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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有可能……在这个随地摄像头的年代秃叔你很快就会被警察叔叔抓到,再然后就会被扔进大牢……我不会被当做是共犯吧……
我已经开始忍不住要扶额了。想不到秃叔这个罪魁祸首居然比我还没有耐性,他眉头几乎要打成了一个死结,及其烦躁地说:“你到底起不起来!”
“……起。”我无力地回答。磨磨蹭蹭地套好裙子。是的,它宽大的简直就是一件风衣,不管是颜色还是造型都土的像巫师袍。我又数了数剩下的英镑,然后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悉数装进口袋。
“整理好了?”秃叔根本就是个无手人,开门从来都用脚。
“嗯,不过在回你那间鬼屋之前我先去买点生·活·用·品。”我一字一顿地说。诶,希望英国的物价不要太高。就在我一边担忧一边按照前台小姐的指点走向距离这家黑店最近的超市时,秃叔突然一把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大把英镑!
我彻底的傻了。
这、这家伙不止抢劫了成衣店,难道还顺带抢劫了成衣店的收银机?!秃叔你不要以为麻瓜世界没有麻布袋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抱着随时会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的担忧,我穿着一身崭新的“赃物”离开了超市。就算待会儿真被抓住,希望警察叔叔在没收财物和犯罪工具时能稍微体谅一下俺的少女心。一出门,发现秃叔正盯着一家琴行猛瞧。我心说不好,难道秃叔嫌英镑不够多抢的不够过瘾准备再来一次?连忙上去拉拉他的袖子:“秃叔,咱回家吧?”
他看了一眼我,眼神中充满疑问和警惕。
我只得勇敢的、真诚的、闪着星星眼企图感化这个想要当众抢劫的老疯子。
可是这个一心想要入魔的男人一点也不体谅我的心情,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走进了店。所幸的是这家伙没有一进店就套上丝袜掏出板砖征服店主之类的,他的眼神只是在各种乐器上打转,偶尔还会皱着眉头像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小孩子一般戳戳琴键。
“呃,请问先生您要点什么?”秃叔在店里转了好一会儿老板才匆匆赶到。英国人显然少有早起的习惯,这从老板仍然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眼睛睁不开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
他打着似乎怎么也打不完的呵欠走到秃叔面前,挤出一个还算友善的笑容。
“他就是随便看看,店主你去忙你的……”话还没有说完,秃子就单臂把我扯到后面:“你这里卖各种乐器?”
店主点点头。
秃叔想了一会儿,问:“有口琴卖么。”顿了片刻,在店主转身去柜台找时,这家伙突然补充了一句,“要最便宜的。”
囧。吃霸王餐的时候你就点最好最贵的,需要自己掏钱的时候就变得勤俭持家了么?
“你怎么突然想到要买这玩意儿?”那个店主口才极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凭他尚未完全清醒的大脑和三寸不烂之舌硬是说的秃叔买下了他店里最贵的那支口琴!秃叔掏钱
时那个窘迫哦,除了塞给我的那一把英镑之外,他还很有心眼儿的自己匝了点私房钱。不过大都是小面额的。看他胡乱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零钱和硬币的样子我突然很想笑。最后我们几乎用掉了身上三分之二的英镑才把那支墨绿色的口琴揣进秃叔兜儿里。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依然没有找到秃叔家的鬼屋,身上的英镑也不足以让我们去什么高级餐厅吃一顿,只好买了俩汉堡一人一个坐在街心公园的大树下啃。秃叔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汉堡,完全不知道怎么下口,看肚子早就饿的没边的我啃了一大口之后才嫌弃地说:“你的吃相真难看。”
行,你优雅,有本事你别吃啊。我懒得吐槽他,别过头去心中后悔着刚刚怎么没给他弄个吃起来会更加难看的巨无霸汉堡:“如果不是秃叔你坚持要买那支坑爹的口琴,我想我们
现在的确是可以不用摆出这么难看的吃相。”
沉默了好一会儿,就在我满足地舔舔嘴唇打算把包装纸塞到哪个垃圾桶里的时候,那家伙随意地把尚未拆封的汉堡放在地上,专注地看了片刻口琴:“看到这个会让我想起我的小时候。”
“是吗,那你们孤儿院待遇不错嘛,还教口琴啊。”我盯着他的汉堡说。
秃叔扫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反倒开始吹起了口琴。
