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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闭目思考的少年突然睁开了眼,最后那句谁说的啊。
算了,不要紧,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计较了。
穿上鞋,高克明跑到郡府衙门,和看门的两个衙役打了声招呼,他就直奔陈曹司办公的屋子,进门二话不说,跪倒深深地鞠了一躬。
本来正在整理卷宗的陈曹司被吓了一跳,扔下手中的东西,慌忙起身把高克明从地上往起拉:“小兄弟这是怎么了?没事吧。”
高克明顺势握住陈曹司的手,动情地说:“承蒙曹司帮助,您这些天不计辛劳地帮我,小子万分感激。”
“找到家人了?”陈曹司脸上露出喜悦。
“不!”高克明摇摇头,“这次我是来和曹司告别的,我怕今天不来,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为什么这么说?”陈曹司一脸疑惑。
“想来曹司也听过胡人即将南下的消息。”高克明说道。
陈曹司点点头。
“当初我归来时,得到北边一位校尉的帮助,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是我心里很感激他。只是心中挂念多年未见的父母,想着先回来找到父母,见上一面。如今陈曹司极力帮我,然而毫无收获,我想之后的希望不大了。”少年神色黯然。
“这才数日,不是有些地方你还没去吗?”陈曹司忍不住宽慰少年。
“可是没时间了,胡人马上就要来了。我怕有个万一,不能回报那位校尉,愧疚一生。”少年说道,“更何况,如果找到父母,却让他们再一次尝到失去孩子的痛苦,那真是人子最大的不孝,我现在希望时光能让他们早把我忘了,这样即使我回不来,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了。”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陈曹司声音颤抖地说。
“家国事大,个人事小。别人的孩子也是孩子啊!”高克明意志坚定地说,“南下的路上,我听别人说郡守是位好人,他让您帮助我,我也很感激,只是郡守事务繁忙,我就不打扰了,希望您能替我转达我的谢意。”
陈曹司觉得有些哽咽,沉默了片刻后回答:“好。”
“若是之后能回来,说不定我会求太守收留我,到时候咱们一起共事。”高克明由衷地笑着说。
“嗯,我等你!”陈曹司也笑道。
“小子告辞!”
“保重!”陈曹司说道。
高克明踏出略显昏暗的屋子,消失在冬日的一片光芒之中。
即使是最卑鄙的人,也会从心底尊重那些勇于为正道牺牲的善良人,更何况这几天处下来,高克明察觉到陈曹司是个挺热心的人。而根据自己打听来的分析,欧阳郡守不但是一个能人,更是一个胸怀博大的人,他或许会拒绝一个投军的少年,但是绝对欢迎危难之际投身边塞,事了拂衣去的忠义之人。至于自己去边塞会不会遇到危险,有句话说得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路都统带领的前提下,高克明对边塞军队的保命能力有极大的信心,更何况,自己对于路都统还有利用价值,不太可能脱离大军,成为前锋、弃子。
含着泪将自己身上仅有金银器卖了,高克明理发洗澡、换了身中原的衣服,然后收拾好东西,骑着墨麒麟离开了那个看似可以永久提供温暖的驿站。他的计划是绕过黄粱坡,花两天的时间赶到边塞,然后先跑到大营里做作一番,请命上前线,之后和何校尉他们窝在暖和的营寨里喝酒过日子。待上半个月,等乌头汗走了,自己再南下娄云城,到时候名利双收。
当欧阳彤水听到了陈曹司的转述之后,沉默了许久,然后提笔在纸上刷刷地写了一行字——“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而后放下笔长叹一声:“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一旁的陈曹司听后点点头,当初自己也是个热血少年,如今却终日埋头在案牍之中。曾经的意气风发,全都被岁月消磨掉了。现在再看到此间少年,不禁心之所向。若是他还能回来,自己一定大力向欧阳郡守推荐他,他简直就是这昏暗世间里一抹正道的光。
