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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睁睁看着樊远合上眼睛,缓缓在自己的怀里断了呼吸,虽然明知道不过是短暂的分别,胸口处的疼痛依旧没有半分缓解。
他知道,这是那个世界,留下的后遗症。
那个初次相遇的世界。
*************************
所有人都知道,a市名门高家第三代生出了一个小少爷,不但长得漂亮可爱,而且从小就是一个天才。
高煜就是在这种鲜花和掌声中成长起来的,他拥有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出色的外貌,超于常人的智商,以及非同一般的好运。
这世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如同他这般每每能避开灾祸,无论想要做什么,总是能成功的人,其实真的找不出几个。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一直到他遇到那个男孩,他终于发现,他的好运在前几年全部用光了,因为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
第一次遇到樊远,是在他十岁的生日宴会上,那个男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小礼服乖乖地坐在钢琴前,十指灵动地在黑白键之间雀跃,一曲《献给爱丽丝》从他指尖泄出,熟练中夹杂着漫不经心,与他认真乖巧的表情极不相符,让高煜忍俊不禁。
樊远的父母站在边上,手中端着香槟美酒正与别人洽谈生意,仿佛乖巧懂事的儿子只是他们谈资,恐怕连他弹奏了什么曲目都没有放在心上。
也许是小家伙白嫩的小脸实在是太过惹人怜爱了,他竟莫名升起了打抱不平的想法,所以他走了过去,把他从尴尬的弹奏中解救了出来,然后,那个男孩回报给了他一个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
那一刻,他从那个男孩的眼中看到了浩瀚星辰,美的不可方物。
后来樊远的父母帮他转到了他的学校,他很清楚,高家的权势能够让a市所有的富豪商人趋之若鹜,樊氏夫妻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攀附的机会,樊远再次成了他们利用的工具,可是这一次,他没有觉得反感,可以时时见到他,可以见到那双好看的眼睛,他觉得很好。
不知不觉中,他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跟班,在他还没有发觉的时候,这个小跟班又已经成了他的小祖宗,成了他放在心尖上疼宠的人。
只要樊远眨巴着明亮的眸子,用软糯慵懒的嗓音朝他撒娇,他便失去所有的招架之力,只想满足他所有的愿望。高煜渐渐觉得危险,却无论如何逃不开,就这么被他缠了十几年。
读小学时,小小的樊远流着口水,指着他家保姆送过来的午餐,咕咚咕咚咽下一口口水,“高煜,你的午餐看起好好吃的样子哦(﹃)”
高煜嘴角微抽,把餐盒推了过去,“正好我不饿,全都给你。”
樊远眼睛蓦地发出亮光,“高煜,你真好!”
于是午餐被吃光的高煜便觉得心满意足,恨不得把自己的晚餐也送到樊家。
到了初中,高煜已经习惯让保姆准备两份午餐送到学校,可樊远却不愿意吃了,他拿着高煜的手捏他肚子上的小肉圈,小声抱怨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每天另外给我准备午餐,我也不会长得这么胖,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减肥了,不然会……”
后面的话他没听清楚,只是觉得胖胖的樊远也很可爱,不过既然他想减肥,他愿意支持他,哪怕大冬天被他拖去爬山,他也心甘情愿。后来小胖子摔倒了,膝盖上柔嫩的肌肤被磕出一块刺眼的血痕,那一瞬间他感觉心脏狠狠疼了一下。全程背着他下了山,饶是他身强力壮,也有些吃不消,但是看到樊远通红的眼眶,一时间又觉得万分值得。
到了高中,樊远开始紧紧盯着他,那模样好似防贼似的,只要有女孩靠近他,他便像个护食的小母鸡,把那些人全部赶走,哪怕全校飘满了他们俩的流言蜚语,他也丝毫不收敛,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个男孩睁大明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高煜,你不能喜欢别的女孩。”
高煜想说好,我不会喜欢其他女孩,但是你也认真看着我好不好,为什么我从来没从你的眼中看到我想要的感情。
但他终究没说,心底深处某个力量告诉他,一旦说出了口,他将永远失去他的男孩,并且再也找不到。
后来到了大学,他一边利用家里给的资本创业,一边照顾樊远,小祖宗最近因为作息不规律,经常觉得胃疼,可是他好话歹话都说尽了,樊远却仍旧一意孤行不肯好好吃饭,让他觉得头疼得很,只能每天抽时间做营养的饭菜送去学校给他。
他找到樊远的时候,他正躺在宿舍里睡觉,掀开被子催他起来吃饭,小家伙却一把掀翻了餐盒,红着眼睛像只小兔子一样指责他道:“你是不是喜欢李云茜!有人说看到你们一起在学校附近吃饭!”