他吹的不算糟糕,但更不能算好。没有明显的停顿,但是小的磕磕盼盼到处都是,而且还有些地方明显是吹漏了音。
他吹得很认真。
所以我也听的很认真。
我把脑袋枕在膝盖上,偏着头看秃叔。音符从他的唇角被吹奏出来,清逸如风温柔如水。有时候想想,如果他没有魔法、或者说如果没有那些不愉快的过去,他也许就会成为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没有大起、没有大落、没有辉煌、当然也没有低谷,只是平平凡凡地过完一生——也许很多人会不屑我的这种想法,但说真的,这种平淡未尝也不是一种幸福。
不过命运的大姨妈显然是不会让我们这么幸福的。嗯,那个大姨妈穿着一身碎布花裙子,她有着中年妇女常见的发福,胃部大概因为吃撑了而不自然地鼓着。“大姨妈”挎着篮子在我们面前站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诶,这俩孩子真可怜啊。”然后及其惋惜地掏了几个硬币扔在我们面前,扭头走了。
秃叔呆了。口琴里飘出一连串刺耳的音符。
“噗哈哈哈哈——”我笑得都要在地上打滚了,眼角带着泪的爬起来,站在原先那位大婶儿站过的地方自命优雅地扔下我们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一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叔,来一曲~”
“萧、铅、笔——”
诶呀,完了,他生气了。
就在我为自己的性命堪忧之时,突然有个人从花坛的另一边冲过来,抓起我那张五十面额的钞票和刚刚大婶施舍给我们的硬币就跑!
……我们这是……被抢劫了?
我叫萧铅笔,我认为所谓出来混总要还的就是——秃叔,你平日里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现在倒霉了吧╮(╯_╰)╭嘿,活该~
104_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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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有可能……在这个随地摄像头的年代秃叔你很快就会被警察叔叔抓到,再然后就会被扔进大牢……我不会被当做是共犯吧……
我已经开始忍不住要扶额了。想不到秃叔这个罪魁祸首居然比我还没有耐性,他眉头几乎要打成了一个死结,及其烦躁地说:“你到底起不起来!”
“……起。”我无力地回答。磨磨蹭蹭地套好裙子。是的,它宽大的简直就是一件风衣,不管是颜色还是造型都土的像巫师袍。我又数了数剩下的英镑,然后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悉数装进口袋。
“整理好了?”秃叔根本就是个无手人,开门从来都用脚。
“嗯,不过在回你那间鬼屋之前我先去买点生·活·用·品。”我一字一顿地说。诶,希望英国的物价不要太高。就在我一边担忧一边按照前台小姐的指点走向距离这家黑店最近的超市时,秃叔突然一把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大把英镑!
我彻底的傻了。
这、这家伙不止抢劫了成衣店,难道还顺带抢劫了成衣店的收银机?!秃叔你不要以为麻瓜世界没有麻布袋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抱着随时会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的担忧,我穿着一身崭新的“赃物”离开了超市。就算待会儿真被抓住,希望警察叔叔在没收财物和犯罪工具时能稍微体谅一下俺的少女心。一出门,发现秃叔正盯着一家琴行猛瞧。我心说不好,难道秃叔嫌英镑不够多抢的不够过瘾准备再来一次?连忙上去拉拉他的袖子:“秃叔,咱回家吧?”
他看了一眼我,眼神中充满疑问和警惕。
我只得勇敢的、真诚的、闪着星星眼企图感化这个想要当众抢劫的老疯子。
可是这个一心想要入魔的男人一点也不体谅我的心情,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走进了店。所幸的是这家伙没有一进店就套上丝袜掏出板砖征服店主之类的,他的眼神只是在各种乐器上打转,偶尔还会皱着眉头像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小孩子一般戳戳琴键。
“呃,请问先生您要点什么?”秃叔在店里转了好一会儿老板才匆匆赶到。英国人显然少有早起的习惯,这从老板仍然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眼睛睁不开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
他打着似乎怎么也打不完的呵欠走到秃叔面前,挤出一个还算友善的笑容。
“他就是随便看看,店主你去忙你的……”话还没有说完,秃子就单臂把我扯到后面:“你这里卖各种乐器?”
