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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哥儿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便把刘喜和菊花的事情查清楚了。
采薇得知二人结缘的前因后果后,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只可惜,京城距离通州数千里远,她一时半会儿没法去那里跟他们相见,只能远远地祝福他们罢……
一个月后,采薇召见了莫舒雅,遗憾的说:“本宫已经打探清楚了,刘喜去年在离京的途中不幸遇到劫匪,已经殒命了……”
这么说刘喜,采薇也非常内疚,但是为了绝了莫舒雅的念想,也只好这么说了,不然,凭莫舒雅冲动的性子,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呢。
莫舒雅得知了刘喜的‘死讯,’打击得当即失声痛哭,差点儿昏死过去,最后,她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寿仙宫,连最起码的告退之礼都忘了向采薇行了。
不过,采薇不会因此而怪她的,只希望这小妮子能快点儿从这件事里走出来。
其实,若不是刘喜已经娶了菊花,采薇倒是很乐意成全莫舒雅和刘喜的,但菊花的运气比莫舒雅的好,占了先机,幸运的嫁给了刘喜,刘喜是现代人,脑袋里装的也是现代的思想,他不会像这个时代的男人这样三妻四妾的,既然娶了菊花,就会对她和孩子负责,一辈子对他们好的。
菊花能嫁给刘喜,无疑是她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比嫁给李生或者莫子离都要好多了……
一晃,两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天爷还是没下一滴雨,很多地方,地面都发生了干裂,河流、湖泊水位下降,甚至枯竭,庄稼自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虽然大部分地区都种植了抗旱的农作物,但受灾严重的地区已经看得出未来的趋势——必然会大量减产甚至绝收。
好在百姓们这两年都是种的朝廷发下来的种子,每年的粮食产量都很高,所以,家家户户都有存粮,加上陛下承诺,等百姓们粮食不够吃时候开仓放粮,所以,百姓们都安心极了,大家都知道陛下这两年没少存粮食,因此一点儿受灾的恐慌心理都没有。
到了八月,旱情依旧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另一场灾难却降临了。
古人云:旱极而蝗,蝗虫极喜温暖干燥,大晋国长期的干旱,果然引发了严重的蝗灾。
在古时,蝗灾是与水灾、旱灾并列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特别是蝗灾总是紧跟旱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大量啃食植被,造成粮食绝产、饿浮遍野,不知诱发了多少场农民起义,造成了多少皇权更迭。而“蝗”字所取的是“虫王”之意,可见古人对其评价之高。
蝗虫善于飞行,它们成群后一般可以迁飞600公里,有些能够迁飞数千公里,一旦飞蝗成虫成群起飞,到处取食,后果不堪设想。
有据估计,一个数量多达400亿只蝗虫的高密度迁飞群体来说,一天可以吃掉8万吨各种食物,相当于40万人一年的口粮。因此,对于能够迁飞的蝗虫,务必在其起飞之前消灭之。
南宫逸早就料到干旱会引发蝗灾,却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在有采薇这个现代的军师做阵,向他提出了一些灭蝗的方法,如:鸣金驱赶法、捕击法、火烧法、沟坎深埋法、掘种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湿难飞用沙王抄掠法等……
其中,推行最广泛的,属于食用法。
蝗虫可以入药,有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蝗虫单用或配伍使用能治疗多种疾病,如破伤风、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痧胀、鸬鹚瘟,冻疮,气管炎和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十只煎汤服,或炒存性研末服,五只/次,冻疮炒存性研末调香油涂患处。
采薇命太医院将此方大肆宣扬,鼓舞和号召百姓们不要浪费了蝗虫这种即可食用,又可药用的大好资源,还鼓励各地方官员,让他们号召百姓们以蝗虫入菜,昆虫中都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对人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不过,老百姓怕得罪了“蝗神”,对于自己要吃蝗虫,还是感到十分害怕,但当他们听说皇后娘娘家烧烤店竟然有靠蝗虫这道菜,而且还很出名,很昂贵的时候,心里便不那么排斥了。
连皇后娘娘家里都卖的吃食,定是极好的,大家都按照皇后娘娘家传出来的靠蝗虫的法子,将抓来的蝗虫穿在树枝上,刷上油,用炭火烤着吃,当真是美味极了!
