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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陈文完全可以也应该去使用现成的明军军法,只不过在他看来,明朝的军法过于严苛,动辄削鼻、切耳、穿箭游营,实在不利于建立军人的荣誉感,而其管辖范围也大的惊人,就连校场上发屁的音量过大都要看军法官的心情好坏来决定生死,更是莫名其妙。
只不过,陈文根本不知道,明朝的武人其实还是比较庆幸其军法的宽松,若是和秦汉之时相比,宋明的军法还不如秦汉时的民法严厉,更别说和那时的动不动就夷族连坐的军法相比了。
陈文想不起来从什么地方看到过,说是军人荣誉感的提升除了有助于提高其作战能力、战略移动速度和承受伤亡的程度,还可以降低军队扰民事件的发生。
当然,中国古代的统帅们有着其他办法,比如身体力行和以着夺百姓一文即是死罪的严苛军法,岳飞不提,这个时代的张煌言就这样做过。
史书上记载,张煌言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早年在浙东时就如此。南京之战时,为了确保全胜,郑成功和张煌言分兵两路,郑成功围攻南京,而张煌言率领浙军进攻南京上游的府县。行军至芜湖,“一兵买面价值四分,只给十文”,张煌言立斩之!
正是由于张煌言的身体力行和对于麾下将士的高标准严要求,才会出现百姓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满清官吏闻风而降的盛况。虽然最后还是兵败如山倒吧,但是这并不妨碍陈文对于张煌言的崇敬之情。
陈文想要建立起一支如同岳家军那样“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正义之师,他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确保民族元气的保存,不至于出现蛮夷被军队击退后,百姓为乱兵劫掠依旧民不聊生的现象。而想要做到这些,从军队建立伊始就要开始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军法。
虽然他知道这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为此他将付出很多很多,但是他相信,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想要得到就一定要付出,而他也坚信他自己能够做到。
当然,陈文想要在本营弃明朝军法于不顾,首先还要过王翊的那关,毕竟他不是独镇一地的领兵大将,脑袋顶上还有监军的文官呢。
不过,对于说服王翊,他倒是信心十足。
“修改军法?辅仁你这是什么意思?”中军大厅内,王翊满眼的疑惑,根本弄不明白陈文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回禀经略,末将觉得本朝军法过于严苛,动辄施以肉刑,不利于士卒建立起身为王师的荣誉感。”
荣誉感?
王翊眉头一皱,继而说道:“王师就是王师,什么叫建立荣誉感?本朝立国近三百年,也没有听说过还需要修改军法才能有荣誉感的事情。难道不修改军法本朝就不是正统了吗?本官以为此言不当,辅仁当慎思之!”
“经略息怒。”陈文躬身一礼,说道:“末将敢问经略,王师是否应当以保境安民为己任,严禁士卒劫掠百姓?”
“当然!王师若是不能保护华夏生民,那不就成贼了吗?”
对于这个回答,陈文早有预料,因为王翊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史书上记载,王翊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所以浙东的士绅百姓乐于输诚,而陈文这些日子以来所看到的也是如此。
“末将知道,经略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我大兰山王师诸将也都是按照经略的要求,严禁士卒扰民。”
听到这话,王翊点了点头,大兰山明军能够发展壮大,和军纪有着极大的关系。这个时代,无论是明军还是清军,劫掠百姓的事情很难避免的,明军各部除了无意管束外,更多是因为补给问题,而满清则是出于民族压迫和收买汉奸武装的考虑纵容此事。
王翊从立营之初就吸取了黄宗羲立寨杖锡寺期间,所部劫掠百姓,以致部将为山民所杀的教训,申明军纪,于百姓秋毫无犯,以至于永历二年时他被浙江清军的抚标营击败,在只剩下四百人的情况下,也能够在清军主力撤退后很快消灭了留守的团练兵,从而聚众万人,立寨大兰山并且再破上虞县城。而后,四明山左近的士绅百姓也乐于为其所用。这些都和王翊所部军纪不无关系,百姓的支持是他最大的力量。
“末将觉得,在经略眼皮底下士卒们自然不会扰民,但是如果日后王师收复失地,经略分遣将校攻略各地,士卒们不在经略身边,而所属将主也不在意此等事务,那么经略如何确保将士们安分守己呢?”
王翊想了想,说道:“辅仁的意思是让士卒从心里觉得自己是王师,应该保境安民而不是滋扰百姓?”
