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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陈曹司态度很客气,但是高克明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咱们燕止郡的户籍案册都在这个屋子里,由于近些年朝廷没有拨划足够的钱粮,咱们府衙人手不足,我也没有好好打理过,见笑了。”陈曹司不好意思地说道。
“哪里哪里,陈曹司真是不容易啊,咱们从哪开始找起?”高克明问道。
“如果小兄弟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八年前,那时候整个北方七塞都不安宁,胡人一直跑到娄云城北三十里。大半个燕止郡都在内,只有南边六个县还算太平。所以我们先从北边这几个有高姓的大县查起,然后再看村子的名字符不符合。”陈曹司走到一个书架前,然后开始翻找,“有符合的就记下了,在根据其他资料与小兄弟记忆对照,或者是小兄弟自己跑一遭。我看见你今天是骑了匹好马过来的,若那马是你的,我想找起来应该还算快。”
陈曹司拍了拍几本书册上的灰尘,递给高克明。高克明赶紧接过,陈曹司又继续翻找。
但二人的努力将会注定没有结果。当年高克明被劫掠到草原后,只知道自己最开始在的地方叫“巴斯博拉斯”,后来随着部落迁徙,又被转手卖出,几经周折最后到了乌头汗的部落,然后渐渐学会了浩寒的胡话,知道了靠近燕止郡有个叫“巴斯博拉斯”的地方,所以才认定自己就是被从燕止郡劫掠出去的。可是中原那么大,官话分为好多种,草原不比中原小多少,胡人的话又怎么会完全统一呢?凡事不能想当然。
于是之后的三天,高克明白天仗着自己有马在外边撒欢,晚上在驿站里白嫖伙食,早上则是和陈曹司翻看户籍案册,最后的结果是一无所获。
陈曹司也是尽力帮高克明了,能找得都找了,高克明之后也不好意思再麻烦陈曹司了;胡人也快南下了,加上这燕止郡还有土匪,高克明对路线也不熟悉,他也不打算在外边奔跑了。现在的麻烦是自己该怎么办?高克明烦闷地想着。
人生一半时间在草原做奴隶或者做学生的他对钱财这种东西并没有多大概念,直到昨天吃晚饭才明白原来普通人住在这驿馆里是需要花钱的,自己之所以能这么自在,全是因为沾了路大帅的光,当然,还有陈曹司,每天往衙门跑,导致驿丞以为自己是路大帅派来为郡守府做事的——得益于这年头低到令人发指的办公沟通效率,高克明完全可以继续白住下去。不过麻烦也有,如果自己公开承认是白身,恐怕马上会因为交不出房费而被赶出去;继续这么赖在这儿,要是郡守大人知道了,怕是认为自己已经是路大帅手下的士兵,自己就完全没有留在郡府衙门的希望了。
一步错,步步错,现在该怎么办呢?欧阳郡守对自己并没有太多好感,直接跑到他面前说请求收留是不是太无耻一点了?自己跑回路大帅那里?总感觉像丧家之犬啊。当初为什么非要不遵从老师的话,信了何校尉的鬼话呢?
等等,自己跑回边塞来,第一次遇到的一般都应该是巡逻守卫的战士,老师不应该想不到啊,他是不是要说将军说成了郡守?不对,这么重要的事情老师不会说错,更何况老师自己还做过郡守,完全分得清这两种职业的不同。难道是自己听错了?记错了?
生存的压力和还未熄灭的从军热血让少年变得有些恍惚。坐在大通铺上,他深深地思索。将前因后果好好想了一遍,无奈地发现,自己最初开始逃避的,就是真正的现实——确实是他做错了!身为过来的人老师完全知道边塞的危险和刀剑的无情,为了自己能更和平安稳地生活,最好的选择自然是郡守身边,而不是一堆军汉身边。甚至老师还想出了借报郡守帮忙找父母的恩情留在郡守身边的理由,无论找不找得到,恩情总得报,郡守也无法赶走一个无依无靠的少年。现在好了,自己看起来不但有依靠,而且能依靠的这位腰杆还很硬——整个大姚有几个手底下有两万军汉的人?
