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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暗杀(2)
在汉娜的黑名单上,来美国的必杀之人,排第一位的既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也不是曼哈顿工程的组织者奥本海曼。79阅这两人虽然是名气极大的历史名人,却不是不可替代的。
汉娜最想杀的美国人,是fbi联邦调查局的局长,埃德加·胡佛。
埃德加·胡佛,美国联邦调查局第一任局长,任职长达48年。在那48年里,美国换了8位总统,16位总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名叫j·埃德加·胡佛。
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领导都无法超越,胡佛在这位置一直坐到死。作为一个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他的名气远远超过超级巨星,权势让总统也是望尘莫及。他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一度被无数的美国人认为是美国的保卫者。他和希特勒一样,都是这个时代无人可以替代的人物。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的大萧条时代,可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危险的时代,一方面,城市里,大量工厂破产,大批的工人失业。在农村,大量中小农场主和农户纷纷破产,整个美国中下层可谓是危机重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军队,一大批退役的一战老兵因为生活所迫,甚至在1932年,也就是现在,爆发了著名华盛顿老兵事件。此外,美国治安也是一塌糊涂,黑社会黑帮横行,端着“芝加哥打字机”打劫银行更是这个时代著名“美国特色”之一。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个时代银行经常因债务纠纷将农民搞得家破人亡,大众对银行的被抢劫行为大都认为是正义的。这种观念甚至发展到人们把许多这样的亡命之徒当作是民间英雄。(这一点和后世的天朝某些部门的社会处境何其相似,大家明白的)
后世提起1932年美国时,提到华盛顿老兵事件时,常有人半开玩笑地感叹:“就差一声炮响,一战的老兵冲进白宫进行布尔什维克革命,当时的美国,离这种境地就只差一步了。”
罗斯福上台前的美国,正处于危机重重的最危险时刻,而在胡佛领导下的联邦调查局,却是帮助美国消弥各种危机的最有力的专政机器之一。在胡佛的铁腕出击下,接连破获了几件轰动美国的银行抢劫大案,许多著名银行抢劫犯更被其领导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击毙。而那些会对美国造成威胁的国内不稳份子,也在他的重点监控和强力压制下,或者被迫地“老老实实”起来,或者直接地被人间蒸发。
在汉娜和林汉看来,美国最危险的人物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而是这个站在“阴影”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干掉胡佛,将来萨菲罗斯教在美国的行动的安全性更是大增。至于除掉他和罗斯福,会让美国大乱甚至暴发赤色革命什么的,林汉从来就没有这样幻想过。
三十年代初的美国,离赤色革命只差一步,但这一步,却是相当遥远的一步,也是最难走的一步。美国和沙俄不同,资本家的力量太强大,国家的暴力机关更是牢牢掌控着这个国家,干掉几个关键人物,并不能真正地影响美国的走向。
对于美国,林汉自己的评价是:“一切,只能象蚂蚁啃树一般地,慢慢来,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布局,任何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极不现实的。”
和公众人物罗斯福相比,胡佛行踪诡异,身边的保护力量周密。以汉娜的力量,要用狙击的手段清除他并不难,但困难的却是把握他的行踪,而且事后还不能留下痕迹。事实上,在干掉罗斯福前,汉娜和林汉最举棋不定的问题,就是先干掉胡佛还是先干掉罗斯福。
考虑到胡佛的行踪太难把握,两人最终还是把第一目标放在了罗斯福身上,至于胡佛......针对他清除计划,林汉决定参考在南京杀死徐恩增时用过的手段。
发生在希尔顿酒店的谋杀事件,轰动了整个美国。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罗斯福加带着整个竞选班子,居然在美国的土地上被人集体谋杀,如此惊天大案,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怎么可能不亲临现场?
干掉罗斯福后,萨菲罗斯号并没有离开洛衫矶,反而是在离凶案现... -->>
第六十一章暗杀(2)
在汉娜的黑名单上,来美国的必杀之人,排第一位的既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也不是曼哈顿工程的组织者奥本海曼。79阅这两人虽然是名气极大的历史名人,却不是不可替代的。
汉娜最想杀的美国人,是fbi联邦调查局的局长,埃德加·胡佛。
埃德加·胡佛,美国联邦调查局第一任局长,任职长达48年。在那48年里,美国换了8位总统,16位总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名叫j·埃德加·胡佛。
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领导都无法超越,胡佛在这位置一直坐到死。作为一个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他的名气远远超过超级巨星,权势让总统也是望尘莫及。他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一度被无数的美国人认为是美国的保卫者。他和希特勒一样,都是这个时代无人可以替代的人物。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的大萧条时代,可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危险的时代,一方面,城市里,大量工厂破产,大批的工人失业。在农村,大量中小农场主和农户纷纷破产,整个美国中下层可谓是危机重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军队,一大批退役的一战老兵因为生活所迫,甚至在1932年,也就是现在,爆发了著名华盛顿老兵事件。此外,美国治安也是一塌糊涂,黑社会黑帮横行,端着“芝加哥打字机”打劫银行更是这个时代著名“美国特色”之一。
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个时代银行经常因债务纠纷将农民搞得家破人亡,大众对银行的被抢劫行为大都认为是正义的。这种观念甚至发展到人们把许多这样的亡命之徒当作是民间英雄。(这一点和后世的天朝某些部门的社会处境何其相似,大家明白的)
后世提起1932年美国时,提到华盛顿老兵事件时,常有人半开玩笑地感叹:“就差一声炮响,一战的老兵冲进白宫进行布尔什维克革命,当时的美国,离这种境地就只差一步了。”
罗斯福上台前的美国,正处于危机重重的最危险时刻,而在胡佛领导下的联邦调查局,却是帮助美国消弥各种危机的最有力的专政机器之一。在胡佛的铁腕出击下,接连破获了几件轰动美国的银行抢劫大案,许多著名银行抢劫犯更被其领导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击毙。而那些会对美国造成威胁的国内不稳份子,也在他的重点监控和强力压制下,或者被迫地“老老实实”起来,或者直接地被人间蒸发。
在汉娜和林汉看来,美国最危险的人物不是未来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而是这个站在“阴影”中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干掉胡佛,将来萨菲罗斯教在美国的行动的安全性更是大增。至于除掉他和罗斯福,会让美国大乱甚至暴发赤色革命什么的,林汉从来就没有这样幻想过。
三十年代初的美国,离赤色革命只差一步,但这一步,却是相当遥远的一步,也是最难走的一步。美国和沙俄不同,资本家的力量太强大,国家的暴力机关更是牢牢掌控着这个国家,干掉几个关键人物,并不能真正地影响美国的走向。
对于美国,林汉自己的评价是:“一切,只能象蚂蚁啃树一般地,慢慢来,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布局,任何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极不现实的。”
和公众人物罗斯福相比,胡佛行踪诡异,身边的保护力量周密。以汉娜的力量,要用狙击的手段清除他并不难,但困难的却是把握他的行踪,而且事后还不能留下痕迹。事实上,在干掉罗斯福前,汉娜和林汉最举棋不定的问题,就是先干掉胡佛还是先干掉罗斯福。
考虑到胡佛的行踪太难把握,两人最终还是把第一目标放在了罗斯福身上,至于胡佛......针对他清除计划,林汉决定参考在南京杀死徐恩增时用过的手段。
发生在希尔顿酒店的谋杀事件,轰动了整个美国。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罗斯福加带着整个竞选班子,居然在美国的土地上被人集体谋杀,如此惊天大案,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怎么可能不亲临现场?
干掉罗斯福后,萨菲罗斯号并没有离开洛衫矶,反而是在离凶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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