“正是。末将觉得,与其时时盯防,不如设法让其自觉唯有如此方能无愧于心。本营初立,又有着经略和同僚们长期努力所打下的基础。末将愿意身体力行,时时教育士卒身为王师须得保境安民的本分。”
说着,陈文把稿纸翻到了另外一页,只给王翊。“况且,末将在军法中也有明文规定。”
王翊的目光随着陈文的手指覆盖到了一行文字,只见上面写着“自本将始,有敢强夺百姓一文者皆斩之!”语句冰冷,墨迹力透纸张。
重新翻看了一遍陈文的稿纸,王翊问道:“辅仁的意思是废除肉刑,这样就能提高士卒的荣誉感?那么,你营中的军纪如何维持,只靠这些鞭笞、杖责之类真的可以吗?”
眼见于此,陈文再一次祭出了岐阳王李文忠。“末将祖上曾为岐阳王中军校尉,岐阳王曾对家祖说过,律法的意义不在于惩罚的力度,而在于一旦有人违反法律,就一定会被惩罚,从而杜绝犯罪。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法纪严明之时,多号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末将打算试行的军法只限于非战争状态,若是在战场上,戚少保的连坐之法末将亦是要用的。”
听到这话,王翊笑着摇了摇头。“辅仁你总是有新花样。”只是回想着那句自本将始,有敢强夺百姓一文者皆斩之的话语,他深吸了口气,继而坚定的说道:“你且在营中试行,若有成效,本官自会上书监国殿下。”
“末将遵命。”
陈文离开中军大厅时,孙钰早已下值并急急忙忙的往家中赶。工钱什么的他并不在意,唯独是陈文那面营旗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实在引了他很大的好奇心。
待回到家,孙钰看着北屋桌子上陈文送来的布料,好奇心立刻就消失了。
只见桌子上的布料大多不错,虽然不多,但是孙钰却看得出来,如果只是如陈文所说的只做一面营旗的话,那么剩下的“边角料”起码够做三套衣服,正好是一男一女外加一个半大小子,一人一件。
PS:今天笔者码字时想起了昨天那章有个错误,就是手戟这种可用于投射的兵器在明朝时已经不存在了。此兵器盛行于两汉、三国和晋,到了南北朝时已经不复存在了,消失的原因待查,可能和戟在那时已经不再盛行有关。在此笔者表示歉意,稍后会把上一章改过来的。
按道理,陈文完全可以也应该去使用现成的明军军法,只不过在他看来,明朝的军法过于严苛,动辄削鼻、切耳、穿箭游营,实在不利于建立军人的荣誉感,而其管辖范围也大的惊人,就连校场上发屁的音量过大都要看军法官的心情好坏来决定生死,更是莫名其妙。
只不过,陈文根本不知道,明朝的武人其实还是比较庆幸其军法的宽松,若是和秦汉之时相比,宋明的军法还不如秦汉时的民法严厉,更别说和那时的动不动就夷族连坐的军法相比了。
陈文想不起来从什么地方看到过,说是军人荣誉感的提升除了有助于提高其作战能力、战略移动速度和承受伤亡的程度,还可以降低军队扰民事件的发生。
当然,中国古代的统帅们有着其他办法,比如身体力行和以着夺百姓一文即是死罪的严苛军法,岳飞不提,这个时代的张煌言就这样做过。
史书上记载,张煌言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早年在浙东时就如此。南京之战时,为了确保全胜,郑成功和张煌言分兵两路,郑成功围攻南京,而张煌言率领浙军进攻南京上游的府县。行军至芜湖,“一兵买面价值四分,只给十文”,张煌言立斩之!
正是由于张煌言的身体力行和对于麾下将士的高标准严要求,才会出现百姓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满清官吏闻风而降的盛况。虽然最后还是兵败如山倒吧,但是这并不妨碍陈文对于张煌言的崇敬之情。
陈文想要建立起一支如同岳家军那样“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正义之师,他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确保民族元气的保存,不至于出现蛮夷被军队击退后,百姓为乱兵劫掠依旧民不聊生的现象。而想要做到这些,从军队建立伊始就要开始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军法。
虽然他知道这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为此他将付出很多很多,但是他相信,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想要得到就一定要付出,而他也坚信他自己能够做到。
当然,陈文想要在本营弃明朝军法于不顾,首先还要过王翊的那关,毕竟他不是独镇一地的领兵大将,脑袋顶上还有监军的文官呢。
不过,对于说服王翊,他倒是信心十足。
“修改军法?辅仁你这是什么意思?”中军大厅内,王翊满眼的疑惑,根本弄不明白陈文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回禀经略,末将觉得本朝军法过于严苛,动辄施以肉刑,不利于士卒建立起身为王师的荣誉感。”
荣誉感?