怎么办,怎么办,少年烦躁地都想在床上打滚了。
……
君子坦荡荡,
滴水之恩将涌泉相报。
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君子欺之以方。
最伟大的卑鄙必将浑身绽放崇高的光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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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陈曹司态度很客气,但是高克明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咱们燕止郡的户籍案册都在这个屋子里,由于近些年朝廷没有拨划足够的钱粮,咱们府衙人手不足,我也没有好好打理过,见笑了。”陈曹司不好意思地说道。
“哪里哪里,陈曹司真是不容易啊,咱们从哪开始找起?”高克明问道。
“如果小兄弟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八年前,那时候整个北方七塞都不安宁,胡人一直跑到娄云城北三十里。大半个燕止郡都在内,只有南边六个县还算太平。所以我们先从北边这几个有高姓的大县查起,然后再看村子的名字符不符合。”陈曹司走到一个书架前,然后开始翻找,“有符合的就记下了,在根据其他资料与小兄弟记忆对照,或者是小兄弟自己跑一遭。我看见你今天是骑了匹好马过来的,若那马是你的,我想找起来应该还算快。”
陈曹司拍了拍几本书册上的灰尘,递给高克明。高克明赶紧接过,陈曹司又继续翻找。
但二人的努力将会注定没有结果。当年高克明被劫掠到草原后,只知道自己最开始在的地方叫“巴斯博拉斯”,后来随着部落迁徙,又被转手卖出,几经周折最后到了乌头汗的部落,然后渐渐学会了浩寒的胡话,知道了靠近燕止郡有个叫“巴斯博拉斯”的地方,所以才认定自己就是被从燕止郡劫掠出去的。可是中原那么大,官话分为好多种,草原不比中原小多少,胡人的话又怎么会完全统一呢?凡事不能想当然。
于是之后的三天,高克明白天仗着自己有马在外边撒欢,晚上在驿站里白嫖伙食,早上则是和陈曹司翻看户籍案册,最后的结果是一无所获。
陈曹司也是尽力帮高克明了,能找得都找了,高克明之后也不好意思再麻烦陈曹司了;胡人也快南下了,加上这燕止郡还有土匪,高克明对路线也不熟悉,他也不打算在外边奔跑了。现在的麻烦是自己该怎么办?高克明烦闷地想着。
人生一半时间在草原做奴隶或者做学生的他对钱财这种东西并没有多大概念,直到昨天吃晚饭才明白原来普通人住在这驿馆里是需要花钱的,自己之所以能这么自在,全是因为沾了路大帅的光,当然,还有陈曹司,每天往衙门跑,导致驿丞以为自己是路大帅派来为郡守府做事的——得益于这年头低到令人发指的办公沟通效率,高克明完全可以继续白住下去。不过麻烦也有,如果自己公开承认是白身,恐怕马上会因为交不出房费而被赶出去;继续这么赖在这儿,要是郡守大人知道了,怕是认为自己已经是路大帅手下的士兵,自己就完全没有留在郡府衙门的希望了。
一步错,步步错,现在该怎么办呢?欧阳郡守对自己并没有太多好感,直接跑到他面前说请求收留是不是太无耻一点了?自己跑回路大帅那里?总感觉像丧家之犬啊。当初为什么非要不遵从老师的话,信了何校尉的鬼话呢?
等等,自己跑回边塞来,第一次遇到的一般都应该是巡逻守卫的战士,老师不应该想不到啊,他是不是要说将军说成了郡守?不对,这么重要的事情老师不会说错,更何况老师自己还做过郡守,完全分得清这两种职业的不同。难道是自己听错了?记错了?
生存的压力和还未熄灭的从军热血让少年变得有些恍惚。坐在大通铺上,他深深地思索。将前因后果好好想了一遍,无奈地发现,自己最初开始逃避的,就是真正的现实——确实是他做错了!身为过来的人老师完全知道边塞的危险和刀剑的无情,为了自己能更和平安稳地生活,最好的选择自然是郡守身边,而不是一堆军汉身边。甚至老师还想出了借报郡守帮忙找父母的恩情留在郡守身边的理由,无论找不找得到,恩情总得报,郡守也无法赶走一个无依无靠的少年。现在好了,自己看起来不但有依靠,而且能依靠的这位腰杆还很硬——整个大姚有几个手底下有两万军汉的人?
怎么办,怎么办,少年烦躁地都想在床上打滚了。
……
君子坦荡荡,
滴水之恩将涌泉相报。
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君子欺之以方。
最伟大的卑鄙必将浑身绽放崇高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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