高煜被他忽如其来的指责惊得愣了愣,李云茜是本校大三的学生,在他的公司实习,那天碰到就顺便一起吃了个饭,怎么就上升到喜欢的地步了。
他看了眼地上的饭盒,呼了口气刚想要解释,却见樊远伤心地哭了起来,是真的哭了,与以往为了达到某些愿望的假哭不一样,大颗大颗的泪水像雨滴般落下,直接烫到了他的心脏。
这是第一次,他从樊远眼中读到在乎,以往他虽然表现得很在意很喜欢他,但是他的眼中是不夹杂情感的,纯澈的没有半分杂质,可是这一次他能感觉到,他是真的伤心了,哪怕只有一瞬间,也足以让他感到惊喜。
鬼使神差般,他道:“是,我是喜欢她。我们只是兄弟不是么,你这么伤心做什么?”
樊远噎了噎,气冲冲道:“因为我不喜欢她,所以你也不能喜欢她!”
高煜从口袋掏出一个手帕,仔仔细细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口中却坚决道:“如果我偏要喜欢她呢?小远,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什么身份。”
樊远似乎是有些惊讶,犹犹豫豫了半天,还是什么都说不出。
高煜也不再逼他,只要他有心就好,怕的就是他始终懵懵懂懂,用最天真的眼神吐出最甜蜜的爱语,那样的“喜欢”不是他想要的。
“你现在需要冷静,这几天我不会再来找你了,你自己按时吃饭。”
说罢他起身朝门口走去,樊远在他身后不可置信地小声唤道:“高煜,你生我的气了?你为了李云茜生我的气?”
高煜听到他委屈的声音差点就忍不住想要回头,他用尽力气才忍住不回头安抚他,留下一个“是”字,决然地离开了那间宿舍。
后来樊远一直没有联系过他,可他终究做不到对他置之不顾。
时隔一个月再次踏入校园,整个学校都在传他和李云茜在一起的事,还有樊远这段时间的疯狂举动。听说他用尽了卑劣的办法去整李云茜,想要把她赶出a大,闹得... -->>
眼睁睁看着樊远合上眼睛,缓缓在自己的怀里断了呼吸,虽然明知道不过是短暂的分别,胸口处的疼痛依旧没有半分缓解。
他知道,这是那个世界,留下的后遗症。
那个初次相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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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a市名门高家第三代生出了一个小少爷,不但长得漂亮可爱,而且从小就是一个天才。
高煜就是在这种鲜花和掌声中成长起来的,他拥有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出色的外貌,超于常人的智商,以及非同一般的好运。
这世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如同他这般每每能避开灾祸,无论想要做什么,总是能成功的人,其实真的找不出几个。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一直到他遇到那个男孩,他终于发现,他的好运在前几年全部用光了,因为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
第一次遇到樊远,是在他十岁的生日宴会上,那个男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小礼服乖乖地坐在钢琴前,十指灵动地在黑白键之间雀跃,一曲《献给爱丽丝》从他指尖泄出,熟练中夹杂着漫不经心,与他认真乖巧的表情极不相符,让高煜忍俊不禁。
樊远的父母站在边上,手中端着香槟美酒正与别人洽谈生意,仿佛乖巧懂事的儿子只是他们谈资,恐怕连他弹奏了什么曲目都没有放在心上。
也许是小家伙白嫩的小脸实在是太过惹人怜爱了,他竟莫名升起了打抱不平的想法,所以他走了过去,把他从尴尬的弹奏中解救了出来,然后,那个男孩回报给了他一个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
那一刻,他从那个男孩的眼中看到了浩瀚星辰,美的不可方物。
后来樊远的父母帮他转到了他的学校,他很清楚,高家的权势能够让a市所有的富豪商人趋之若鹜,樊氏夫妻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攀附的机会,樊远再次成了他们利用的工具,可是这一次,他没有觉得反感,可以时时见到他,可以见到那双好看的眼睛,他觉得很好。
不知不觉中,他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跟班,在他还没有发觉的时候,这个小跟班又已经成了他的小祖宗,成了他放在心尖上疼宠的人。
只要樊远眨巴着明亮的眸子,用软糯慵懒的嗓音朝他撒娇,他便失去所有的招架之力,只想满足他所有的愿望。高煜渐渐觉得危险,却无论如何逃不开,就这么被他缠了十几年。
读小学时,小小的樊远流着口水,指着他家保姆送过来的午餐,咕咚咕咚咽下一口口水,“高煜,你的午餐看起好好吃的样子哦(﹃)”
高煜嘴角微抽,把餐盒推了过去,“正好我不饿,全都给你。”
樊远眼睛蓦地发出亮光,“高煜,你真好!”