于是,出了鸡鸭鹅等家禽抢着吃蝗虫,百姓们也开始大量的食用起这种美食了。
可怜的蝗虫还没来得及大量繁殖、泛滥,就是万众一心的大晋百姓给吃得差不多了。
蝗虫是纯绿色食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味美可口,无论是蒸、煮、炒、酱,都十分可口,竟然还有人吃上了瘾,此后,蝗虫像鱼虾一样,发展成了一道美食,不少住在城里的百姓为了给自己打打牙祭,好特意巴巴的跑到郊外去捉蝗虫回来吃呢。
渐渐的,百姓们对于蝗神的敬畏恐惧之心,也越来越少,再也不是以前的谈蝗色变,而是一说到蝗虫,就开始反射性地流口水。
在这样的氛围下,蝗灾自然被灭杀于无形之中了。
……
十一月,南宫逸传旨,给绝收的几个州府开仓放粮,他囤积收购了两年的粮食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颗粒无收的百姓们有过冬的粮食吃,百姓们拿到官府发下来的粮食,受灾轻的地方,虽然没发粮食给他们,但却直接免去了他们的徭役赋税,给百姓减轻负担;没有受灾的地方赋税如旧,并没有因为国家受了灾就让他们多交纳徭役,为此,百姓们对圣上更加拥戴,简直像对神明一般敬仰他了。
这场百年不遇的大旱灾,终于在南宫逸和采薇不懈的努力下熬过去了,虽然耗费了他们不少的心血和大量的金钱,但见到百姓们平安渡过这次灾难,既无一人在此次灾难中死亡,也无一家人背井离乡,他们都觉得这两年的付出的心血没有白费,所有的努力和艰辛,值了!
过年时,因为大晋今年受了灾,南宫逸下旨缩减用度,节省开支,所以整个儿新年的欢庆活动比往年少了许多,连正月十五的上月灯节都不许举行了。
尽管如此,百姓们却都很知足,摊上这么大的灾年,大家都还能吃得饱、穿得暖,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人还在,往后有的是时间享受生活,何必在意这一年一节呢?
此间,鲜卑国的朝瑰王后已经生产,万幸,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下了王子,鲜卑国国王贺兰昊欣喜不已,孩子还没满月,就下旨封为太子,朝瑰总算是得偿所愿,自然高兴至极。
菲儿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这一胎又生了个女娃,虽然莫子期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儿子女儿一样疼,但莫子期身份高贵,他这样身份的男人,没有儿子怎么能行?
生完几个月后,她又想尽快受孕,准备再接再厉,定要生出儿子来。
莫子期却舍不得她接连怀孕,再者她频繁受孕,他的性福生活也无从谈起,所以说什么都不肯答应,定要等两个女儿大些,在让她怀孕。
菲儿再次产女,老夫人和理国公,莫远山和武氏等长辈虽然都很失望,但好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之前莫子净的妻子杨氏,就是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最后才生出男丁的。
或许莫家的风水就是如此,家里已经有一个第四代的男丁了,虽然少了点儿,但莫子净和莫子期都还年轻,将来一定还会有孩子的,别说他俩,就是已经残疾了的莫子离,也迟早会想通,会接受家里安排,跟哪个姑娘生下子嗣的。
这几年,春柳、潇芷和唤秋都陆续升级为人母,其中除了春柳生的是女儿,潇芷和唤秋生的都是儿子,唤秋生的还是双胞胎,把一向冷脸看世界的追风乐坏了,平生第一次露出笑颜,连呆在南宫逸身边儿守卫的时候眼神都是笑的,看着他那惨绝人寰笑容,采薇觉得瘆的慌,第一次后悔帮他娶媳妇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温馨,却总是让人其乐融融……
……
一转眼,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南宫逸和采薇依旧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当初陛下大婚时,曾昭告天下,大晋的后宫中永不纳妃,百姓们还以为是他一时冲动发下的誓愿,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陛下依旧对皇后娘娘情有独钟。
虽说皇后娘娘美艳无双,但终日里对着一个人,看久了,也总有一天会看够的,对于皇帝如此长时间的专宠一个女人,不知让多少人惊掉了下巴,感到难以置信。
要知道,就连普通的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呢!更别说,是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皇帝了。
当初陛下大婚,下了那道永不纳妃的圣旨时,外面还有不少人打赌,陛下能否做到永远只对皇后娘娘一个人好,好多久。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稳如磐石,甚至比他们刚成亲是好要好,仿佛一个人一般。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对南宫逸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男人的确是下半身的动物,但若是没有自控能力,反而被情欲支配自己的思想,那样的男人与野兽又有何区别?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就在于这份不同于野兽的自制力吗?
