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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兽人时,他已经用带着尖刺的烛台杀了三个人类保镖,并放出了很多牢笼中的野兽,包括瑞德。火焰、浓烟、尖叫的人类和野兽,整个马戏团乱成了一团。
瑞德原本是不太想跑的,但是安吉儿却跑了,它想去追它,却在慌乱之中追丢了。
离开了马戏团,瑞德只能自己谋生。但是野外却并不总能找到食物,所以它有时也会趁着夜色去一些人类村庄里偷东西。抓几只鸡,偷一只羊,或者拿走放在窗户下的热腾腾的苹果派。
但是瑞德的体型注定它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小偷,哪怕有夜色的掩护,它也经常被发现,然后被人类追的到处跑。有时瑞德被追急了也会反身和那些人类战斗,托马戏团那段经历的福,瑞德会使用木棒,而且使的还不错,所以有时它也会将追击者打的到处跑。
瑞德能够打赢那些村庄里的村民们,但是面对人类冒险者,它的身手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为关键的是,它从来都是孤军奋战,而那些人类冒险者,却多是协同作战。
打不过又跑不掉该怎么办?瑞德只能将大棒扔掉,跪在地上表示投降,这个动作它在马戏团演出时曾用过无数次,所以做的时候很是熟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
瑞德用颇为流利的通用语祈求那些冒险者能饶自己一命,并表示自己可以做当他们的奴隶,只要他们管饭就行。而那些冒险者们也果然如它所愿一般饶了它一命。
这不奇怪,一个会说通用语,能够交流,还会跪地求饶的熊地精可着实是个稀罕货,直接杀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
瑞德原本希望自己能再次被卖到马戏团中,那里的工作它都熟悉,做起来也得心应手,至少比小偷熟练,但是那些冒险者并没有这么做。
他们训练了它,让它加入到了那个名叫‘狩猎号角’的冒险者团队中。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
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
出来的兽人时,他已经用带着尖刺的烛台杀了三个人类保镖,并放出了很多牢笼中的野兽,包括瑞德。火焰、浓烟、尖叫的人类和野兽,整个马戏团乱成了一团。
瑞德原本是不太想跑的,但是安吉儿却跑了,它想去追它,却在慌乱之中追丢了。
离开了马戏团,瑞德只能自己谋生。但是野外却并不总能找到食物,所以它有时也会趁着夜色去一些人类村庄里偷东西。抓几只鸡,偷一只羊,或者拿走放在窗户下的热腾腾的苹果派。
但是瑞德的体型注定它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小偷,哪怕有夜色的掩护,它也经常被发现,然后被人类追的到处跑。有时瑞德被追急了也会反身和那些人类战斗,托马戏团那段经历的福,瑞德会使用木棒,而且使的还不错,所以有时它也会将追击者打的到处跑。
瑞德能够打赢那些村庄里的村民们,但是面对人类冒险者,它的身手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为关键的是,它从来都是孤军奋战,而那些人类冒险者,却多是协同作战。
打不过又跑不掉该怎么办?瑞德只能将大棒扔掉,跪在地上表示投降,这个动作它在马戏团演出时曾用过无数次,所以做的时候很是熟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娴熟。
瑞德用颇为流利的通用语祈求那些冒险者能饶自己一命,并表示自己可以做当他们的奴隶,只要他们管饭就行。而那些冒险者们也果然如它所愿一般饶了它一命。
这不奇怪,一个会说通用语,能够交流,还会跪地求饶的熊地精可着实是个稀罕货,直接杀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
瑞德原本希望自己能再次被卖到马戏团中,那里的工作它都熟悉,做起来也得心应手,至少比小偷熟练,但是那些冒险者并没有这么做。
他们训练了它,让它加入到了那个名叫‘狩猎号角’的冒险者团队中。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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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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