nbsp; 闭目思考的少年突然睁开了眼,最后那句谁说的啊。
算了,不要紧,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计较了。
穿上鞋,高克明跑到郡府衙门,和看门的两个衙役打了声招呼,他就直奔陈曹司办公的屋子,进门二话不说,跪倒深深地鞠了一躬。
本来正在整理卷宗的陈曹司被吓了一跳,扔下手中的东西,慌忙起身把高克明从地上往起拉:“小兄弟这是怎么了?没事吧。”
高克明顺势握住陈曹司的手,动情地说:“承蒙曹司帮助,您这些天不计辛劳地帮我,小子万分感激。”
“找到家人了?”陈曹司脸上露出喜悦。
“不!”高克明摇摇头,“这次我是来和曹司告别的,我怕今天不来,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为什么这么说?”陈曹司一脸疑惑。
“想来曹司也听过胡人即将南下的消息。”高克明说道。
陈曹司点点头。
“当初我归来时,得到北边一位校尉的帮助,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是我心里很感激他。只是心中挂念多年未见的父母,想着先回来找到父母,见上一面。如今陈曹司极力帮我,然而毫无收获,我想之后的希望不大了。”少年神色黯然。
“这才数日,不是有些地方你还没去吗?”陈曹司忍不住宽慰少年。
“可是没时间了,胡人马上就要来了。我怕有个万一,不能回报那位校尉,愧疚一生。”少年说道,“更何况,如果找到父母,却让他们再一次尝到失去孩子的痛苦,那真是人子最大的不孝,我现在希望时光能让他们早把我忘了,这样即使我回不来,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了。”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陈曹司声音颤抖地说。
“家国事大,个人事小。别人的孩子也是孩子啊!”高克明意志坚定地说,“南下的路上,我听别人说郡守是位好人,他让您帮助我,我也很感激,只是郡守事务繁忙,我就不打扰了,希望您能替我转达我的谢意。”
陈曹司觉得有些哽咽,沉默了片刻后回答:“好。”
“若是之后能回来,说不定我会求太守收留我,到时候咱们一起共事。”高克明由衷地笑着说。
“嗯,我等你!”陈曹司也笑道。
“小子告辞!”
“保重!”陈曹司说道。
高克明踏出略显昏暗的屋子,消失在冬日的一片光芒之中。
即使是最卑鄙的人,也会从心底尊重那些勇于为正道牺牲的善良人,更何况这几天处下来,高克明察觉到陈曹司是个挺热心的人。而根据自己打听来的分析,欧阳郡守不但是一个能人,更是一个胸怀博大的人,他或许会拒绝一个投军的少年,但是绝对欢迎危难之际投身边塞,事了拂衣去的忠义之人。至于自己去边塞会不会遇到危险,有句话说得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路都统带领的前提下,高克明对边塞军队的保命能力有极大的信心,更何况,自己对于路都统还有利用价值,不太可能脱离大军,成为前锋、弃子。
含着泪将自己身上仅有金银器卖了,高克明理发洗澡、换了身中原的衣服,然后收拾好东西,骑着墨麒麟离开了那个看似可以永久提供温暖的驿站。他的计划是绕过黄粱坡,花两天的时间赶到边塞,然后先跑到大营里做作一番,请命上前线,之后和何校尉他们窝在暖和的营寨里喝酒过日子。待上半个月,等乌头汗走了,自己再南下娄云城,到时候名利双收。
当欧阳彤水听到了陈曹司的转述之后,沉默了许久,然后提笔在纸上刷刷地写了一行字——“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而后放下笔长叹一声:“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一旁的陈曹司听后点点头,当初自己也是个热血少年,如今却终日埋头在案牍之中。曾经的意气风发,全都被岁月消磨掉了。现在再看到此间少年,不禁心之所向。若是他还能回来,自己一定大力向欧阳郡守推荐他,他简直就是这昏暗世间里一抹正道的光。