花心不是借口,男人愿意守着一个女人,除了他强大的自制力之外,也要看这个女人到底值不值得他这么做。而他的采薇,就是值得让他这么做的人。
这些年,他们已经彼此渗透到了对方的生命力,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们可以通过彼此的一个眼神,看出对方想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之间越来越契合,从精神,道肉体,... -->>
鹦哥儿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便把刘喜和菊花的事情查清楚了。
采薇得知二人结缘的前因后果后,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只可惜,京城距离通州数千里远,她一时半会儿没法去那里跟他们相见,只能远远地祝福他们罢……
一个月后,采薇召见了莫舒雅,遗憾的说:“本宫已经打探清楚了,刘喜去年在离京的途中不幸遇到劫匪,已经殒命了……”
这么说刘喜,采薇也非常内疚,但是为了绝了莫舒雅的念想,也只好这么说了,不然,凭莫舒雅冲动的性子,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呢。
莫舒雅得知了刘喜的‘死讯,’打击得当即失声痛哭,差点儿昏死过去,最后,她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寿仙宫,连最起码的告退之礼都忘了向采薇行了。
不过,采薇不会因此而怪她的,只希望这小妮子能快点儿从这件事里走出来。
其实,若不是刘喜已经娶了菊花,采薇倒是很乐意成全莫舒雅和刘喜的,但菊花的运气比莫舒雅的好,占了先机,幸运的嫁给了刘喜,刘喜是现代人,脑袋里装的也是现代的思想,他不会像这个时代的男人这样三妻四妾的,既然娶了菊花,就会对她和孩子负责,一辈子对他们好的。
菊花能嫁给刘喜,无疑是她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比嫁给李生或者莫子离都要好多了……
一晃,两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天爷还是没下一滴雨,很多地方,地面都发生了干裂,河流、湖泊水位下降,甚至枯竭,庄稼自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虽然大部分地区都种植了抗旱的农作物,但受灾严重的地区已经看得出未来的趋势——必然会大量减产甚至绝收。
好在百姓们这两年都是种的朝廷发下来的种子,每年的粮食产量都很高,所以,家家户户都有存粮,加上陛下承诺,等百姓们粮食不够吃时候开仓放粮,所以,百姓们都安心极了,大家都知道陛下这两年没少存粮食,因此一点儿受灾的恐慌心理都没有。
到了八月,旱情依旧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另一场灾难却降临了。
古人云:旱极而蝗,蝗虫极喜温暖干燥,大晋国长期的干旱,果然引发了严重的蝗灾。
在古时,蝗灾是与水灾、旱灾并列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特别是蝗灾总是紧跟旱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大量啃食植被,造成粮食绝产、饿浮遍野,不知诱发了多少场农民起义,造成了多少皇权更迭。而“蝗”字所取的是“虫王”之意,可见古人对其评价之高。
蝗虫善于飞行,它们成群后一般可以迁飞600公里,有些能够迁飞数千公里,一旦飞蝗成虫成群起飞,到处取食,后果不堪设想。
有据估计,一个数量多达400亿只蝗虫的高密度迁飞群体来说,一天可以吃掉8万吨各种食物,相当于40万人一年的口粮。因此,对于能够迁飞的蝗虫,务必在其起飞之前消灭之。
南宫逸早就料到干旱会引发蝗灾,却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在有采薇这个现代的军师做阵,向他提出了一些灭蝗的方法,如:鸣金驱赶法、捕击法、火烧法、沟坎深埋法、掘种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湿难飞用沙王抄掠法等……
其中,推行最广泛的,属于食用法。
蝗虫可以入药,有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蝗虫单用或配伍使用能治疗多种疾病,如破伤风、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痧胀、鸬鹚瘟,冻疮,气管炎和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十只煎汤服,或炒存性研末服,五只/次,冻疮炒存性研末调香油涂患处。
采薇命太医院将此方大肆宣扬,鼓舞和号召百姓们不要浪费了蝗虫这种即可食用,又可药用的大好资源,还鼓励各地方官员,让他们号召百姓们以蝗虫入菜,昆虫中都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对人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不过,老百姓怕得罪了“蝗神”,对于自己要吃蝗虫,还是感到十分害怕,但当他们听说皇后娘娘家烧烤店竟然有靠蝗虫这道菜,而且还很出名,很昂贵的时候,心里便不那么排斥了。
连皇后娘娘家里都卖的吃食,定是极好的,大家都按照皇后娘娘家传出来的靠蝗虫的法子,将抓来的蝗虫穿在树枝上,刷上油,用炭火烤着吃,当真是美味极了!
