中的伙食都已经极度的不满了。
南宫逸早就派人去了京中向皇上汇报此事,如今人已经快到京中了,而他为了稳定军心,每日吃饭,都和将士们同吃,即便是带着霉味的馒头饼子,他也津津有味的咽下。
将士们见秦王殿下都吃了,自己也不好太过挑剔,只好硬着头皮将那些带着霉味的馒头噎下。
见到鹦哥,南宫逸自然欢喜,轻轻的将它捧在手中,那它腿上的那封信取出来,带着信回军帐中去了。
鹦哥飞了一夜,早就精疲力尽、饥肠辘辘了,所以,见到男人案子上简陋的馒头和汤时,便饥不择食的去吃。
“嘎,呸呸呸......”
它嫌弃的吐出嘴里的馒头,嘎嘎嘎的乱叫着:“主人,主人,这个人给我吃发霉的馒头!”
采薇听到它的声音,惊道:“你确定你吃下的是发霉的馒头吗?”
“千真万确,嘎嘎,恶心死了,坏人!坏人!”
采薇的心抽搐了一下,又说:“你去看看别的人,吃的是不是跟他的一样?”
鹦哥飞了起来,在军营的上空飞了一圈,明确的回答:“都是一样的,都是发霉的馒头!”
采薇闭了眼,缓缓道:“我知道了,你不用回来了,留在那里就好,我明天一早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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