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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薇如约而至,一坐下就笑着说:“能让林总请我吃顿饭,真是三生有幸,这下我可以对人吹牛了吧?哼,你们想请林总吃顿饭都是奢望,我却能让他请我一顿。”
林皓笑了,说:“你以为我是美国总统吗?请你吃顿饭就能当成吹牛的资本。”边说边将菜单递给她,“菜我刚点完了,你看看这里有你忌口的没有。”
马薇说:“不看了,林总点什么都是好的。”林皓将菜单交给服务员说:“那就上菜吧!”
马薇歪头盯着他看,林皓摸了摸脸说:“我脸上有东西吗?”马薇说:“我叫马薇,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林皓说:“我知道你是马薇,我当然认得你。”
马薇摇头说:“不!你认识的是现在你眼前的马薇,不是原来的马薇。”
林皓奇道:“还有原来的马薇?你是说我们以前就认识?”
马薇说:“那时候的马薇还不叫马薇,叫马静。”
林皓脑子里“嗡”地一声,似乎有样东西炸开了,一瞬间一道光亮闪过,照亮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他颤抖着说:“马静!”
“对,马静。”她看着他,“松陵镇,桃园中学。”
“啪”,林皓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二十年前林皓在松陵镇的桃园中学上高一,那时他住校,晚上常和同宿舍的几个男生翻墙出去上网,经常玩到半夜才回来。有天晚上回来快走到学校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巷子里窜出条身影,差点撞到他身上,等他回过神来才看清是镇上的一个地痞,经常在他们学校一带转悠。那地痞也认出他了,向他瞪了一眼转身奔去。接着就听到巷子里有女孩的哭声传来。
他们一行三人大着胆子走近一看,是学校初一的一个叫马静的女生,她满脸是血躺在地上。之所以认识她叫马静,是因为她那时是学校里的文艺活跃分子,经常出现在校内活动的舞台上,会诗歌朗诵,会弹琴,还会跳舞。
当时马静躺在地上嘤嘤直哭,同行的一男生打亮了打火机,顿时吓了一跳,看到她左脸上有一条两寸长的伤口,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划的。三人一时六神无主,不知该如何是好。
后来还是林皓先回过神来,背起她就往镇上的卫生院跑,当时医生在她脸上缝了十针。过后才听说马静的家在二十里外的村里,当时也住校,那天晚上她来了例假,同室又借不到卫生巾,只好一个人步行到镇上的超市去买,不曾想遇到了刚从网吧出来的镇上的地痞,于是将她拖进巷子里,她誓死不从,挣扎中地痞拔出匕首划伤了她的脸。
第二天有警察到学校来了解情况,林皓他们三个都被叫到办公室去,其他两个因为害怕流氓报复,都推说没看清跑掉的那个人是谁,只有林皓说看到了他的脸。
后来学校里风言风语四起,到处都流传着关于她的事,说她那晚被好几个小流氓糟蹋过了,再后来林皓再没见过她,听说是转学了,也有人说是辍学了。
不久后的一天,林皓周末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路上被一伙人拦住打了一顿,当时他头上被抡了一棍,血流满面。
“我缝了三针。”林皓摸摸后脑勺的伤疤笑着说,“咱俩加起来十三针,这个数字可不太好。”他盯着她的脸看了看,“你居然一点也看不出!”
“我后来做整形了。”她热泪盈眶,“你那三针是为了我缝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对了,后来你去了哪里?”
马薇擦了擦眼泪,说:“我后来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上学了,亲戚给托的人。”
“哦,怪不得从那以后一直都没见过你。”他笑嘻嘻地盯着她看“我看你不光是整了脸颊吧,原来我记得你可没这么漂亮。”
马薇破涕为笑,说:“还开了眼角,行了吧!”
“恐怕还割了双眼皮。”林皓说,“我记得你以前是单眼皮。”
“去你的!”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悠悠地说“我到今天都忘不了,那个晚上有个男孩背着我跑了五里多路。当时我脸上的血把你的领子都弄脏了。”
“是啊!第二天害得我洗了好久也洗不干净。”
她站起来,端起酒杯说:“谢谢你!这句话我本来二十年前就该对你说的。”
林皓也站了起来,举起酒杯说:“不提了,都过去了!我也应该谢谢你,你让我在青葱岁月里做了一件今天想起来都觉得特牛逼的事。”
两人喝干了酒,... -->>
马薇如约而至,一坐下就笑着说:“能让林总请我吃顿饭,真是三生有幸,这下我可以对人吹牛了吧?哼,你们想请林总吃顿饭都是奢望,我却能让他请我一顿。”
林皓笑了,说:“你以为我是美国总统吗?请你吃顿饭就能当成吹牛的资本。”边说边将菜单递给她,“菜我刚点完了,你看看这里有你忌口的没有。”
马薇说:“不看了,林总点什么都是好的。”林皓将菜单交给服务员说:“那就上菜吧!”
