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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马晓风默默的向自己身上撒上了一些白酒,而后又在房屋表面也倒上了一些,酒精这玩意是变异生物非常厌恶的东西,当这栋房子充满酒气之后,变异兽一般是不会靠近的,这一点是马晓风无意中的一大发现,那是在几天前,他发现了两公里外有一个加油站,里面商店里的东西还都好好保存着,虽然里面显得很混乱显然有人曾在这里急匆匆的收集过物资,不过那个人不知怎的拿走的东西很有限,绝大部分都还在。马晓风决定要将那些东西一点不剩的全搜罗回来,里面有一些火腿肠泡面,面包什么的也能改善下生活,从前爸妈还在的时候每天都会做不错的饭菜,他除了小时候对这些简单的食物感到有兴趣之后,越是长大对这些就越是淡漠了。
但是浩劫之后天天吃玉米糊糊已经让他难以忍受,所以想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反而口水止不住的流,特别是晴晴,如果能弄点零食让她开心开心也好,这么小的小孩,每天吃着只放一点盐巴的玉米糊糊,马晓风都有些看不下去,四下的地里确实还有些零零散散的蔬菜可以摘,不过马晓风实在厨艺有限,完全不懂料理,现在想来自己都觉得羞愧,早知如此应该和老妈多学两手。
话回正题,马晓风打定主意一定要对加油站来一个大扫荡,顺带若能搞到一些汽油那就更棒了,他之前可是没少偷着开老爸的车。说干就干,趁着大白天,他骑了一辆三轮车,小小心心的上路,一路倒也平静无事的到了加油站,就在他满心欢喜认为这一次行动近乎圆满的时候,两个行走得踉踉跄跄人却突然出现在加油站售卖店的玻璃门外,发红的双目如同凝固的血珠,死死地盯住了马晓风的一举一动。
一下子面对两个,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要做到每一个都一击必杀然后不让自己受伤太难了,况且这两个家伙挺着两个啤酒肚,跟马晓凤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这该怎么办。
两个丧尸也许起初也只是为了求个阴凉,本能之下就找到了加油站这个地方,并不是被自己吸引过来了,可是既然遇上了就算他装作什么都没发生,那两货可不会自己找个角落就好好呆着。
玻璃门很快就被两个相扑选手撞开,然后嘶吼着冲了进来,马晓风也顾不得太多,眼看身旁的架子上面有几瓶酒就二话不说抓过来就朝两胖子扔过去,然后踢倒一个货架,猛地提着斧头向前冲去。
意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本来是近乎必死的局面,就算马晓风能干掉一个,同时只怕另一个也会扑上来把他压倒,随便扔个东西确实伤害不够啊,可是却见那瓶酒在两胖子之中的一个的头上炸碎开来,顿时售卖店内浓郁的酒味让人竟有一丝醉意,随着这气味越发浓烈,那两货竟转身就走,先前凶猛的气势不复存在。
如此一来,反而是马晓风愣在了当场,这短短一个月里,变异生物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他们无比嗜血,无比凶残,就像是莽荒中的怪物,凡是鲜活的血肉总会被它们吞噬,唯独这一刻,他们竟然忍住了骨子里的饥饿,被一瓶酒砸的落荒而逃,真叫人难以置信。
当马晓风回过神来,汗水已经将衬衫完全浸透,浑身黏黏糊糊却也爽快!少年人本来观察力也不弱,一番分析想来想去似乎就是这酒有几分奇怪,之后的几天马晓风便找到几只落单的身材娇小的丧尸做了几次试验,结果发现,酒精这玩意浓度越高就越会让丧尸退避三舍,实在是外出冒险的必备之物,家里面自然也不可少。
晴晴的老爸好像是颇喜欢喝酒的男人,家里放了几箱茅台不说,就是泡酒也有不少,以前不当回事,现在马晓风都一一的把它们密封好,要是都挥发完了这可得让他心疼死。
这些东西在这种时刻就应当发挥作用,房顶上,马晓风撒了一瓶酒之后,又拿出一个大盆,往里面又倒了两瓶,让酒精在阳光暴晒之下持续挥发,周围都是酒气,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又探出头去查看玉米地里的情形。
这一看之下,心里越发紧了,玉米地边上的男男女女已经顾不得还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更顾不得还满地散乱着的衣物,纷纷惊叫着朝自己这个方向过来了,而那在玉米地中排山倒海的怪物也显出了身形。
“这···我的妈呀···。我就知道你们作死,还是花样作死,可我没想到你们作死可以这么彻底。”马晓风见后也倒吸一口冷气,忍不住的惊叹!
