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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柳成荫”来形容,当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做蟹黄汤包的时候,方天是直接提供材料的,却并没有把螃蟹给弄过来,更没整什么清蒸全蟹之类的,其张牙舞爪的样子,这些大人妇女小孩的,看了之后,还敢吃么?
那真是个问题!
再者,螃蟹这种东西,方天并不想让其传散开来,在毒蟹遍布的情况下,还是算了吧,弄不好就有人想效仿,然后效仿的出事了。
今晚,大院众人,就尝个鲜,也就可以了。
甚至连那个去除了麦麸的面粉,也是一样,今天之后,方天就会撤去筛箩,至于以后他们能否自己搞出来,方天就不管了。
不是秘技自珍。
这玩意儿也根本没什么好珍的。
而是以此地大众的饮食情况来看,若长吃去除麦麸的面粉,会吃出事来的。——本来就不吃菜,现在若连麦皮都不吃了,那不是妥妥的营养不良么?
这是“常识”,可是这个世界的人不知道。
许多时候,许多事情,总是一环扣着一环的,因为蔬菜没有普及,所以去麸面粉不能传开,就这么简单。——而若真的传开了,那方天也只有想办法来弥补修正这个bug了,这是他无法推卸的责任。
馒头,蟹黄汤包,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饼子,也就是把做馒头的料压扁,然后却不是放入蒸笼中蒸,而是放在铁板上烤,烤完一面转另一面,烤到两面发硬以至微微的焦黄。
饼子不是用来单独吃的,而是为了弄成“羊肉泡馍”。
这三样,算是主食吧,然后配菜,就两个了,一是涮羊肉,一是涮鱼片菌子蘑菇。
此季,正是大量花椒成熟的时节,花椒配上辣椒,麻辣汤锅,配上热油,被热火烧得滚旺,翻翻腾腾的,什么东西都还没涮,就让在场中人,直抽鼻子了。
相比以往,经常一整就是几十道菜的那种,今晚的饭菜式样其实很简单。
不是方天偷懒,而是这些,已经足够他们享受的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
当馒头做好的时候,不,还没好的时候,从大到小,就个个踮脚而待了,因为那香味真的很勾人。
酒的香,肉的香,以至蘑菇的香等等,这些或浓或淡的香,有人喜欢,有人无所谓,甚至有人讨厌,但纯正的小麦做成的馒头的香……
那种香味,能让人感到本能地满足与喜欢。
就连方天,都狠嗅了几口,因为这么纯正的麦香味,是在前世,他也没闻过的。
不过这种东西也就是趁热吃最好,等凉了,其魅力估计也就消散个差不多了。
欧文等人就是这么做的,馒头做好,才一揭下,还闪着热气呢,就有好几双大手伸过去了,拿起来就往嘴里送……
也不怕烫着。
怕烫的小家伙们,就只能急得跳脚了,围成圈站在揭放在桌上的蒸笼前,一个个伸手又缩手的,那表情神态煞是生动。
饿死鬼投胎不足以形容欧文等人接下来的穷形恶状,或许,和板砖牌黑面包比起来,这个确实能甩其十八条街吧,方天放任他们放开量吃,却只让小家伙们每人吃半个。
还有汤包呢!
汤包的特点是什么?皮薄,近乎于透明,馅多,占据了汤包的主体,汁鲜,至于鲜到什么程度,就要看各家功夫了,既名为汤包,其实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一个汤汁上。
但对于在场这些人来说,整个汤包,不论是皮,还是馅,还是汤汁,都是一种无法抵挡的存在。
当汤包出笼,然后在方天的示范下,挑开一个汤包,蟹肉晶莹,蟹黄灿烂,而香味浓郁的汁油从摊开的汤包中间,缓缓向着四边而溢的时候,别说一群小家伙了,就连好多大家伙,都在忍不住地吞着口水。
可是方天只给在场的每个大人准备了一个汤包,然后每个小家伙两个……U
,无心插柳柳成荫”来形容,当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做蟹黄汤包的时候,方天是直接提供材料的,却并没有把螃蟹给弄过来,更没整什么清蒸全蟹之类的,其张牙舞爪的样子,这些大人妇女小孩的,看了之后,还敢吃么?