于是午餐被吃光的高煜便觉得心满意足,恨不得把自己的晚餐也送到樊家。
到了初中,高煜已经习惯让保姆准备两份午餐送到学校,可樊远却不愿意吃了,他拿着高煜的手捏他肚子上的小肉圈,小声抱怨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每天另外给我准备午餐,我也不会长得这么胖,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减肥了,不然会……”
后面的话他没听清楚,只是觉得胖胖的樊远也很可爱,不过既然他想减肥,他愿意支持他,哪怕大冬天被他拖去爬山,他也心甘情愿。后来小胖子摔倒了,膝盖上柔嫩的肌肤被磕出一块刺眼的血痕,那一瞬间他感觉心脏狠狠疼了一下。全程背着他下了山,饶是他身强力壮,也有些吃不消,但是看到樊远通红的眼眶,一时间又觉得万分值得。
到了高中,樊远开始紧紧盯着他,那模样好似防贼似的,只要有女孩靠近他,他便像个护食的小母鸡,把那些人全部赶走,哪怕全校飘满了他们俩的流言蜚语,他也丝毫不收敛,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个男孩睁大明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高煜,你不能喜欢别的女孩。”
高煜想说好,我不会喜欢其他女孩,但是你也认真看着我好不好,为什么我从来没从你的眼中看到我想要的感情。
但他终究没说,心底深处某个力量告诉他,一旦说出了口,他将永远失去他的男孩,并且再也找不到。
后来到了大学,他一边利用家里给的资本创业,一边照顾樊远,小祖宗最近因为作息不规律,经常觉得胃疼,可是他好话歹话都说尽了,樊远却仍旧一意孤行不肯好好吃饭,让他觉得头疼得很,只能每天抽时间做营养的饭菜送去学校给他。
他找到樊远的时候,他正躺在宿舍里睡觉,掀开被子催他起来吃饭,小家伙却一把掀翻了餐盒,红着眼睛像只小兔子一样指责他道:“你是不是喜欢李云茜!有人说看到你们一起在学校附近吃饭!”
高煜被他忽如其来的指责惊得愣了愣,李云茜是本校大三的学生,在他的公司实习,那天碰到就顺便一起吃了个饭,怎么就上升到喜欢的地步了。
他看了眼地上的饭盒,呼了口气刚想要解释,却见樊远伤心地哭了起来,是真的哭了,与以往为了达到某些愿望的假哭不一样,大颗大颗的泪水像雨滴般落下,直接烫到了他的心脏。
这是第一次,他从樊远眼中读到在乎,以往他虽然表现得很在意很喜欢他,但是他的眼中是不夹杂情感的,纯澈的没有半分杂质,可是这一次他能感觉到,他是真的伤心了,哪怕只有一瞬间,也足以让他感到惊喜。
鬼使神差般,他道:“是,我是喜欢她。我们只是兄弟不是么,你这么伤心做什么?”
樊远噎了噎,气冲冲道:“因为我不喜欢她,所以你也不能喜欢她!”
高煜从口袋掏出一个手帕,仔仔细细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口中却坚决道:“如果我偏要喜欢她呢?小远,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什么身份。”
樊远似乎是有些惊讶,犹犹豫豫了半天,还是什么都说不出。
高煜也不再逼他,只要他有心就好,怕的就是他始终懵懵懂懂,用最天真的眼神吐出最甜蜜的爱语,那样的“喜欢”不是他想要的。
“你现在需要冷静,这几天我不会再来找你了,你自己按时吃饭。”
说罢他起身朝门口走去,樊远在他身后不可置信地小声唤道:“高煜,你生我的气了?你为了李云茜生我的气?”
高煜听到他委屈的声音差点就忍不住想要回头,他用尽力气才忍住不回头安抚他,留下一个“是”字,决然地离开了那间宿舍。
后来樊远一直没有联系过他,可他终究做不到对他置之不顾。
时隔一个月再次踏入校园,整个学校都在传他和李云茜在一起的事,还有樊远这段时间的疯狂举动。听说他用尽了卑劣的办法去整李云茜,想要把她赶出a大,闹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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