p; 马晓风默默的向自己身上撒上了一些白酒,而后又在房屋表面也倒上了一些,酒精这玩意是变异生物非常厌恶的东西,当这栋房子充满酒气之后,变异兽一般是不会靠近的,这一点是马晓风无意中的一大发现,那是在几天前,他发现了两公里外有一个加油站,里面商店里的东西还都好好保存着,虽然里面显得很混乱显然有人曾在这里急匆匆的收集过物资,不过那个人不知怎的拿走的东西很有限,绝大部分都还在。马晓风决定要将那些东西一点不剩的全搜罗回来,里面有一些火腿肠泡面,面包什么的也能改善下生活,从前爸妈还在的时候每天都会做不错的饭菜,他除了小时候对这些简单的食物感到有兴趣之后,越是长大对这些就越是淡漠了。
但是浩劫之后天天吃玉米糊糊已经让他难以忍受,所以想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反而口水止不住的流,特别是晴晴,如果能弄点零食让她开心开心也好,这么小的小孩,每天吃着只放一点盐巴的玉米糊糊,马晓风都有些看不下去,四下的地里确实还有些零零散散的蔬菜可以摘,不过马晓风实在厨艺有限,完全不懂料理,现在想来自己都觉得羞愧,早知如此应该和老妈多学两手。
话回正题,马晓风打定主意一定要对加油站来一个大扫荡,顺带若能搞到一些汽油那就更棒了,他之前可是没少偷着开老爸的车。说干就干,趁着大白天,他骑了一辆三轮车,小小心心的上路,一路倒也平静无事的到了加油站,就在他满心欢喜认为这一次行动近乎圆满的时候,两个行走得踉踉跄跄人却突然出现在加油站售卖店的玻璃门外,发红的双目如同凝固的血珠,死死地盯住了马晓风的一举一动。
一下子面对两个,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要做到每一个都一击必杀然后不让自己受伤太难了,况且这两个家伙挺着两个啤酒肚,跟马晓凤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这该怎么办。
两个丧尸也许起初也只是为了求个阴凉,本能之下就找到了加油站这个地方,并不是被自己吸引过来了,可是既然遇上了就算他装作什么都没发生,那两货可不会自己找个角落就好好呆着。
玻璃门很快就被两个相扑选手撞开,然后嘶吼着冲了进来,马晓风也顾不得太多,眼看身旁的架子上面有几瓶酒就二话不说抓过来就朝两胖子扔过去,然后踢倒一个货架,猛地提着斧头向前冲去。
意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本来是近乎必死的局面,就算马晓风能干掉一个,同时只怕另一个也会扑上来把他压倒,随便扔个东西确实伤害不够啊,可是却见那瓶酒在两胖子之中的一个的头上炸碎开来,顿时售卖店内浓郁的酒味让人竟有一丝醉意,随着这气味越发浓烈,那两货竟转身就走,先前凶猛的气势不复存在。
如此一来,反而是马晓风愣在了当场,这短短一个月里,变异生物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他们无比嗜血,无比凶残,就像是莽荒中的怪物,凡是鲜活的血肉总会被它们吞噬,唯独这一刻,他们竟然忍住了骨子里的饥饿,被一瓶酒砸的落荒而逃,真叫人难以置信。
当马晓风回过神来,汗水已经将衬衫完全浸透,浑身黏黏糊糊却也爽快!少年人本来观察力也不弱,一番分析想来想去似乎就是这酒有几分奇怪,之后的几天马晓风便找到几只落单的身材娇小的丧尸做了几次试验,结果发现,酒精这玩意浓度越高就越会让丧尸退避三舍,实在是外出冒险的必备之物,家里面自然也不可少。
晴晴的老爸好像是颇喜欢喝酒的男人,家里放了几箱茅台不说,就是泡酒也有不少,以前不当回事,现在马晓风都一一的把它们密封好,要是都挥发完了这可得让他心疼死。
这些东西在这种时刻就应当发挥作用,房顶上,马晓风撒了一瓶酒之后,又拿出一个大盆,往里面又倒了两瓶,让酒精在阳光暴晒之下持续挥发,周围都是酒气,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又探出头去查看玉米地里的情形。
这一看之下,心里越发紧了,玉米地边上的男男女女已经顾不得还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更顾不得还满地散乱着的衣物,纷纷惊叫着朝自己这个方向过来了,而那在玉米地中排山倒海的怪物也显出了身形。
“这···我的妈呀···。我就知道你们作死,还是花样作死,可我没想到你们作死可以这么彻底。”马晓风见后也倒吸一口冷气,忍不住的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