马薇歪头盯着他看,林皓摸了摸脸说:“我脸上有东西吗?”马薇说:“我叫马薇,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林皓说:“我知道你是马薇,我当然认得你。”
马薇摇头说:“不!你认识的是现在你眼前的马薇,不是原来的马薇。”
林皓奇道:“还有原来的马薇?你是说我们以前就认识?”
马薇说:“那时候的马薇还不叫马薇,叫马静。”
林皓脑子里“嗡”地一声,似乎有样东西炸开了,一瞬间一道光亮闪过,照亮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他颤抖着说:“马静!”
“对,马静。”她看着他,“松陵镇,桃园中学。”
“啪”,林皓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二十年前林皓在松陵镇的桃园中学上高一,那时他住校,晚上常和同宿舍的几个男生翻墙出去上网,经常玩到半夜才回来。有天晚上回来快走到学校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巷子里窜出条身影,差点撞到他身上,等他回过神来才看清是镇上的一个地痞,经常在他们学校一带转悠。那地痞也认出他了,向他瞪了一眼转身奔去。接着就听到巷子里有女孩的哭声传来。
他们一行三人大着胆子走近一看,是学校初一的一个叫马静的女生,她满脸是血躺在地上。之所以认识她叫马静,是因为她那时是学校里的文艺活跃分子,经常出现在校内活动的舞台上,会诗歌朗诵,会弹琴,还会跳舞。
当时马静躺在地上嘤嘤直哭,同行的一男生打亮了打火机,顿时吓了一跳,看到她左脸上有一条两寸长的伤口,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划的。三人一时六神无主,不知该如何是好。
后来还是林皓先回过神来,背起她就往镇上的卫生院跑,当时医生在她脸上缝了十针。过后才听说马静的家在二十里外的村里,当时也住校,那天晚上她来了例假,同室又借不到卫生巾,只好一个人步行到镇上的超市去买,不曾想遇到了刚从网吧出来的镇上的地痞,于是将她拖进巷子里,她誓死不从,挣扎中地痞拔出匕首划伤了她的脸。
第二天有警察到学校来了解情况,林皓他们三个都被叫到办公室去,其他两个因为害怕流氓报复,都推说没看清跑掉的那个人是谁,只有林皓说看到了他的脸。
后来学校里风言风语四起,到处都流传着关于她的事,说她那晚被好几个小流氓糟蹋过了,再后来林皓再没见过她,听说是转学了,也有人说是辍学了。
不久后的一天,林皓周末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路上被一伙人拦住打了一顿,当时他头上被抡了一棍,血流满面。
“我缝了三针。”林皓摸摸后脑勺的伤疤笑着说,“咱俩加起来十三针,这个数字可不太好。”他盯着她的脸看了看,“你居然一点也看不出!”
“我后来做整形了。”她热泪盈眶,“你那三针是为了我缝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对了,后来你去了哪里?”
马薇擦了擦眼泪,说:“我后来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上学了,亲戚给托的人。”
“哦,怪不得从那以后一直都没见过你。”他笑嘻嘻地盯着她看“我看你不光是整了脸颊吧,原来我记得你可没这么漂亮。”
马薇破涕为笑,说:“还开了眼角,行了吧!”
“恐怕还割了双眼皮。”林皓说,“我记得你以前是单眼皮。”
“去你的!”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悠悠地说“我到今天都忘不了,那个晚上有个男孩背着我跑了五里多路。当时我脸上的血把你的领子都弄脏了。”
“是啊!第二天害得我洗了好久也洗不干净。”
她站起来,端起酒杯说:“谢谢你!这句话我本来二十年前就该对你说的。”
林皓也站了起来,举起酒杯说:“不提了,都过去了!我也应该谢谢你,你让我在青葱岁月里做了一件今天想起来都觉得特牛逼的事。”
两人喝干了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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