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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但也不是多珍贵。用它制作的续阳丹只能延续一个快到命限的修士二十年寿命,这个时间对有的人来说太短,便如鸡肋一般无用;可是,对有些人,如老国师这样的,二十年的生命已经相当可观了,他能做的的事情很多了。
老国师当下就欣喜若狂的接过玉匣子,含泪叩头道:“谢过前辈的救命之恩!”
车施见他这老脸洒泪的模样,咧了咧嘴,道:“只是续阳草而已,并非续阳丹,你不用如此,只要将你手头里的那本游记给我,咱们也算是两清了!”
老国师赶紧起身,一边道:“应该的,应该的!有这续阳草已是万幸了~”一边挪步到角落里的书架子旁,踮着脚尖,从最顶层处找出一个深蓝色的书匣子,翻出一本蓝皮的旧书。
车施连忙接过来,一目十行,翻看了一下,虽然是俗世的文字,但从那第一二页的作者自序中了解到,这确实是一位已经筑基初期的无名氏所撰。
她将这书放入腰间的储物袋中,对着老国师盯过来的热切的目光,道:“行了,咱两已无因果,这俗世间也不是个长待的地方,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人一闪身,就没影了。
把这个老头子国师看的眼馋不已,只能羡慕一下了。说来,此番得了续阳草,他就可以安心的炼制续阳丹了,真是老天不负,他日总也有他云吉腾云驾雾腰挂乾坤之时。
……
且说这日陪着弟弟柳笛用完早饭,其实是他在一边看着弟弟吃,他这身子是吃进东西也会难受的吐掉的。随后,他便带着柳笛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些好衣物换上,钱是够多的,自从跟了车施,就没有为这些阿堵物烦心过。有时候,他常常想,如果自己能够早一点死掉遇到主人,该多好,他的家人就不会这样屈辱的苟且偷生了……
给柳笛打扮的就像曾经的柳笙一样光鲜亮丽,宝蓝色的锦衣,乌黑缎面的高脚皂靴,一左一右十足气派又讲究的玉佩,头上戴着少年人如今最时兴的冠样。金子做的底冠身缀上许多的宝石,和他那时候的玉冠样式完全不同,显得十分奢华贵气。他看着弟弟欢喜的模样,就好像回到了自己被祖母母亲和丫鬟们围拥着细细打扮的时候,多么热闹,多么喜庆啊。
白梅笙现在因为已是女儿身了,只好配合着穿了一套永远也不会在女人的世界里消失的襦裙,是半臂样式,乳粉色的上好面料,配上精致的面孔,使得他整个人就像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一样鲜嫩美丽。然而,对他来说,这个身体十足的讨厌,僵硬都罢了,关键是个女人的身子,但是没办法,他如今只能住在这里头,据主人说,这样适合养魂。
美丽的女子板着一张脸,也能透出一种另一番极为吸引人的魅力,面对其他人的打量,他只有带上帷帽,才能舒服一点。
又去香纸货行买了一篮子的祭祀用品,他便带着弟弟来到城外西山的荒陵,那里是埋葬无家可归的流浪人的乱葬岗。而他父亲,一朝太尉,执掌兵马大权的镇国公,死后不得入祖坟,竟是与这些人为伍,可叹可悲。
行了两里路,在柳笛气喘吁吁的时候,终于来到一处长满荒草的坟前,简单的连个墓碑都没立的小土丘,旁边还有一个相同待遇的坟墓,那是姐姐柳琴的。
柳笛在五年前才刚刚三岁,对这一切都是不清楚的,只听娘亲说起过城外葬着父亲和姐姐,实则,他对柳家曾经繁华的一切都不记得。
白梅笙两眼含泪的在坟前站了一会儿,遂将东西一一摆好,转头吩咐弟弟道:“笛儿,快来拜见父亲!”(未完待续。)
见,但也不是多珍贵。用它制作的续阳丹只能延续一个快到命限的修士二十年寿命,这个时间对有的人来说太短,便如鸡肋一般无用;可是,对有些人,如老国师这样的,二十年的生命已经相当可观了,他能做的的事情很多了。
老国师当下就欣喜若狂的接过玉匣子,含泪叩头道:“谢过前辈的救命之恩!”
车施见他这老脸洒泪的模样,咧了咧嘴,道:“只是续阳草而已,并非续阳丹,你不用如此,只要将你手头里的那本游记给我,咱们也算是两清了!”
老国师赶紧起身,一边道:“应该的,应该的!有这续阳草已是万幸了~”一边挪步到角落里的书架子旁,踮着脚尖,从最顶层处找出一个深蓝色的书匣子,翻出一本蓝皮的旧书。
车施连忙接过来,一目十行,翻看了一下,虽然是俗世的文字,但从那第一二页的作者自序中了解到,这确实是一位已经筑基初期的无名氏所撰。
她将这书放入腰间的储物袋中,对着老国师盯过来的热切的目光,道:“行了,咱两已无因果,这俗世间也不是个长待的地方,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人一闪身,就没影了。
把这个老头子国师看的眼馋不已,只能羡慕一下了。说来,此番得了续阳草,他就可以安心的炼制续阳丹了,真是老天不负,他日总也有他云吉腾云驾雾腰挂乾坤之时。
……
且说这日陪着弟弟柳笛用完早饭,其实是他在一边看着弟弟吃,他这身子是吃进东西也会难受的吐掉的。随后,他便带着柳笛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些好衣物换上,钱是够多的,自从跟了车施,就没有为这些阿堵物烦心过。有时候,他常常想,如果自己能够早一点死掉遇到主人,该多好,他的家人就不会这样屈辱的苟且偷生了……
给柳笛打扮的就像曾经的柳笙一样光鲜亮丽,宝蓝色的锦衣,乌黑缎面的高脚皂靴,一左一右十足气派又讲究的玉佩,头上戴着少年人如今最时兴的冠样。金子做的底冠身缀上许多的宝石,和他那时候的玉冠样式完全不同,显得十分奢华贵气。他看着弟弟欢喜的模样,就好像回到了自己被祖母母亲和丫鬟们围拥着细细打扮的时候,多么热闹,多么喜庆啊。
白梅笙现在因为已是女儿身了,只好配合着穿了一套永远也不会在女人的世界里消失的襦裙,是半臂样式,乳粉色的上好面料,配上精致的面孔,使得他整个人就像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一样鲜嫩美丽。然而,对他来说,这个身体十足的讨厌,僵硬都罢了,关键是个女人的身子,但是没办法,他如今只能住在这里头,据主人说,这样适合养魂。
美丽的女子板着一张脸,也能透出一种另一番极为吸引人的魅力,面对其他人的打量,他只有带上帷帽,才能舒服一点。
又去香纸货行买了一篮子的祭祀用品,他便带着弟弟来到城外西山的荒陵,那里是埋葬无家可归的流浪人的乱葬岗。而他父亲,一朝太尉,执掌兵马大权的镇国公,死后不得入祖坟,竟是与这些人为伍,可叹可悲。
行了两里路,在柳笛气喘吁吁的时候,终于来到一处长满荒草的坟前,简单的连个墓碑都没立的小土丘,旁边还有一个相同待遇的坟墓,那是姐姐柳琴的。
柳笛在五年前才刚刚三岁,对这一切都是不清楚的,只听娘亲说起过城外葬着父亲和姐姐,实则,他对柳家曾经繁华的一切都不记得。
白梅笙两眼含泪的在坟前站了一会儿,遂将东西一一摆好,转头吩咐弟弟道:“笛儿,快来拜见父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