店主点点头。
秃叔想了一会儿,问:“有口琴卖么。”顿了片刻,在店主转身去柜台找时,这家伙突然补充了一句,“要最便宜的。”
囧。吃霸王餐的时候你就点最好最贵的,需要自己掏钱的时候就变得勤俭持家了么?
“你怎么突然想到要买这玩意儿?”那个店主口才极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凭他尚未完全清醒的大脑和三寸不烂之舌硬是说的秃叔买下了他店里最贵的那支口琴!秃叔掏钱
时那个窘迫哦,除了塞给我的那一把英镑之外,他还很有心眼儿的自己匝了点私房钱。不过大都是小面额的。看他胡乱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零钱和硬币的样子我突然很想笑。最后我们几乎用掉了身上三分之二的英镑才把那支墨绿色的口琴揣进秃叔兜儿里。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依然没有找到秃叔家的鬼屋,身上的英镑也不足以让我们去什么高级餐厅吃一顿,只好买了俩汉堡一人一个坐在街心公园的大树下啃。秃叔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汉堡,完全不知道怎么下口,看肚子早就饿的没边的我啃了一大口之后才嫌弃地说:“你的吃相真难看。”
行,你优雅,有本事你别吃啊。我懒得吐槽他,别过头去心中后悔着刚刚怎么没给他弄个吃起来会更加难看的巨无霸汉堡:“如果不是秃叔你坚持要买那支坑爹的口琴,我想我们
现在的确是可以不用摆出这么难看的吃相。”
沉默了好一会儿,就在我满足地舔舔嘴唇打算把包装纸塞到哪个垃圾桶里的时候,那家伙随意地把尚未拆封的汉堡放在地上,专注地看了片刻口琴:“看到这个会让我想起我的小时候。”
“是吗,那你们孤儿院待遇不错嘛,还教口琴啊。”我盯着他的汉堡说。
秃叔扫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反倒开始吹起了口琴。
他吹的不算糟糕,但更不能算好。没有明显的停顿,但是小的磕磕盼盼到处都是,而且还有些地方明显是吹漏了音。
他吹得很认真。
所以我也听的很认真。
我把脑袋枕在膝盖上,偏着头看秃叔。音符从他的唇角被吹奏出来,清逸如风温柔如水。有时候想想,如果他没有魔法、或者说如果没有那些不愉快的过去,他也许就会成为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没有大起、没有大落、没有辉煌、当然也没有低谷,只是平平凡凡地过完一生——也许很多人会不屑我的这种想法,但说真的,这种平淡未尝也不是一种幸福。
不过命运的大姨妈显然是不会让我们这么幸福的。嗯,那个大姨妈穿着一身碎布花裙子,她有着中年妇女常见的发福,胃部大概因为吃撑了而不自然地鼓着。“大姨妈”挎着篮子在我们面前站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诶,这俩孩子真可怜啊。”然后及其惋惜地掏了几个硬币扔在我们面前,扭头走了。
秃叔呆了。口琴里飘出一连串刺耳的音符。
“噗哈哈哈哈——”我笑得都要在地上打滚了,眼角带着泪的爬起来,站在原先那位大婶儿站过的地方自命优雅地扔下我们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一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叔,来一曲~”
“萧、铅、笔——”
诶呀,完了,他生气了。
就在我为自己的性命堪忧之时,突然有个人从花坛的另一边冲过来,抓起我那张五十面额的钞票和刚刚大婶施舍给我们的硬币就跑!
……我们这是……被抢劫了?
我叫萧铅笔,我认为所谓出来混总要还的就是——秃叔,你平日里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现在倒霉了吧╮(╯_╰)╭嘿,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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