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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宋朝夕刚嚼完几片仙草,她本想省着给容璟用的,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府,便摘了几片吃了吃,仙草的美容功效很是厉害,她自己都觉得肌肤白的发光,剔透莹白,似饱满的珍珠。
她把仙草当零食吃,用袖子挡着又扔了几片放入嘴里。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等她身子治好,治好除去宋朝夕,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到时候她既有了孩子,又有了世子夫人的尊贵,更能得到手镯,岂不是一举多得?
宋朝颜越想便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手镯她可以不急,左右都是自己的,或早或晚而已,当务之急是要把宋朝夕抓在自己掌心里。
只是,她还是很想要那个手镯,变美的诱惑太大了,像有瘾一般,只要她想到自己能美若天仙,便恨不得今夜就冲入宋朝夕院中,把那手镯抢回来。
宋丰茂今日休沐,按照侯府的规矩,今日侯府所有人要一起用餐,大厨房从早上就开始采买准备,因为人手不够,几个小厨房的人也被叫去做帮手,这是宋朝夕回府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用餐,下傍晚时,她梳妆打扮了一番,便打了个哈欠朝大堂去了。
大堂内坐满了人,宋朝夕远远看到一个眉目清俊的中年男人坐在老太太右手边的圈椅上,他穿一件藏蓝色杭绸直裰,刺绣短靴,虽然有些年纪,却依旧瘦高,不似一般男人身体发福,宋朝颜和宋嘉良正站在他身后,不知道宋朝颜撒娇说了什么,他忽然面露笑意,满脸疼爱不似作假,好像感觉到宋朝夕的注视,他看过来,神色平淡漠然,竟像在看个陌生人,没什么太大反应,那一刻宋朝夕第一次深刻感觉到自己被排挤在这个家之外。
她朝前走了几步,神态同样淡然,礼数却周全地行了礼。
“朝夕给祖母、大伯、婶婶、父亲、母亲请安……”
她明明挑不出一点错,可宋丰茂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宋朝夕第一次见到他,不觉得惊讶惊喜就算了,还把他混在一干人里一起叫,就好像他跟其他长辈没什么不同。
宋丰茂忽而明白沈氏的感受,他们没把宋朝夕放在眼里,人家好像也没把他们当回事,毕竟是在朝为官的人,一瞬间的波动并没有反应在脸上,他淡声道:“既然回来,就要好好听长辈的话,切不可任性歪缠。”
宋朝夕不做声,就这样低着头维持着敬礼的姿势,明明一句话没应,可她态度恭顺,一点挑不出错来,在旁人看来,倒像是怕父亲责备,吓得连大话都不敢说。
宋丰茂皱了眉,他总觉得宋朝夕不回答,是因为懒得应对,是因为她心里不以为然。
正要训斥,坐在老太太左侧的宋元忠面露温和,笑呵呵道:“扬州水土果然养人,朝夕倒是生的很好。”
他不当官,平日花天酒地,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说这话只是纯粹表达自己对侄女容貌的夸赞,却不曾想,宋朝夕和宋朝颜长的一样,夸宋朝夕生得好,不就是在说宋朝颜生的不好?偏偏他是大哥,老太太的儿子再不... -->>
第 18 章
宋朝夕刚嚼完几片仙草,她本想省着给容璟用的,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府,便摘了几片吃了吃,仙草的美容功效很是厉害,她自己都觉得肌肤白的发光,剔透莹白,似饱满的珍珠。
她把仙草当零食吃,用袖子挡着又扔了几片放入嘴里。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等她身子治好,治好除去宋朝夕,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到时候她既有了孩子,又有了世子夫人的尊贵,更能得到手镯,岂不是一举多得?
宋朝颜越想便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手镯她可以不急,左右都是自己的,或早或晚而已,当务之急是要把宋朝夕抓在自己掌心里。
只是,她还是很想要那个手镯,变美的诱惑太大了,像有瘾一般,只要她想到自己能美若天仙,便恨不得今夜就冲入宋朝夕院中,把那手镯抢回来。
宋丰茂今日休沐,按照侯府的规矩,今日侯府所有人要一起用餐,大厨房从早上就开始采买准备,因为人手不够,几个小厨房的人也被叫去做帮手,这是宋朝夕回府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用餐,下傍晚时,她梳妆打扮了一番,便打了个哈欠朝大堂去了。
大堂内坐满了人,宋朝夕远远看到一个眉目清俊的中年男人坐在老太太右手边的圈椅上,他穿一件藏蓝色杭绸直裰,刺绣短靴,虽然有些年纪,却依旧瘦高,不似一般男人身体发福,宋朝颜和宋嘉良正站在他身后,不知道宋朝颜撒娇说了什么,他忽然面露笑意,满脸疼爱不似作假,好像感觉到宋朝夕的注视,他看过来,神色平淡漠然,竟像在看个陌生人,没什么太大反应,那一刻宋朝夕第一次深刻感觉到自己被排挤在这个家之外。
她朝前走了几步,神态同样淡然,礼数却周全地行了礼。
“朝夕给祖母、大伯、婶婶、父亲、母亲请安……”
她明明挑不出一点错,可宋丰茂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宋朝夕第一次见到他,不觉得惊讶惊喜就算了,还把他混在一干人里一起叫,就好像他跟其他长辈没什么不同。
宋丰茂忽而明白沈氏的感受,他们没把宋朝夕放在眼里,人家好像也没把他们当回事,毕竟是在朝为官的人,一瞬间的波动并没有反应在脸上,他淡声道:“既然回来,就要好好听长辈的话,切不可任性歪缠。”
宋朝夕不做声,就这样低着头维持着敬礼的姿势,明明一句话没应,可她态度恭顺,一点挑不出错来,在旁人看来,倒像是怕父亲责备,吓得连大话都不敢说。
宋丰茂皱了眉,他总觉得宋朝夕不回答,是因为懒得应对,是因为她心里不以为然。
正要训斥,坐在老太太左侧的宋元忠面露温和,笑呵呵道:“扬州水土果然养人,朝夕倒是生的很好。”
他不当官,平日花天酒地,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说这话只是纯粹表达自己对侄女容貌的夸赞,却不曾想,宋朝夕和宋朝颜长的一样,夸宋朝夕生得好,不就是在说宋朝颜生的不好?偏偏他是大哥,老太太的儿子再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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