那真是个问题!
再者,螃蟹这种东西,方天并不想让其传散开来,在毒蟹遍布的情况下,还是算了吧,弄不好就有人想效仿,然后效仿的出事了。
今晚,大院众人,就尝个鲜,也就可以了。
甚至连那个去除了麦麸的面粉,也是一样,今天之后,方天就会撤去筛箩,至于以后他们能否自己搞出来,方天就不管了。
不是秘技自珍。
这玩意儿也根本没什么好珍的。
而是以此地大众的饮食情况来看,若长吃去除麦麸的面粉,会吃出事来的。——本来就不吃菜,现在若连麦皮都不吃了,那不是妥妥的营养不良么?
这是“常识”,可是这个世界的人不知道。
许多时候,许多事情,总是一环扣着一环的,因为蔬菜没有普及,所以去麸面粉不能传开,就这么简单。——而若真的传开了,那方天也只有想办法来弥补修正这个bug了,这是他无法推卸的责任。
馒头,蟹黄汤包,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饼子,也就是把做馒头的料压扁,然后却不是放入蒸笼中蒸,而是放在铁板上烤,烤完一面转另一面,烤到两面发硬以至微微的焦黄。
饼子不是用来单独吃的,而是为了弄成“羊肉泡馍”。
这三样,算是主食吧,然后配菜,就两个了,一是涮羊肉,一是涮鱼片菌子蘑菇。
此季,正是大量花椒成熟的时节,花椒配上辣椒,麻辣汤锅,配上热油,被热火烧得滚旺,翻翻腾腾的,什么东西都还没涮,就让在场中人,直抽鼻子了。
相比以往,经常一整就是几十道菜的那种,今晚的饭菜式样其实很简单。
不是方天偷懒,而是这些,已经足够他们享受的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
当馒头做好的时候,不,还没好的时候,从大到小,就个个踮脚而待了,因为那香味真的很勾人。
酒的香,肉的香,以至蘑菇的香等等,这些或浓或淡的香,有人喜欢,有人无所谓,甚至有人讨厌,但纯正的小麦做成的馒头的香……
那种香味,能让人感到本能地满足与喜欢。
就连方天,都狠嗅了几口,因为这么纯正的麦香味,是在前世,他也没闻过的。
不过这种东西也就是趁热吃最好,等凉了,其魅力估计也就消散个差不多了。
欧文等人就是这么做的,馒头做好,才一揭下,还闪着热气呢,就有好几双大手伸过去了,拿起来就往嘴里送……
也不怕烫着。
怕烫的小家伙们,就只能急得跳脚了,围成圈站在揭放在桌上的蒸笼前,一个个伸手又缩手的,那表情神态煞是生动。
饿死鬼投胎不足以形容欧文等人接下来的穷形恶状,或许,和板砖牌黑面包比起来,这个确实能甩其十八条街吧,方天放任他们放开量吃,却只让小家伙们每人吃半个。
还有汤包呢!
汤包的特点是什么?皮薄,近乎于透明,馅多,占据了汤包的主体,汁鲜,至于鲜到什么程度,就要看各家功夫了,既名为汤包,其实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一个汤汁上。
但对于在场这些人来说,整个汤包,不论是皮,还是馅,还是汤汁,都是一种无法抵挡的存在。
当汤包出笼,然后在方天的示范下,挑开一个汤包,蟹肉晶莹,蟹黄灿烂,而香味浓郁的汁油从摊开的汤包中间,缓缓向着四边而溢的时候,别说一群小家伙了,就连好多大家伙,都在忍不住地吞着口水。
可是方天只给在场的每个大人准备了一个汤包,然后每个小家伙两个……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