于是,出了鸡鸭鹅等家禽抢着吃蝗虫,百姓们也开始大量的食用起这种美食了。
可怜的蝗虫还没来得及大量繁殖、泛滥,就是万众一心的大晋百姓给吃得差不多了。
蝗虫是纯绿色食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味美可口,无论是蒸、煮、炒、酱,都十分可口,竟然还有人吃上了瘾,此后,蝗虫像鱼虾一样,发展成了一道美食,不少住在城里的百姓为了给自己打打牙祭,好特意巴巴的跑到郊外去捉蝗虫回来吃呢。
渐渐的,百姓们对于蝗神的敬畏恐惧之心,也越来越少,再也不是以前的谈蝗色变,而是一说到蝗虫,就开始反射性地流口水。
在这样的氛围下,蝗灾自然被灭杀于无形之中了。
……
十一月,南宫逸传旨,给绝收的几个州府开仓放粮,他囤积收购了两年的粮食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颗粒无收的百姓们有过冬的粮食吃,百姓们拿到官府发下来的粮食,受灾轻的地方,虽然没发粮食给他们,但却直接免去了他们的徭役赋税,给百姓减轻负担;没有受灾的地方赋税如旧,并没有因为国家受了灾就让他们多交纳徭役,为此,百姓们对圣上更加拥戴,简直像对神明一般敬仰他了。
这场百年不遇的大旱灾,终于在南宫逸和采薇不懈的努力下熬过去了,虽然耗费了他们不少的心血和大量的金钱,但见到百姓们平安渡过这次灾难,既无一人在此次灾难中死亡,也无一家人背井离乡,他们都觉得这两年的付出的心血没有白费,所有的努力和艰辛,值了!
过年时,因为大晋今年受了灾,南宫逸下旨缩减用度,节省开支,所以整个儿新年的欢庆活动比往年少了许多,连正月十五的上月灯节都不许举行了。
尽管如此,百姓们却都很知足,摊上这么大的灾年,大家都还能吃得饱、穿得暖,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人还在,往后有的是时间享受生活,何必在意这一年一节呢?
此间,鲜卑国的朝瑰王后已经生产,万幸,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下了王子,鲜卑国国王贺兰昊欣喜不已,孩子还没满月,就下旨封为太子,朝瑰总算是得偿所愿,自然高兴至极。
菲儿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这一胎又生了个女娃,虽然莫子期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儿子女儿一样疼,但莫子期身份高贵,他这样身份的男人,没有儿子怎么能行?
生完几个月后,她又想尽快受孕,准备再接再厉,定要生出儿子来。
莫子期却舍不得她接连怀孕,再者她频繁受孕,他的性福生活也无从谈起,所以说什么都不肯答应,定要等两个女儿大些,在让她怀孕。
菲儿再次产女,老夫人和理国公,莫远山和武氏等长辈虽然都很失望,但好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之前莫子净的妻子杨氏,就是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最后才生出男丁的。
或许莫家的风水就是如此,家里已经有一个第四代的男丁了,虽然少了点儿,但莫子净和莫子期都还年轻,将来一定还会有孩子的,别说他俩,就是已经残疾了的莫子离,也迟早会想通,会接受家里安排,跟哪个姑娘生下子嗣的。
这几年,春柳、潇芷和唤秋都陆续升级为人母,其中除了春柳生的是女儿,潇芷和唤秋生的都是儿子,唤秋生的还是双胞胎,把一向冷脸看世界的追风乐坏了,平生第一次露出笑颜,连呆在南宫逸身边儿守卫的时候眼神都是笑的,看着他那惨绝人寰笑容,采薇觉得瘆的慌,第一次后悔帮他娶媳妇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温馨,却总是让人其乐融融……
……
一转眼,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南宫逸和采薇依旧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当初陛下大婚时,曾昭告天下,大晋的后宫中永不纳妃,百姓们还以为是他一时冲动发下的誓愿,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陛下依旧对皇后娘娘情有独钟。
虽说皇后娘娘美艳无双,但终日里对着一个人,看久了,也总有一天会看够的,对于皇帝如此长时间的专宠一个女人,不知让多少人惊掉了下巴,感到难以置信。
要知道,就连普通的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呢!更别说,是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皇帝了。
当初陛下大婚,下了那道永不纳妃的圣旨时,外面还有不少人打赌,陛下能否做到永远只对皇后娘娘一个人好,好多久。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稳如磐石,甚至比他们刚成亲是好要好,仿佛一个人一般。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对南宫逸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男人的确是下半身的动物,但若是没有自控能力,反而被情欲支配自己的思想,那样的男人与野兽又有何区别?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就在于这份不同于野兽的自制力吗?
花心不是借口,男人愿意守着一个女人,除了他强大的自制力之外,也要看这个女人到底值不值得他这么做。而他的采薇,就是值得让他这么做的人。
这些年,他们已经彼此渗透到了对方的生命力,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们可以通过彼此的一个眼神,看出对方想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之间越来越契合,从精神,道肉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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