王翊眉头一皱,继而说道:“王师就是王师,什么叫建立荣誉感?本朝立国近三百年,也没有听说过还需要修改军法才能有荣誉感的事情。难道不修改军法本朝就不是正统了吗?本官以为此言不当,辅仁当慎思之!”
“经略息怒。”陈文躬身一礼,说道:“末将敢问经略,王师是否应当以保境安民为己任,严禁士卒劫掠百姓?”
“当然!王师若是不能保护华夏生民,那不就成贼了吗?”
对于这个回答,陈文早有预料,因为王翊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史书上记载,王翊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所以浙东的士绅百姓乐于输诚,而陈文这些日子以来所看到的也是如此。
“末将知道,经略治军严整,于百姓秋毫不犯,我大兰山王师诸将也都是按照经略的要求,严禁士卒扰民。”
听到这话,王翊点了点头,大兰山明军能够发展壮大,和军纪有着极大的关系。这个时代,无论是明军还是清军,劫掠百姓的事情很难避免的,明军各部除了无意管束外,更多是因为补给问题,而满清则是出于民族压迫和收买汉奸武装的考虑纵容此事。
王翊从立营之初就吸取了黄宗羲立寨杖锡寺期间,所部劫掠百姓,以致部将为山民所杀的教训,申明军纪,于百姓秋毫无犯,以至于永历二年时他被浙江清军的抚标营击败,在只剩下四百人的情况下,也能够在清军主力撤退后很快消灭了留守的团练兵,从而聚众万人,立寨大兰山并且再破上虞县城。而后,四明山左近的士绅百姓也乐于为其所用。这些都和王翊所部军纪不无关系,百姓的支持是他最大的力量。
“末将觉得,在经略眼皮底下士卒们自然不会扰民,但是如果日后王师收复失地,经略分遣将校攻略各地,士卒们不在经略身边,而所属将主也不在意此等事务,那么经略如何确保将士们安分守己呢?”
王翊想了想,说道:“辅仁的意思是让士卒从心里觉得自己是王师,应该保境安民而不是滋扰百姓?”
“正是。末将觉得,与其时时盯防,不如设法让其自觉唯有如此方能无愧于心。本营初立,又有着经略和同僚们长期努力所打下的基础。末将愿意身体力行,时时教育士卒身为王师须得保境安民的本分。”
说着,陈文把稿纸翻到了另外一页,只给王翊。“况且,末将在军法中也有明文规定。”
王翊的目光随着陈文的手指覆盖到了一行文字,只见上面写着“自本将始,有敢强夺百姓一文者皆斩之!”语句冰冷,墨迹力透纸张。
重新翻看了一遍陈文的稿纸,王翊问道:“辅仁的意思是废除肉刑,这样就能提高士卒的荣誉感?那么,你营中的军纪如何维持,只靠这些鞭笞、杖责之类真的可以吗?”
眼见于此,陈文再一次祭出了岐阳王李文忠。“末将祖上曾为岐阳王中军校尉,岐阳王曾对家祖说过,律法的意义不在于惩罚的力度,而在于一旦有人违反法律,就一定会被惩罚,从而杜绝犯罪。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法纪严明之时,多号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末将打算试行的军法只限于非战争状态,若是在战场上,戚少保的连坐之法末将亦是要用的。”
听到这话,王翊笑着摇了摇头。“辅仁你总是有新花样。”只是回想着那句自本将始,有敢强夺百姓一文者皆斩之的话语,他深吸了口气,继而坚定的说道:“你且在营中试行,若有成效,本官自会上书监国殿下。”
“末将遵命。”
陈文离开中军大厅时,孙钰早已下值并急急忙忙的往家中赶。工钱什么的他并不在意,唯独是陈文那面营旗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实在引了他很大的好奇心。
待回到家,孙钰看着北屋桌子上陈文送来的布料,好奇心立刻就消失了。
只见桌子上的布料大多不错,虽然不多,但是孙钰却看得出来,如果只是如陈文所说的只做一面营旗的话,那么剩下的“边角料”起码够做三套衣服,正好是一男一女外加一个半大小子,一人一件。
PS:今天笔者码字时想起了昨天那章有个错误,就是手戟这种可用于投射的兵器在明朝时已经不存在了。此兵器盛行于两汉、三国和晋,到了南北朝时已经不复存在了,消失的原因待查,可能和戟在那时已经不再盛行有关。在此笔者表示歉意,稍后会把上一章改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